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许多年以后,当我的灵魂扭曲着升起,自嘲地看着自己的躯体的时候,我想起这个夜晚,我开着从我的老毛子室友那边借来的二手宝马车游荡在午夜12点的大街上, 好像《百年孤独》里的奥莱雷诺上校一样地在面对行刑队的时候想起一切的开始。
我着急交待我的结局,就是我最后,是死了,反正是被行了死刑。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的时候那么着急地交待了主人公的结局,因为我一点也不想嘘唏地在这自传的最后来一句,“他最终还是死了。”这是对读者的嘲弄,二十一世纪的读者那么聪明,那么性急,他们才等不到最后的最后来看你的结局呢,想知道结局,翻一翻纸书的结尾,或把电子书文档拉到末尾,读者就会晓得“这傻逼最后还是死了”。所以把故事的结局不老实地隐藏起来是几百年前说书人干的事,想那明朝时候的关下,驿馆,客栈,妓院里的说书人会在开头来一句“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然后在每天配着二胡,锵锣的伴奏终了一天嘴巴的生计的时候,来一句“欲知后世如何,且听下回分晓”。
回到午夜十二点的大街,地点是美国东部一个富裕小镇,记得我刚搬来这个镇上的时候,还充满着对自己即将踏入的小资生活的向往,向往着自己会在工作日的早上忙碌的bagel店里隔着人群望见一个有着长长中分的黑发,素颜但红唇,说话轻柔但举止俐落的亚洲脸果儿,在晚上社区健身房的游泳池里透过没有近视度数的游泳镜,揣摩那个正优雅地游着泳的姑娘是不是自己早上所见,然后最后终于在周日下午的小茶馆门口,吹着微风,伴着悠扬的小提琴声坐在这位让我日思夜想的姑娘身边。
当然,这一切都没有发生,生活令人发指。
Bagel这种碳水化合物密度高到令牙齿不能承受的食物总是让这个牙医极度发达国度的人民横添几层膘肉。工作日早晨的店里,除了膘肉就是老太太。当然bagel这种食物我还是非常非常喜欢的,尤其加上酸奶油和熏三文鱼,其美味程度堪比老家的梅干菜猪油大饼。社区健身房的更衣室里有风雨无阻地每天盯着你的屁股看的猥琐美国老头,他总在健身房里游荡,从跑步机对面的镜子里看到我来了,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我的附近。我换衣服的时候,蒸桑拿的时候,泡热水池子的时候,每次和他眼神相撞,他就回过头去。小茶馆呢,周日下午睡到三点起床,吃个饭五点了,茶馆周日开门么?我不知道。
黑色的夜,黑色的车,黑色的车窗被老毛子贴了膜,他连挡风玻璃都给贴黑了,晚上根本看不清车灯照射的世界。
我要看清楚这夜晚做甚,所谓夜晚,就是为了让一切都藏匿在无边的黑暗之中。
摇下车窗,点起一枝烟,这茫茫人海之中的我和你好像这一星烟火之于黑夜。
我是要出来干什么呢?想起,我是来买洗衣液。总是半夜要睡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囤积了几个礼拜的衣服没洗。衣服没洗,明穿什么?上个礼拜才买的洗衣液怎么就被用完了?得去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可我车撞坏了,修了仨月了还跟铺里躺着呢。怎么办?开老毛子的破宝马去买。
他这宝马,前年从加州的一个二手车拍卖行里购得,买的时候一万二千美金,到现在已经开了快二十万公里了,上次开他车是去机场接人,开到一半的时候,宝马说对不起,我的变速箱坏了,就瘫在路边。巧,要接的还是一姑娘。
急刹车,我的脚比我的眼睛快,刹停了车才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墨西哥人种的小哥抱着一团棉被似的东西从一家通宵营业的快餐店里急跑出来,冲过马路,冲过我的面前,转入一条漆黑的小巷,消失不见。
继续开,转弯进入便利店的停车场,两辆警车一如既往地关着灯猫在街角。便利店挺大,里面灯火通明,六七十的老妪行动不便,推着帮助行走的支架在买零食,戴着金丝边眼镜的中年人在挑杂志,店员缓慢地在店里行走巡视,我也在缓慢地行走,巡视,因为我又忘记我是来买什么的了。
这是午夜,十二点。
又走了两圈,想起来了,我拎起一瓶洗衣液就走,走过老妪,走过金丝边眼镜,走过店员,走出了便利店的大门,奇怪,怎么没响,洗衣液上明明挂着防盗的感应器,啊呀,我还没付钱呢。转身折回店里,店员似疑似噱地看着我,我说,嘿嘿。
再开过快餐店门口,刚才两辆猫着的警车全在,闪着灯,还有新来的几辆。
已经开过头的我又好奇地把车倒回去,我想验证我刚才的假想是否正确。下车,两个青壮的警察拦住我,一黑一白,一个女警官在设路障,还有一个拉丁裔的警官,也许也是墨西哥人,正从警车里拿出相机。店门口的地上一滩血,伤者已经送往医院。
原来刚才我刹车是因为听到了枪声。
警察让我掏出我的驾照,我掏不出来,前两天驾照被吊销,扣留在车管所。我说长官,学生证行不行。长官看了一眼,学校不错,学医的吧?我说不不,我学商的。他说我只知道你们学校医学院好,商学院怎么样?我说哪有什么商学院,混日子,想拿了文凭就走人,所以读商。警察想了想别的事儿,然后对我点点头,说小伙子不错,好好读书,有前途。然后他问我你知道刚才这里发生了什么吗?我说不知道。他说你确定?我说,我不知道,我也忘了。然后我马上补道,我就住在这附近,拐一条街就到。警官要了我电话,说,有需要我们会联系你的。
我冷汗直冒,好像记得刚才那墨西哥小哥经过我车时往里面看了我一眼,这个时候我真希望这夜够黑,这车的挡风玻璃够黑,谁也看不清谁。
我说,我看到一个人,从快餐店里跑出来,往那条巷子去了,便指。白人警察说,你确定吗,那条?黑人警察说,小子刚才为什么不说。我指指地上的血,真稠,在暗黄的路灯下泛起层层油光,像染红了浓缩了的牛奶,说,我看了那滩东西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你看清楚那人长相了吗,我脑子里浮现起午夜又暗又湿的日光灯和警局里又硬又冷的椅子,去年的时候半夜在高速公路上套牌加超速,又被怀疑车里有毒品,进去过一次,说多了搞不好又要进局子做笔录!我赶紧说,我没看清,我正打电话呢,突然有人影蹿过,
我只看到个影子往那个巷子里去了,别的什么也没看清。
你敢保证你说得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吗?那个女警馆突然从长长的影子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个笔记本。
我说我确定。
她说,来,在这里签个字。
其实我还被问了很多话,交待了很多,但是我都记不得了。
我就记得,末了的时候,那个黑人用浓重的黑人口音来了一句,你知道你开车的时候是不能打电话的,对吗?
