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关于信仰、宗教、梦想、天命、预言和炼金术的书。
“那是表面看来有害无益的力量, 但实际上它却在教你如何完成自己的天命,培养你的精神和毅力。因为在这个星球上,存在一个伟大的真理:不论你是谁,不论你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因为这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 那就是你在世间的使命。”
在书的开头不久,小男孩圣地亚哥碰到撒冷王(上帝的祭司)所说的这一段话是这本书的核心思想。从这个角度看来,这本书是一本鸡汤,是让人在茫然的时候可以读的一本书,也是在找不到人生目标的时候应该读的一本书。
我在观看2018年NBA季后赛期间,勒布朗在一次采访中提到了他在准备比赛间隙会阅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有一位解说在勒布朗的惊人表现以后情不自禁引用了一段书中的内容,这本书便在我的脑海里埋下了种子。花了一周的时间读完,询问内心,这本书实际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引人入胜,也不像是我在爬山的半坡会选择的书,但除了核心思想以外的内容倒是十分吸引我:圣地亚哥从西班牙塔里法出发,途经非洲丹吉尔、撒哈拉大沙漠、绿洲还有吉萨的金字塔,以及旅途过程中的爱情故事。作者 保罗·柯埃略 在自序里提到,他有大半辈子都沉迷在炼金术中,直到十几年后才发现“万物皆有消亡的一天”,遂放逐了自己,然后才领悟到:“不应该逃避自己的命运;上帝有时很严厉,却也无限慷慨”。考虑到作者的身份和年代背景,他会根据自己的经历写下这本象征性的作品,也是可以理解的。
圣地亚哥想要周游世界,于是成为一个牧羊少年,童年大部分时间都在与羊群度过,然而牧羊并不是他想象中的周游世界,于是心里仍抱着寻宝的梦。他连续两个晚上梦到在金字塔下藏着巨大的宝藏。于是他找占卜师解梦,占卜师煞有介事让圣地亚哥更加相信梦境的真实性,随后在广场碰到了自称撒冷王的老人,一个无所不知的祭司,告诉他关于梦和天命的事情。此时的圣地亚哥对“天命”感到毫无兴趣,只想亲眼去看看金字塔,以及其下是否真的藏着巨大的宝藏。在寻找宝藏的途中,遇到了撒冷王、智慧大师、水晶店老板、沉迷学习炼金术的英国人、女孩法蒂玛、真正的炼金骑士,是这些人物一步步带领圣地亚哥走向他的梦想,也是柯埃略一直强调的所谓的“天命”。
地中海东风越刮越猛。面对羊群和宝藏,我现在进退两难,男孩 想。在已经习以为常的东西和意欲得到的东西之间,他必须作出抉择。还有那个商人的女儿。不过,她不像羊群那么重要,因为她并不依赖他。说不定她都不记得他了。他敢说,如果两天后他没出现,女孩也不会有感觉。对她来说,生活日复一日,天天如此。实际上,每天都一成不变,是因为人们已经失去了对美好事物的敏锐感觉。然而,只要有明媚的阳光,人们的生活中就会出现美好的事物。
……
这种风曾带来了摩尔人,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它也带来了沙漠的气味,蒙着纱巾的女人的体味,还有男人的汗味和梦想。他们离开了家乡,去寻找宝藏、黄金、奇异的经历,以及金字塔。男孩面对自由自在的风,羡慕之情油然而生。他意识到,他也可以像风一样自由。什么也不能阻止他,除了他自己。羊群、商人的女儿和安达卢西亚的大地,只不过是他在达成天命的途中留下的足迹。
书里对于景的描述非常棒,读起来仿佛置身于那片充满异域风情的沙尘大地。有时候对于景物的描述甚至比故事本身还要更加吸引人,我总是在这些段落翻来覆去读好几遍。上一本读完的小说是《月亮与六便士》,我则沉浸在整个故事和故事所反映出来的思想。
总是以理想的眼光看待世界,以为事情会按理想的方式发展,而不会用现实的眼光看待世界,看不到事情真相。
圣地亚哥来到丹吉尔,第一件事就是身上所有的财物都被看似热情的小偷偷走。他只看到了小偷对异乡来客的热情,却看不到酒吧老板发脾气的背后是为了让圣地亚哥不被受骗。总是以理想的眼光看待世界,以为事情会按理想的方式发展,而不会用现实的眼光看待世界,看不到事情真相。这是圣地亚哥真正走出自己的世界以来学到的第一堂课。他只能寄人篱下,给一个水晶店老板打工。当老板得知圣地亚哥为了存钱去埃及看金字塔时,老板笑了,告诉圣地亚哥短时间内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此时作者如此形容圣地亚哥的心境:
