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与女史

            女士与女史

                    文/蓝凤蝶 

        昨天看杨贤博先生的《文人趣事》,里面有这么一段:方英文先生《落红》出版,在万邦大都汇签名,为一非常漂亮的文士签名“xx女史正”,女士晚上发短信说“你把女士写错成女史了”。方先生回复“你查字典”。女士回复“我查过了,不过,是您写的,错就错了,没事。”方老有耐心,回复“你再查查”,女士回复“没事的,我给你发个照片,确实错了。”  
        难道这“女史”是有讲究的?
        记得一次在阎良参加读书会,康亦庄先生赠与我他的散文集《冷月曾照十三州》时,写的也是任××女史教正。 他于我签名时,在随身的包里一阵摸索,嘴里自言自语:刚刚用过的,记得清清放到里面了,咋找不见哩?文友见状递过笔来:“康老师,用我的。”康先生摆摆手,报之一笑:哦,谢谢。我找到了,不用了。遂见他手捏一支圆珠笔,边拔笔帽边说:咦,还不是!文友再次举笔说:康老师,用我的。康先生却已成竹在胸的样子,提笔一挥,刷刷两字写完,一看,枣红底色上细细的圆珠笔字迹若有若无,他停下笔来,有点不安,嘴里嘀咕着,咋看不清里?我刚明明放到包里了么。看着康先生带着歉意的神情,我赶紧说:这字写得嘹,好着哩。他仍然不满意,接过另一文友递来的笔,继续签名,谁知这笔是比较粗的勾线笔,一落笔,他又惊叹一声“噫”,好在他的书法功底好,马上就镇定自若,潇潇洒洒给我签名完毕。我道过谢,欢欢喜喜再看签名,康先生竟然将“女士”错写成“女史”!我失落不已。继而又这样解释,康先生大概刚刚找不着笔,着急,这用别人的笔又不顺手,写错也实属正常。咱要的是文章,又不是拿着签名去炫耀。这样一想,心里宽慰了许多,回来也没把这事放到心上。  
        现在看来这并非笔误,我忙在电脑输上"女史",这一查,才如醍醐灌顶,原来是我才疏学浅误会了。 女士泛指女人,是女性的尊称。 女士一词来自西方。  
        女士是根据英式英文,美式英文的Ms音译的,是相对男士的词语。但广泛使用始于二十世纪后期美国,由于女权高涨,要求男女平等,认为既然男性有不反映婚姻状况之"先生"(英式英文:Mr/美式英文及旧英式英文:Mr.)称谓,亦应有对应不反映婚姻状况之女性称谓,因而产生"女士"此一头衔,并逐渐传至东亚。
  女士与男士同行散步,一般走在男士的右侧,可以受到男士保护。防被车撞,防泥水溅污衣服,防被小偷抢钱包。拜访他人问候女主人被人视为懂礼节,有教养。  
        女史在古代为女官名。以知书妇女充任。掌管有关王后礼仪等事。或为世妇下属,掌管书写文件等事。清朝时是对知识女性的美称,直到今天,仍有人沿用。  
        活到老,学到老。学海无涯啊,不懂时就翻翻字典,古人的智慧随时供我们进步,切不可打肿脸充胖子,烦人误己,空留笑话于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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