一年前的今天,你穿了件白衬衫 (一)

 2014年8月,刚刚经历过毕业等于失业的囧况。利用仅存的小金库进行了一场美名其曰的“毕业之旅”。原本想利用旅游的借口留在最喜欢的城市——武汉,却因小龙虾过敏不得不被“遣返”。心中万只草泥马奔腾的同时对生活也是无望至极。

 首先面临的第一大问题就是“找工作”,想必很多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都面临过这种问题。对于本人在校内的两次简短的实习总结出了两点:1,跟对老板很重要;2,在公司一定要有存在感。带着这种人生感悟我开始了找工作的漫漫长路。当时家里也帮忙找工作,是让回家里的那个小地方当xx保险的柜面,坚决要留在我读大学的城市。

 就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我遇到了他——我公司的老板。真的跟小说里说的那样,那天天气正好,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有钱,而是你穿了一件我最爱的白衬衫。不是一见钟情,说实话,第一印象就是觉得好sa x !!!不过后来我发现我好像喜欢上这个男人了,这个对事业很重视,对人不屌,而且很神秘的男人(至少当年是这样的感觉)。当时公司有两间办公室,他和他的合伙人也就是另一个老板一间,我一间。其实公司也就是我们俩,因为人员的流动性很大的原因,小事就一概不提了。那时正是三伏天,我天天在办公室吹着空调,他天天在外面跑客户,还不忘给我带午饭,每天他中午回公司吃个盒饭就在他那屋休息,看到这样,我真的觉得这个男人很棒,很优秀。虽然当时公司的效益也不是很好,但我觉得这次一定是跟对人了。就这样,慢慢的相互了解。我是那种看似老实,但是天生骨子里充斥着叛逆性子的人,脾气性格说实话不好,因为客户太罗嗦,我会发朋友圈骂,因为同事不顺我意,我排挤,讥讽。说实话,不是我不怕,也不是我得瑟。而是因为我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当时我已然有了不可替代的地位。两个老板,一个不问世事,一个对我满是溺爱。我不高兴他会哄我,不开心也会骂他。客户对我的难为,我就难为到他身上。就这样,我开始了顺风顺水的日子。而且越来越喜欢上了上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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