一时间,周围一片寂静,似乎整个城市都静止不动了。集市里的货摊、商人们的吵闹、爬到清真寺尖塔上诵经的人、剑柄上镶着宝石的漂亮宝剑,全都不复存在了。希望和冒险、老迈的王和天命、宝藏和金字塔,全都不复存在了。仿佛整个世界都停滞了,因为男孩的心已经死了。没有痛苦,没有悲伤,没有失望,只有透过酒吧小门投向外面的失神目光,只有寻死的强烈愿望,只有让一切都在这一刻永远结束的强烈愿望。
圣地亚哥在故事里第一次跌落到最低谷,也是我第一次对圣地亚哥产生共鸣的时刻。人生数十载,总有些时候会像他这样,仿佛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失去了意义,时间在这一刻停止,过去发生的一切全都消失。
书到这里结束了上部,圣地亚哥在寻梦了路上停止了脚步,水晶店老板承担起了引路人的角色。在圣地亚哥和老板的交谈中,圣地亚哥了解到了水晶店的老板的梦想。老板是一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他最大的梦想就是亲身前往麦加朝圣。他在丹吉尔开了这家水晶店,无数的伊斯兰信徒都会经过这里,或是贫穷,或是富有,一身盘缠,带着对麦加的响往前行。老板日复一日看着这些信徒,朝圣归来时的欣喜,又望而却步。老板说,
“因为麦加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希望,使我能够忍受平庸的岁月,忍受橱柜里那些不会说话的水晶,忍受那间糟糕透顶的餐厅里的午饭和晚饭。我害怕实现我的梦想,实现之后,我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你的梦想是羊群和金字塔。你与我不同,因为你希望实现你的梦想,而我只是想保有去麦加的梦想。我曾无数次地想象过,如何穿过沙漠,到达安放着圣石的广场,在触摸圣石之前,围着它绕行七圈。我曾想象过有些人站在我身旁,有些人站在我前面,还有我们的谈话和共同的祈祷。可是,我担心会大失所望,所以我宁愿只保留一个梦想。”
相对的,这就是圣地亚哥无数个投影里的其中一个。在他心死的那一刻,他失去了前往埃及的信心,过去的努力都化为乌有,也失去了继续努力的动力。我想,柯埃略想告诉读者的是,失去追求梦想的动力比失去梦想本身还要更加绝望。幸好圣地亚哥与老板不同,在他的内心深处,仍然相信着“预兆、看不见的手”和诸如此类的形而上学。
在水晶店里,圣地亚哥也没有闲着,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把水晶店的营收翻了一番。他学会了做生意,学会了阿拉伯语,还把“预兆”运用到了水晶生意里。老板却对这种生活上的改变感到担忧。“你一度成为我的福音。而今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不被接纳的福音,都会变成诅咒。我对生活没有更多的要求。而你正迫使我盯着从未见过的财富和前景。现在,我知道了这些财富和前景,也知道了我完全有可能拥有它们。可是我的感觉却比以前糟糕了。因为我知道自己可以拥有这一切,却不愿拥有它们。”
圣地亚哥在水晶店做了接近一年,他决定继续往埃及前行。他想起了撒冷王说过的话:“永远不要放弃梦想,要遵循预兆行事。” 在丹吉尔的短短一年里,他相信他已经征服了这里,用同样的方法也可以征服全世界。但更重要的是,他重新拾起了对梦想的信心,他“感到无比快乐”。
他来到了准备穿越撒哈拉沙漠的商队,碰上了他的另一个镜像:抱着去沙漠中寻找点金石的梦想加入商队的英国人。此时的圣地亚哥已经心无杂念,因为他意识到,一旦作出决定,实际上便坠入了一股巨大的洪流之中,这洪流会把人带到一个你作决定时从来没想到的地方去。英国人相信运气和巧合,他认为圣地亚哥所谓的“预兆”,不过是运气和巧合罢了。柯埃略给圣地亚哥和英国人不同的结局,也从侧面表明了柯埃略更倾向于相信预兆。
“我们担心失去的,只是那些我们现在拥有的东西:我们的生命,或我们的作物。但是,当我们明白了生命的历程与世界的历程都是由同一只手写就的时候,这种担心就会消失。”
“因为我既不生活在过去,也不生活在未来,我只有现在,它才是我感兴趣的。如果你能永远停留在现在,那你将是最幸福的人。你会发现沙漠里有生命,发现天空中有星星,发现士兵们打仗是因为战争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生活就是一个节日,是一场盛大的庆典。因为生活永远是,也仅仅是我们现在经历的这一刻。”
