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微博上,有一条大快人心的热搜。
浙江警方抓获杀人逃亡26年嫌犯。
26年前,阮某抢劫杀人。
死亡的受害人身上发现了20多处锐器伤。
凶手逍遥法外26年,令人愤慨,如今终于被捕,也是天网恢恢。
然而也是在这段时间里,正有人身受冤狱——
《无辜档案》
The Innocence Files
这档节目4月15日刚刚开播。
外网口碑优秀,但国内还尚没有人气。
豆瓣没有评分,评论也仅7条。
片中记录了因为各种原因被错判的冤案。
每一起,现在看来都错的如此荒谬,如此匪夷所思。
突如其来的终生监禁
1991年的某天,乐文突然接到警方电话。
被告知涉嫌奸杀了一名三岁的女婴。
他对这莫名其妙的指控感到愤怒和惊讶。
可警方却声称拥有确凿的证据——
一份来自于法医的鉴定报告。
报告显示,被害人身上发现了许多奇怪的伤口,经法医判断,认为这是被人的牙齿咬伤留下的。
而这些伤口,恰好跟乐文的牙齿形状相匹配。
齿痕本身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但问题在于,在这起案件中,被害人被丢进池塘,尸体已经浮肿。
伤痕形状怪异,甚至连是不是咬痕都无法确定。
将模糊不清的伤痕与牙齿模型对照,更是十分牵强。
更何况还有更最奇怪的疑点。
被害人身上的伤痕,只有单排。
正常情况下,人需要两排牙齿同时发力才能咬合。
不可能一侧留下齿痕,而另一侧没有丝毫痕迹。
尽管举证过程有着如此多的漏洞,但当时负责公诉的检察官是有名的常胜将军。
不允许自己输掉案子。
在必胜之心的趋势下,他无视所有的疑点,态度强硬地一口咬定乐文就是犯人。
并凭借高超的法律造诣,在法庭上说服了法官和陪审团。
与之相比,乐文只是个在俱乐部打工的普通人,甚至连很多法律条文的意思都不知道。
于是,单靠着一排齿痕,乐文就被认定为凶手。
被判处了终身监禁。
无辜中招的替罪羊
同样是1991年,某街区发生了一起枪击案。
一辆轿车在夜色中慢慢行驶过街道,副驾驶上的人掏出手枪,杀害了一名站在街边的居民。
案件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每个人都期待警方能迅速将恶魔绳之以法。
于是,警方找到案发时在场的几位青少年,拿出一本所谓的「嫌疑人照片集」,要求他们指认当时开枪的人。
但实际上,事发突然,又是黑夜时分,几个年轻人根本没能看清对方的相貌。
可负责此案的警探并不满意这样的回答。
他不断地诱导、暗示。
甚至利用了其中一个年轻人有案底的情况,威胁对方「好好配合」。
最终,年轻人在无奈之下,随便选了一个人出来。
那个人就是弗朗基。
一个与案情毫无关联,单单只是因为生活当地街区,就莫名其妙成了替罪羊。
警方不负责任的办案方式,在法庭上并没有被提出抗议。
实际上,整场案件的判决,到处透露着敷衍。
有了所谓证人的指认,没有人再去调查案件细节。
甚至没有最简单的求证——
在当时的光线条件下,是否足以让路边的人看见车里人的相貌。
当时美国社会帮派问题严重。
每当发生类似的袭击,民众都希望警方能尽快抓住这些无法无天的狂徒,以示惩戒。
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下,迅速破案就是立大功。
于是,办案警探想的不是还原事情真相,而是尽快宣告破案。
无辜背负终身监禁的弗朗基,成了被牺牲的那一个。
不可能完成的犯罪
依然是在1991年(这一年有毒吧)。
某个凌晨,一名劫匪在便利店门口抢劫两名大学生。
因没有抢到财物恼羞成怒,用枪近距离射杀了其中一人,然后驱车扬长而去。
案发仅4分钟后,接到报警的警方就拦下了一辆与目击者所见型号一致的汽车。
并逮捕了车主,切斯特。
这个案子一样疑点重重。
首先,逮捕切斯特的地方,离案发地至少要8分钟的距离,不可能在4分钟内抵达。
如果是疯狂飙车,那沿途的行人也不应该毫无印象。
其次,切斯特的车压根就是租来的。
当时这种车型在租车公司很畅销,有大量出租。
因为车型一致抓人,放在今天就像因为骑了共享单车就被认为是嫌疑犯一样荒谬。
最重要的是,两名大学生中幸存的那一个。
在案发十几分钟后看见切斯特,并不认为他是刚才袭击的人。
但是这一切都比不过一句有力的证言。
在法庭上,有一个案发现场的目击证人。
明确指出人是切斯特所杀,坚称自己看着他从案发现场逃跑。
于是,尽管还有很多未解的疑点,法官依旧判处切斯特终身监禁。
为什么这位证人如此言之凿凿?
