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刘强东事件”有感:发声的风险与成本

       最近刘强东一案又重回大众热议区,原因是7月24日美国警方公布了149页的全案报告,内容包括证人证言和监控录像等,足有1.7G。

       许多媒体机构、自媒体迅速更新,“激吻”“鸳鸯浴”等标题标红加粗层出不穷,其后另一些媒体或是不愿被媒体牵着走的部分网友又发帖发文,贴出警方原版的英文报告,表示上述词汇均是浮夸、为博眼球的二次加工,且都是刘强东的单方证词,又贴出女方的说法和其他证人证言。一时间各路人马纷纷站队,更有“为女方说话者”遭刘强东起诉索赔百万。

       我听了梁文道关于这件事的看法,他提到“信息洪流时代下的信息污染”,我深以为然。刘强东事件本质是一个法律问题,舆论可以影响的程度是非常有限的,但其他社会事件则不同。我们在奋力转发中催到了“情况通报”“调查情况”,一个很脆弱的朋友也很难过地和我说她觉得网上的很多言论“杀人不见血”。

       我们时常因舆论、发声而获得权利争取、不公事件上的胜利,也时常因舆论、发声而“杀人”。我们为了“能发声的发声,能做事的做事”这样的信念依旧前仆后继,也为了“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而自责。

       有一次我和我的舍友就一个事件的看法发生分歧,那是一个反转了的案件,我指责那些在事实不清时就急于发声者是在扩大伤害,她则认为“不能作一个冷漠的旁观者”。这些年反转的事件不计其数,就我关注过的,最简单的情况大概可以概括为这样一个流程:

观“刘强东事件”有感:发声的风险与成本_第1张图片

无论怎么选择,都存在风险。但这样的风险是可以减少的。

我们假设:

一个事件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源头大概有两种情况:媒体曝光或是当事人主动曝光。

第一步:

如果是媒体,需要判断这个媒体作出报导的立场是否公正,新闻稿中措辞是否有偷换概念、文字游戏钻漏洞之嫌,最好能直接找到第一手资料……

如果是当事人,首先判断当事人发言的准确性、真实性,要求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证据、始终保持客观,不发于恻隐、不困于立场……


       减少风险的成本过大,并且要求人始终保持独立思考、理性,这是很难做到的。在这样一个信息洪流时代,我们每天接受到数以万计的信息,几乎不可能仔细辨明每一条的真伪。尤其是自媒体盛行,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污染严重的当下,发声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并且我曾经以为这样的风险尚且只会作用于其他社会成员,那么从刘强东起诉网友这件事上,就能意识到社会上有钱有势的部分人正在增加发声的成本、扩大风险。

       我常觉得这个问题是无解的——你不能要求人们完全冷静,每一颗会为了人类同胞遭到不公而义愤填膺的正义之心都是宝贵的,发言也是现代社会下公民的基本参与、生活方式。好像只能在风险中更加小心翼翼地前仆后继。寄希望于媒体环境的改善是好办法,但其我们能做的也仅是“寄希望”。

       但有些是我们可以做到的。面对一些明显事实不清的事件,冷静中保持关注,尽量独立思考,作为信息传递的一环时尽量表明中立的立场。

       我想要作炬火,而非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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