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没什么,

这次是自己的故事。

一提到“故事”这个词语,我总会想到周董的《晴天》,可惜周董最火的那几年我没有认真听过他的歌,哪怕是我们表演跳舞是他那首《青花瓷》,也有那首每个人都会唱的红遍大江南北的《千里之外》,我也一次没有仔细听过,所以我不知道他的歌歌词是那么那么抒情,所以我的童年还有青春都和周董是没有多大联系的,直到进入了大学,和一个男生X去隔壁学校瞎逛,听到隔壁学校广播里放了这首《晴天》,X告诉我,周杰伦的歌很好听。可能是当时对这个男生很有好感吧,于是回了宿舍之后开始听周杰伦的歌。每一首歌都会让你记得不同的故事,我只想认真把关于我自己的故事写下来,老了可以回味。毕竟时间太,这辈子太远,我怕,有些人和事我会忘记,更害怕有些感情一夜之间就变质了。



故事_第1张图片

(一)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我出生在重庆的一个区县,我的家乡叫做万盛寓意万事兴盛。我出生于1996年,也就是大家所说的“90”后,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更加具体了。把我们这一群1995后出生的人独立出来成了新群体“95后”。我想或者是因为我们没有“90后”疯狂也达不到“00后”叛逆。我们这一辈是真真切切拿着独生子女证在爸妈呵护下成长的人,其实真的很孤单,因为从小就是一个人。小时候我家住在一个村里,怎么说呢,我对那片我居住了13年的土地很是热爱,那里空气很是清新,天总是很蓝,夏天的知了总是伴随午睡,其实我童年的夏天真的很少睡午觉,都是在外面疯玩,尤其是暑假的时候,和几个小伙伴一起爬山或者是跳绳,现在想想,那时候真不怕皮肤晒黑,天天疯玩,烦恼都是上幼儿园又要画画,回到家就像回到了我的城堡,疯玩,打开电视机是不会轻易关掉的,直到眼睛开始近视才知道该听妈妈的话,少看电视,多出门去看看外面的绿色。夏天刚到没有多久时候,天气温暖,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去水池捉蝌蚪,每次捉回家,用瓶子养着,爸爸妈妈说,夏天到了你就会看见家里有几只小青蛙。可是我却一次也没有看见过蝌蚪变成青蛙,有一个夏天特别有幸,看到了蝌蚪长出了腿,但是还是没有看见它变成青蛙的时候我就不晓得瓶子扔去哪儿了。开始慢慢长大了,不再背着小书包去幼儿园,也没有小朋友和我每天都是做游戏了,我要开始上学了,6岁。学前班,那是一个每天要走路半个小时才能到达的小学,妈妈说,小学也会在那里读。当时我哪想那么多,只晓得会认识好多朋友会学到好多动听的歌。第一周,我记不得是爸爸还是妈妈接送我上学了一周,之后的上学路就是我一个人了。因为幼儿园的同学和我读的不是同一所学校,我只好每天一个人去上学放学,但当时没有觉得孤单,觉得好玩,我可以一个人发现好多好多小路,令我记忆犹新的是有一条路上,那个路边开满了一种发出香味的草,从某次发现之后我就每天走那条路,那种草长得好像话筒,散发出一种香香舒适的味道。学前班没有太大的印象了,毕竟过去了好多好多年,接下来我的记忆应该是混乱的,但是我想把我记得的好多事好多开心的事情都写出来。