直到后来被冤案平反组织反复求证,才终于被知晓事情的真相。
当时做指认的目击证人,曾遭到办案警探威胁。
被要求在法庭上作伪证,声称自己当时在现场,看到了切斯特。
如果不配合,就要去坐牢。
而这一切,是当地检察院授意警察去做的。
检察院与警方互相勾结包庇,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
他们手握重权,却没有足够的力量给予监督。
不论是乐文,弗朗基,还是切斯特,或者是其它案例中含冤入狱的人。
他们都是有缺陷的司法体系中无辜的受害者。
既然有冤情,那就要平反。
一帮有责任感的律师、检察官、以及其它志愿者在发现了这些问题后。
成立了「冤案平反计划」。
这个不盈利的民间组织,成了很多蒙冤者的希望。
案件平反并不容易。
不但要在时隔十几年之后再去搜查当年遗留的证据。
更重要的是,其本质是在打司法系统的脸。
上面说到的几个案件的平反过程。
几乎就是民间组织与地方检察官、警察局、法医之间的对抗。
警察局明里暗里对平反组织进行威胁。
指责他们「想把罪人放跑」。
检察官也对平反组织的上诉证据百般阻挠。
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掩藏自己曾经犯下的恶行。
可以看到。
就算确凿的事实摆在面前,曾经犯下错误的人,也依旧不愿意改正。
咬定乐文有罪的法医和检察官,跟平反组织反复拉锯战了七八年。
在经过19年的冤狱之后,乐文才得以重见天日。
弗朗基的案子,每一次开庭,当时负责的警探都会坚称自己没有用任何违规手段。
经过艰难的斗争,才终于在20年之后,为弗朗基平反。
而切斯特,这个检方、警方相互包庇的冤案。
最后靠着新的地方检察官通过选举上任,才得以重新调查。
直到去年9月,才终于昭雪。
当时距离切斯特被捕,已经过去了28年。
人生,又有几个28年。
冤案带来的问题,不但是让无辜之人失去了自由甚至人生。
还放纵了真正的恶魔逍遥法外。
乐文被捕后,这起奸杀幼儿的案子也就随之终结。
就在乐文身陷冤狱的同时,真凶正在寻觅着下一个目标。
一年半后,一模一样的事件再次发生了。
就在同一个社区,另一个三岁的幼儿被奸杀。
而这本是一个可以避免的悲剧。
也正因如此,在为无辜者平反的同时,也要防止更多的冤案继续出现。
要分析这些冤案从根本上产生的原因,从而发现司法体系存在的漏洞。
乐文的案子,引发了人们对齿痕鉴定的反思。
美国法医齿科学协会后来对齿痕鉴定做了调查。
把一堆不同伤痕给协会内100余位专业医师,让他们进行鉴定。
结果令人惊讶。
别说判断是谁咬的,就连这些伤痕是否是被人类咬的,这些专家中的专家,也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以一位法医的单独判断就让一个人背负杀人罪名。
可见是毫无说服力与公信力。
弗朗基和切斯特的案子,则反映了警方和检察院内部的大量问题。
懒惰,敷衍,腐败。
因此推动了地方检察官的选举。
同时,除了民间组织,官方也有了回应。
2007年开始,美国检察院内部有了定罪完善小组。
专门负责检视刑事司法体系中,是否存在错案。
所有的这一切,都在证明我们需要认识到一个具有深远影响的观点:
司法是需要进步的。
没有任何法律从诞生之初就尽善尽美。
或许它在当时的环境下适用,但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现实改变,法律依然需要跟着改变。
反观我们自己。
这两年随着科技进步,大量新的证据得以利用,诸多陈年旧案得以找出凶手,或平冤昭雪。
除了开头提到的,潜逃26年的罪犯落入法网。
就在4月1日,吴春红投毒案改判无罪。
经受16年牢狱之灾的吴春红得以获释。
承认自己犯下的错误并不容易。
对个体如此,对一个庞大的司法系统来说更是艰难。
但唯有在发现错误,承认过失的过程中,才能不断完善改革、进步。
而民意,便是最大的推动力量。
像此次鲍毓明性侵未成年的案件,就引发了人们议论,是否应该修正性同意年龄。
正方双方的议论,是必要的,是积极的。
因为在议论中,人们会去互相驳斥对方的观点,同时也意识到自身的疏漏。
从人类第一部法律《汉谟拉比法典》中明文规定,人分三等,奴隶不享有权利。
到现在人权生而平等逐渐成为普遍认知。
这其中经历过太多的艰辛斗争。
讨论司法进步不是坏事,也不是在挑起什么、攻击什么、否定什么。
发展从来是曲折的,但又永远是在向前的。
正确看待当前法律的缺陷和漏洞,然后努力完善和改进。
才能让法律真正变成社会秩序的守护者。
人类在通往法治的道路上,永远都在披荆斩棘的前进。
助理编辑:张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