我说是是是,其实当时是我刚拿起电话想打,还没来得及拨号,所以我只是举着电话,好像举了一个汉堡包一样。
黑人嘿嘿一笑,汉堡包啊?我也嘿嘿笑,汉堡包恩。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抽了好多烟,老毛子说你不该在家里抽那么多烟,因为在家里抽烟会肺疼,我说你什么逻辑,在家里抽就会肺疼。他说你想,你在外面抽,学校下课的时候出去跟一帮韩国人抽,抽一根,大家说说笑笑,就不抽了。你一天也就抽了那么一根两根,你在家里抽,抽完一根再抽一根,再抽完一跟又抽三根,你就忘记自己抽过几根了,我看你看书的时候抽,打电话的时候抽,
看电影的时候也抽,别他妈呆家里抽烟,也别他妈呆家里,家里太压抑啦!(原话是“home is depressing”)这样下去,你的肺坏了,我的肺比你坏的更快,你知道,自己抽烟的人没感觉,在边上呼吸的人受不了,我知道,我也抽烟,但是我忍住,不买烟,每次在学校没烟了,宁可跟别人一美金买一根烟抽,我知道贵,但是我每天抽一根,两根就不抽了,你也别他妈买一条一条的烟回来了。我现在有时候抽的肺疼,你不疼吗?
我说,还好,我没大有感觉,我只知道我全身都疼,肺疼不疼我也不知道。
然后突然雷声大作,雨迟迟不来。
第二天和接下来的几天都是雨,春雨。
家乡的春风沐人,春雨浇灌万物 。良人爱春雨,因为那春雨叫良人觅得佳人。恶鬼也爱春雨,自古就有“绿林大盗”,因为那春雨一来,在山里洞里躲藏了一冬的饥渴恶欲,都趁着春雨如酥,趁着那良人与佳人正春眠不觉晓的时候,袭出来,山鬼们开始搜蛇,盗墓,打家劫舍,拆散良人与佳人。总之中国的春雨滋润万物,孕育人事,不论好坏。
怎么美国的春雨一点也没有中国那细腻婉约朦胧的感觉,想是那美国的雨婆子也习了美国人的水土秉性,肥硕而暴戾,发起狠来泼得那春花带叶四溅在地上,淋得人心惶惶,无心失眠,我日日在家里倒头就睡,睡得不知天是昏晓,地是干湿。只是那鬼的脾气倒不分国界,于是家鬼哭,野鬼笑。
天终于放晴的那天,我接到警局来的电话,说快餐店的店员没有伤及要害,性命无碍。嫌疑人找到了,是个美国公民,白人,从无前科,始终找不到凶器,小店也没有监控录像,证据不足,无法定罪,只好放了。
某个白天又经过那家快餐店,照常营业,还是那个营业员,因为那个快餐店永远只有那一个营业员。店里依然飘出番茄酱和芝士混合的撩人香味。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我突然怀疑起我的记忆来,那两个警察真的听信了我没有看清楚嫌疑人的鬼话了吗,居然不叫我去认人。电影里不是演,会让人躲在一堵只能从这头看到那头的玻璃墙后面,“不是这个,是那个”的轮流认定嫌疑人吗?
雨是下了一个月吗,还是两个月,那个营业员已经伤愈了?下了那么久的雨,我的鼻里充满粘腻,眼里尽是血丝,家里尽是潮湿的霉味,这让我想起家乡的梅雨季,只是那应该是闷热得让人连情欲都提不起来的夏季。
全身突然疼痛,万蚁噬骨,百爪挠心,几天的暴雨连绵和倒头大睡,让我身上因为小时候踢球留下的伤筋裂骨又闹起风湿的余兴来。
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一月有余没有运动了。
去健身房吧,庄说,哑铃不会骗你,该多重他就多重。
嗯,我说,我们什么时候去把枪证考了吧。
考枪证?干嘛?
去买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