进入了小学之后,一年级的班主任陈老师超级超级不喜欢我,其实也怪自己啊,当时太大大咧咧了,一头男士头发,放在人群堆里,我都不晓得我是女孩子,也要感谢这个不喜欢我的班主任陈老师,是他的一次一次当着全班同学说我,扔我的本子,让我在那个时候就学会了懂事,学会了看别人的脸色。其实说实话,我真的挺讨厌陈老师的,我觉得在孩子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任启蒙老师来说,这样粗暴的方法,会让孩子铭记一辈子,至少我是,会让我偶尔会自卑。还记得有一次在课堂的时候,陈老师在教我们认字,教到了“吃”字,叫一个同学起来组词,那个同学起来组词是“好吃”。然后,陈老师说“说到好吃这个‘好’字让我想到了一个同学,南玉,站起来,同学们知道她是怎么写这个字的吗?一笔就写完了,走都没有学会就学会飞了,你也是很厉害,下来把这个字抄50遍!”他说完这句话我听到了哄堂大笑,于是那天下午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7岁的一个冬天,在教室门口的洗拖把的水沟旁边蹲着在板凳上写完了这一辈子都讨厌的“好”字。有一次,有领导来学校听课,最开始我们班有一个智力发育不足的男孩子,一直是他一个人坐,可能是老师觉得要向领导突出我们学校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陈老师就来找我,叫我第二天上数学课的时候和那个同学换一下位置。于是就成了我一个人一个组,坐在教室最角落,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以怎样的心态去对待这件事情的,但是可以这么说,7岁的南玉是自卑的,不是你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每天嘻哈大笑,也不是那个给人感觉的特别自信的人。那时候,因为我妈妈和文静妈妈关系很好,于是我和文静就玩得比较不错,可是我和文静是两种不同的人,她是人如其名,在老师眼中也是很乖巧的,或者我和她一起就像丑小鸭一般。她是班上班长,我是组长,还记得有一次要求静息的时候,我动了动,纪律委员就来说我,然后文静就和纪律委员辩解起来,那时候我就觉得文静是超厉害的人,多久我才能够变成她那样做什么都有人支持的人啊!如果你认识现在的我,你一定觉得刚才那一顿那个女孩你压根不认识,对的。我的改变,感恩于二年级换了班主任,她叫做陶老师。她是才大学毕业的一位老师,从她的家乡来到了我的城市,或许她就是上天派来改变我的。第一天她来到学校,恰好问我:“同学,二年级2班怎么走?”我不敢多说,告诉她我就是这个班的,可以带她去。到了教室,我坐在了自己的位置。她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就开始选班委,那时候对于我来说,班委多么遥远的东西,最多是老师给个组长当。她居然出奇的叫了我站起来,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做了什么,我就成为了我们班的班长。后来闲谈的时候,文静告诉我是因为,陶老师觉得我的朗诵特别有感情,然后蛮喜欢我的。从当了班长之后,我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穿梭于老师办公室,真正成为了老师的小助手,记得有次开家长会的时候,我和一群小伙伴在操场上遇见了我爸爸,她们对我爸爸说:“叔叔,你家南玉是我们现在班上班长!”那时候我才懂得了原来家长脸上的骄傲感是真的能够看得见的,那天下午,我真的就觉得自己是小公主,被所有闪光灯射在在脸上的小公主。二年级这一年的班长之旅让我真正由自卑转向了自信。我不再是那个什么都怕的小女生,我也开始蓄了头发,有一次去办公室遇见了陈老师,他很惊讶的对我说:“听说你是你们班班长?不错啊,现在也比以前爱干净很多了。”当时是很开心的。毕竟被认可是每一个人都想要做到的事情。三年级两个班合班了,陶老师不再是我的班主任了,当时我狠狠的哭过,但是更多的是感激,是她那一年的信任改变我整个不一样的性格,给了我一段丰富的人生。三年级的时候感觉没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或许是最难过和最开心的日子之后都是平淡了,但是在这些时间里我遇见了 我这一辈子的挚友,一个叫做钟慢雪,另一个叫做王翠。我不知道她们是多久闯进了我的生活,然后就再也没有走掉了。

