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家书】「为政篇」致沅弟·办大事与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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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原文】

沅弟左右:

      二十日接十六日信,二十一日接十一日交雷哨官信,具悉一切。

      杏南未愈而萧、伍复病,至为系念。亲兵独到而丁道之匠头未到。丁道前二年在福建寄信来此,献蹦炮之技。去年十一月到皖,已试验两次,毫无足观①。居此半年,苟有长技,余方求之不得,岂肯弃而不用。渠在此无以自长,愿至金陵一为效用,余勉许之。至欲在雨花台铸炮,则尽可不必。待渠匠头来此,如需用他物,或可发给,若需锅铁及铸炮等物,则不发也。

      凡办大事,以识为主,以才为辅;凡成大事,人谋居半,天意居半。往年攻安庆时,余告弟不必代天作主张。墙濠之坚,军心之固,严断接济,痛剿援贼,此可以人谋主张者也。克城之迟速,杀贼之多寡,我军士卒之病否,良将之有无损折,或添他军来助围师,或减围师分援他处,或功隳②于垂成,或无心而奏捷,此皆由天意主张者也。譬之场屋考试,文有理法才气,诗不错平仄抬头,此人谋主张者也;主司之取舍,科名之迟早,此天意主张者也。若恐天意难凭,而必广许神愿,行贿请枪;若恐人谋未臧③,而更多方设法,或作板绫衣以抄夹带,或蒸高丽参以磨墨。合是皆无识者之所为。弟现急求克城,颇有代天主张之意。若令丁道在营铸炮,则尤近于无识矣。愿弟常存畏天之念,而慎静以缓图之,则善耳。顺问近好。

                                    兄国藩手草

      弟于吾劝诫之信,每不肯虚心体验,动辄辨论,此最不可。吾辈居此高位,万目所瞻。凡督抚是己非人、自满自足者,千人一律。君子大过人处,只在虚心而已。不特吾之言当细心寻绎④,凡外间有逆耳之言,皆当平心考究一番。逆耳之言随时随事皆有,如说弟必克金陵便是顺耳,说金陵恐非沅甫所能克便是逆耳。故古人以居上位而不骄为极难。兄又及。

【注释】

①足观:值得看。

②隳:毁坏,崩坏。

③臧:善,好。

④寻绎:抽引推求。

    【评点】

    “凡办大事,以识为主,以才为辅;凡成大事,人谋居半,天意居半。”这是曾国藩为官办事的一个重要观点。他把成就事业的过程分为了两部分,首先是“办大事”,然后才是“成大事”。在“办大事”时,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很重要的,其中“识”是主要的,“才”是次要的。“识”指的是办事之前的准备,也就是说要先对要办的事的前景进行预测,然后进行具体的筹备和计划。“识”来自一个人的学问和阅历,当然与天生的智慧也是分不开的。在目标和计划确定之后,就要开始实际操作了,这时候“才”开始发挥作用。有“才”的人是很难得的,但是有“识”的人更加难得。当年,与曾国藩一起被任命为团练大臣的一共有四十三个人,可最后只有曾国藩一个人成就了伟业。在才干方面,其他人并不亚于曾国藩,有的甚至还要比他更加能干。曾国藩的过人之处在于他的见识高远,他开始办团练之后,目标十分远大,想要把湘军办成一支能够与太平军相抗衡的强大军队。出于远大的见识,曾国藩又办起了大团,甚至成立了水师,最终为清朝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大事是否能办成,只有“识”和“才”是不够的,还需要听从天意的安排。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曾国藩的这句话也是同样的道理。办大事之前必须先有这样的心理准备,这样不但不会削弱信心,反而会减轻心理包袱,在办事时更加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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