——赶驼人
穿越沙漠的路当然不会那么轻松。在进入沙漠不久,商队便碰上了部落之间的战争。圣地亚哥越来越多次提起了“宇宙的语言”,那是人类与万物进行交流的语言。恕我才疏学浅,我读完这本书也没有完全理解这种语言到底指代的是什么。在圣地亚哥和英国人的交谈过程,他们无数次产生了分歧,除了对预兆和运气的分歧外,还有关于炼金术的认知相悖。圣地亚哥发现炼金术书籍总是充满图案、密码和晦涩难懂的文章,发现炼金术不过是“通过观察人类和所有的预兆”,足以发现万物精华;而英国人则说圣地亚哥喜欢“把一切东西简单化”。这一部分我想是柯埃略把对炼金术的理解通过故事来表达,略显枯燥无味。
本书最喜欢的部分是描写爱情的这一个片段。在圣地亚哥第一次见到生命中的少女——法蒂玛的时候:
此时,时间仿佛在刹那间停止,世界之魂蓦然出现在圣地亚哥面前。当男孩看见少女那双黑色的眼睛,看见她似笑非笑的面容,似启非启的双唇,他明白了世上最重要和最智慧的表达方式,也就是人类都能理解的语言。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它比沙漠和人还要长久,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男女四目相对—就像此刻在这眼水井旁边一样,爱情就会以同样的力量爆发出来。少女的嘴角终于浮现出一丝微笑,这是一个预兆,是男孩今生今世在冥冥中苦苦期待的一个预兆,是男孩在羊群、书籍、水晶器皿以及沙漠的寂静中苦苦寻觅的一个预兆。
这是世界上最纯正的表达方式,无需解释,就像地球在无限的太空中不停地运行无需任何解释。那一刻,男孩唯一明白的是,他正站在他生命中的女人面前,什么话都不需要说,她肯定也明白这一点。别的事情不好说,但在这件事上,男孩坚信不疑,尽管他的父母以及先辈都说过,必须在恋爱、订婚、相互了解和有了钱之后才可以结婚。说这话的人大概从来不了解宇宙的语言,因为如果掌握了这种语言,很容易就能理解,世上总有人在等待着另外一个人,无论是在大沙漠还是在大城市。当这两个人最终相遇,四目相对的时候,过去的一切和将来的一切全都变得无足轻重了,只有眼前的这一刻最重要。还有那不可思议的事实:朗朗乾坤下的一切,都是由同一只手写就。那是一只唤醒爱情的手,一只为那些在天底下工作、休息、寻找宝藏的人们造就相同灵魂的手。假如没有这一切,人类的所有梦想都将失去意义。
在圣地亚哥眼里,法蒂玛是世界之魂,是爱情,是一个预兆,是绝对的意义。他认为,是上帝之手,是那些预兆引领他最终走向法蒂玛。也许这是第一次圣地亚哥感到之前所做的一切没有浪费,比如在码头被偷走了财物,在水晶店打工的一年,在沙漠碰上的部落战争。此后圣地亚哥每天在井边等着法蒂玛,法蒂玛最终也被圣地亚哥打动。“你对我讲了你做的梦、撒冷王,还有你的宝藏。你对我讲了那些预兆。于是我什么都不担心了,因为正是那些预兆把你带到了我面前。我是你梦的一部分,是你常提到的天命的一部分。所以我希望你继续前行,去追寻你的梦想。如果必须等到战争结束,那就等。但是,如果你想提前启程,那就去追寻天命。沙丘会随风改变形状,但沙漠永远存在。我们的爱情也如此。” 也许法蒂玛真的是圣地亚哥天命中的那位,是“沙漠中的女人”,即使圣地亚哥终将离开沙漠,法蒂玛也说,“如果我是你天命的一部分,总有一天你会回来。”
“你将永远不明白,爱情从来不会阻止一个男人去追寻天命。如果阻止,定因为那不是真正的爱情,不是用宇宙语言表达的爱情。”
——炼金术士
书的最后部分,圣地亚哥遇到了最后一个引路者:真正的炼金术士。圣地亚哥通过了勇气的考验,寻找到了宇宙的语言,在那之后,他真正和世界之魂联通,与沙漠、与太阳和风交流,最终让自己幻化成风,征服了炼金术士,也征服了沙漠中的敌军。这一部分在我看来过于玄幻,没有书的前半部分那般引人入胜,这可能和我对玄幻类书籍不感兴趣的原因有关。结局也在意料之中,在称不上平庸也称不上出彩的故事里画上句点。相比之下我更喜欢《月亮与六便士》,读完几个月,书中的剧情仍时不时在脑海里回荡。
“你告诉它,害怕遭受痛苦比遭受痛苦本身还要糟糕。还要告诉它,没有任何一颗心在追求梦想的时候感到痛苦,因为追寻过程的每一刻,都与上帝和永恒同在。”
——炼金术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