现在的我们三个虽然还在同一座城市,但是却没有在像小学那样在同一个故乡而是分隔他乡。其实距离不远,我和雪雪的距离5个小时火车就到,理翠翠现在就读的大学7个小时就到。但是也就是这种不超过十个小时的车程我们都很少见面了。毕竟人越长大就会发现这一生就是在和孤独做斗争的。小的时候,大概是4,5年级吧,我家对面有一座水池山,但是可能小女孩童话看多了,就告诉我身边的同学,那座山叫做愿望山。然后好多个周末她们都会从家结伴去我家附近的那座山去许愿。毕竟都是相信美好的,那时候友情很纯粹,就是一群人一起度过每个周末,我们一起分享一起分担,很好笑的很多事,那时候不止我们三个,还有其他好朋友,我一直以为我们会一直走到最后的,结果一路上下来最后只剩下了我们三个,可笑也可悲,也怪自己当初没有足够珍惜。那时候的夏天周末她们会去我家楼上的水圈里游泳,其实想想很好笑,但是我们超级厉害,每次都在那片水中徜徉,也谈着我们的未来。游完泳爬到对面的那座山上去挖野菜野葱,搅拌着调料就吃了,毕竟不干不净吃了不生毛病。那时候我还有一个复读机,我没有拿它来听英语,因为当时我以为英语只有“来是come,去是go,点头yes摇头no。”于是我就花了大把时间把零花钱存起来,买了磁带,记得那时候张韶涵的《梦里花》好是热火,我也去买了磁带,现在才晓得以前买的都是盗版。最近看了林徽因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突然想到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说过:“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写诗更惨的事。”我想说,世界上真的没有比写文时发现物是人非这件事更惨的了。那个时候,我们不懂得读书,在五年级的时候,我们每天必经的支路开了一家“一角书屋”,于是我们都纷纷办了借书卡,每个周末或者是晚上放学都是去书屋看书,或是做作业,再或者是一起在楼上嘻哈玩闹。那个时候真的日子好慢好慢,毕竟在有一次回家路上去支路才发现一角书屋已经搬了地方,我的借书卡还在呢。其实那个时候我和她们喜欢看的书本身就不一样。我喜欢看杨红樱写的《男生日记》《女生日记》再或者就是去看作文书,最找不到自己该看什么书的时候,我就借漫画《阿衰》。所以每次去看书的时候,我总会被她们冷落,因为她们喜欢看言情小说,说实话我对这个真的提不上兴趣,我就觉得作文书好看,每一篇作文都是一个故事。打算写篇《故事》之前我才和雪雪挂了电话,我说我要让她出现在我文章的每一页。我们兴致勃勃的讨论了今年跨年去哪儿,要不要一起聚一聚。也不是好久没有见,不过短短2个月不到,和翠翠才分开十多天,就是好想那些日子,我们考了那么多试就是为了离开家人和亲爱的小伙伴去进行一场孤独的修行。这是我们踏入社会之前的必修课。

小学的时候我们学校我们年级一共两个班,一共66个人。我们班32个人,13个女孩子。那时候绝对没有什么现在所谓的撕逼啊,我们真的是属于相互珍惜的那一类,即使有一点小矛盾没过几天就会好的,羡慕小时候的那种勇敢,讨厌一个人直说,想要和好直说,不会像现在这般,别人关门声音大一点就觉得她对我有意见。不晓得在你的童年有没有经历“拜姐妹”这一茬?那时候我们好认真好认真的,模仿电视剧古代结拜的那一幕,每一次都是那几句话,仿佛现在我们跪在了地上说着誓言:“我南玉,我钟慢雪,我王翠....(其他的名字就不提了)今日结为姐妹,在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还磕了头,可认真了。拜姐妹这件事,换了好多人,我们三个没有变过,或者是我们都变了,而好巧,我们三个改变的方向是同一个地方。于是之后的日子我们都互相扶持着,我想可能是现在我们没有太多金钱和现实的打击,所以维持着这段友谊,我怕某一天我们都变了,但是记得我很爱你们。忘了提我和钟慢雪的缘分了,我门在妈妈肚子里就认识,我的妈妈和她的妈妈在同一间产房,我们都是巨蟹座,我大她5天,那个夏天注定了我和雪雪是会走很久的人。虽然她现在老是在我们面前“作”但是我还是会把她当成小妹妹,因为她在我面前可以完全做她自己才会对我撒娇,对我作啊,现在她在上班了我还在读书,希望我们的距离不会变远,也希望我们永远是我们。翠翠,怎么形容她这个人呢,如果拿《欢乐颂》里面的关系来说,我就是邱莹莹她就是关雎尔那种类型的人,反正在我无助的时候,她会在,很安静的方式对我好,十八岁她送了我一本她亲手做的相册二十岁也是一本相册,她是属于温暖的那种人,对我好但是不高调,就是用她的温柔来告诉你她一直在。有时候雪雪会吃翠翠的醋,她会说,翠翠的世界里只有我这个闺蜜的存在,其实翠翠一直都存在我们生活,只是我在她面前就像你在我面前那么作而已。

