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 D9/15《博弈论》终篇:策略家的最高境界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是不明白,而是为了自己的信仰,为了一句承诺,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了更长远的利益,有时候不会选择所谓最优策略,这便是策略家的最高境界。

博弈论是以不考虑道德和法律为前提条件的。当初一开始看的时候还不太能接纳书中建议的办法——毕竟自身的教养告诉我不能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无所不用其极、伤害他人的利益。后来才明白其实它只是提供一种思维模式,让人明白如何可最大化自身利益,并不是真的指导人们在那种情况下就按照它的方式来做。我们每个人都是天生的博弈家,无论有没有学过博弈论,很多时候还是能够在生活的博弈中分析出能使自己得到最大的好处的方法。但人不是完全理智的,也不能做到完全自私,所以当最优策略违背道德和法律的时候我们不会轻易逾越。

可能我看的比较初级的内容,书上分析的基本上是一次性博弈,重复性博弈和多种博弈混合的情况讨论的比较少。比如在新中国建国初期实行集体主义,无论做多做少,粮食一律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当一个付出10分努力和一个一直偷懒的人共享5分收益的时候,付出零成本的人一样可以和其它人平分劳动果实。所以在这个智猪博弈中,对于每个人来说,偷懒是最佳策略,于是乎很多勤劳的大猪变成了偷懒的小猪。事实是很多人都这么做了,却造成了对所有人都不利的局面——哈丁悲剧——每个人都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却造成了对所有人都不利的公共悲剧。但如果我们把偷懒和最终悲剧综合起来当成是一场博弈来分析,大猪劳动还可能有五分收益,如果不劳动,那么所有人的收益均为零,这样来说是不是可以认为偷懒不是最佳策略呢?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会想得这么长远。

假设博弈论指导在一场博弈中违反法律或违背道德才是最佳策略,但造成是结果可能是博弈者因犯罪锒铛入狱,可能因为背信弃义失去朋友或更大的利益。所以单纯考虑一场博弈而采取最优策略实际上可能是鼠目寸光,我们缺的不是发现最优策略的眼睛,而是长远的目光。不耽于眼前的小利益,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才是策略家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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