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组织是专利工作的重要支撑

专利实用主义作者董烨飞介绍了专利部门设置在五类组织下面(http://www.jianshu.com/p/4409ecc16d0b)以及设置在营销组织下面的(http://www.jianshu.com/writer#/notebooks/15121354/notes/16023065)的情况。今天就讨论一下第二种情况,将专利部门设置在技术组织下面有何利弊吧。


专利部门需要与技术部门配合

专利部门的主要业务之一是专利申请和专利分析,这两项业务都是需要技术人员大力支持的。所以,专利和技术人员在同一组织内,有同一领导(CTO),配合很高效。

尤其是在企业刚刚建立专利制度时,那时技术人员对专利申请还比较排斥,即使有专利申请奖励制度在,技术人员也不愿意主动申请专利,因为他们“忙于研发项目立项、结项” 等。这时候,需要CTO出面为核心技术人员作好思想工作,需要专利部门出面进行专利意识的培训,更需要在技术部门建立专利指标考核制度。

待专利业务发展起来,有了专利申请积极性,专利评审工作和专利分析工作就开始了。从事专利评审的专家,从事专利分析的技术人员,都是专利部门从技术部门“借”来的。

但是,再到专利交易、专利诉讼等与商业相关的业务时,技术人员只是辅助作用了。甚至,日本松下电器和台湾台积电两家公司的专利许可谈判人员,分别对专利实用主义作者董烨飞说起过:在专利谈判桌上,不要有技术人员,他们(指技术人员)可以在谈判前辅助专利谈判团队分析技术。

专利部门设置在技术组织的优势

专利的产生是依附于技术的,因此将专利部门设置在技术组织下,就是将“专利加工厂”设置到“专利原料供应商”所在地,缩短了沟通距离(这就像是把电视机厂建在液晶屏生产厂隔壁)。

在专利工作刚起步的时候,专利工作的近期目标是积累专利。为了获得技术部门的大力支持,将专利部门设置在技术组织内,让CTO直接领导专利和技术部门。有利于快速建立和高效运行企业专利管理机制。在这个阶段,专利部门负责人需要与技术部门和人事部门沟通,建立专利奖励制度,为技术人员设立专利指标,提供专利培训,为研发项目建立专利挖掘、专利分析制度等。

例如,有些企业刚设立专利岗位,只有一名兼职人员管理专利接口工作,而且这样的兼职人员在职务不高,很难独立协调各方资源来推进专利工作。此时将专利岗位设立在技术部门,使专利人员可以借助CTO等中高层领导来推进专利工作。

 另外,从企业对专利需求而言,有些企业没有激烈的市场竞争需求,因此专利工作的目的不在于获得商业竞争优势,正如北京企业专利管理人员“午后阳光”所述,可能在于:国资委考核、申请科技奖项、获得政府项目等。而且,宁夏专利代理人朱涛和杭州企业专利管理人员张宇翔也从他们了解的诸多中小企业发现,许可企业的专利需求都不是用于商业竞争。针对这些企业而言,将自己的智力成果用专利保护起来就足够了。专利实用主义作者董烨飞理解,这些企业的商业环境、研发实力和营销实力均不用或者无法支撑用专利作为商战武器,作出这样的选择也是理性的;身为这样的企业的专利工作者,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去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地获得专利保护,这也是“专利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一种表现方式。

专利部门设置在技术组织的不利

针对处于激烈竞争环境下的企业,专利终究是商业竞争的武器,不能仅仅是从与研发部门沟通更高效的角度,就将专利部门设置在技术组织,我们需更长远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这是在专利诉讼高发行业的一位专利总监提出的观点。

对于竞争性行业的企业来说,长远来看,或者说从实质来看,专利最终服务于商业竞争。直接面向商业竞争的就是市场营销组织,然后就是法务组织。然而,技术组织只是提供子弹,但是无法准确知道应该向哪里发射子弹,需要什么样的子弹。专利实用主义作者董烨飞在一家大型企业就亲身经历过,专利部门下属于技术组织,在制定年度专利目标时,通过CTO也无法拿到下一年度的营销计划中海外市场的变动情况,因为该营销计划是绝密文件。于是,只能通过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在哪些国家,我们就跟风在那些国家申请专利。

以该专利总监的经验而言,虽然专利部门不在技术组织,但是通过与CTO的紧密合作,仍然可以实现高效推进专利申请、专利分析等工作。因为专利指标设定后,专利申请工作就变成了技术部门自己的事情;在研发立项或结项时要求专利风险分析报告和专利挖掘报告,这样的制度建立后,专利分析和专利挖掘工作也成为技术部门自己的事情。相关专利工作相对而言,很容易推动了。至于专利纠纷出现时,都是老板重视的大事情了,通常会成立一个市场营销、技术、法务、专利人员组成的团队来处理。

思想火花

高层的重视有多重要?是否是有高层的重视后,专利部门放在哪个组织下都能作出成绩,切实成为企业商业竞争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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