正好,打算写这段的时候,电脑随机放到了这首歌,青花瓷。这首歌,我想我们几个都会记得。那时候六年级,对于我来说五六年级的老师真的可以说是我这辈子的恩师。五年级的梅老师,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我的数学成绩不可能从不及格到优秀,哪怕数学对于好多女生来说都是头痛学科,但是是因为梅老师的出现,他没有一次放弃我,鼓励我,让我当数学科代表提高我对数学的兴趣,晚上放学的时候他也不走,我们都一起留下,在学校刷题,是他让我准备错题集,虽然我没有坚持多久,但是对我的影响的确是很大的,梅老师在我小学毕业录上写的话是我的座右铭:“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我知道他对我是有期望的。我只希望以后的时候,我能够不给他丢脸,好好的活成自己。六年级的班主任姓余,他不高,但他的身影在我心里十分伟岸。是他好的教学方式让我懂得了为什么那么多学生喜欢他,他呢,做了很多事,来增强你的自信,提高你的学习兴趣。他会不讲某些不重要的课程,让我们自己预习,他出题,然后他在收上去改,每次这种测验的前三名他都会亲身提笔写一封信,叫小伙伴带回前三名的家里,很可惜,这样的亲笔信,我只收到了一次,而且搬家的时候还弄丢了,蛮可惜的。这一年六年级,我们在“六一儿童节文艺汇演”表演的舞蹈就是这首《青花瓷》,有我,钟慢雪,王翠,梁倩,石佳鑫。我们五个当时感情也是很好的,只是后来联系少了并很自然的疏远了。这次舞蹈也让很多人记忆深刻,说实话,有些动作我现在都还记得。有点怀念过去的日子,毕竟,过去时间太多烦恼太少。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表现自己,于是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我也记不得是四年级还是五年级了,反正那是一个奥运年,2008年,那就是五年级,我们几个人编了一个小品,名字我记不得了,但是很多台词我记得,毕竟台词是我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写出来的。虽然最后的时候筛选节目,我们这个节目没有过,但是很多人在选节目那天都被我们逗得哈哈大笑就足够了。我三年级的班主任在毕业录上给我写的:“我记得你热情开朗的性格,也记得你们的那一个小品。”能让人记得。很满足了。那时候,因为我们那边搞建设,学校搬迁,于是搬到了另外个学校。我们班上每周五都会一大群人出去玩,拿着装粉笔的铁钵子,洗干净了去对面山上烤烧烤,去买菜啊,我记得最后期末的时候我的抽屉里还有好多佐料,我们还为我们的这支队伍取名叫做“冒险小分队”,一群人去防空洞看蝙蝠,买了几盒火柴,拿了教室几把扫把,扔着当成火把进去了,那段记忆是好的,毕竟当时我真的很怕。防空洞里有好多好多蝙蝠,我们一起牵着,还有男生喊着,保护好女生!记得我养的一只狗狗被人偷走了,我告诉了班上的同学,然后每个周六我们就去那家人的院子门口守着,拿着粉笔在他家围墙上写“偷狗贼”“还我狗”可能是那家人耗不住我们这群年轻人吧,有一天晚上我再去的时候,他们没有出来院子,我就把我家狗带回了家,哈哈哈,写到这里自己都笑了,很想这一群大夏天和我在外面游荡的小学同学呢。


小学毕业了。

我的狗狗也离世了。

但是我的故事还在继续。

2009年秋天,我进入了初中,入学考试之后,我又和我家翠翠分在了同一班级,雪雪在对面班。初中之后的生活,或者就是意味着早恋的到来,我最开始是没有想到早恋的,还是以为初中和小学一样,喜欢一个人可以一直喜欢,看他的眼神会躲闪,初中却不一样了,是那种要谈恋爱牵手的那种,初恋在2010年4月17日。或许使我们都不记得了,就免为其难将牵手那天定为了确定恋爱关系的那天。其实现在回过头看感情,我不想提。因为我觉得友情可以分享,爱情,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遇见过,只知道自己有几年是为另一个人活,那种卑微到骨子里,如果真的要说谈了几段恋爱,就是三段,一次懵懂初恋,一次刻骨铭心留心,一次上心。都是没有结局的。关于爱情,我不确定我是否经过过,所以我只想只字不提。谈谈友情吧。初中遇见了这辈子下一个闺蜜,王媚。很好听的名字,学霸媚媚!我和她的结识是因为我想吃樱桃,我们一起去树上偷樱桃,每次我说偷她们都会对我有意见,是摘,对就是因为去摘樱桃,于是我们熟识了,当时我和她关系并不是很好,普通同学而已。因为我不是很喜欢和成绩很好的女孩子一起玩,可是委屈我了,和她一起度过了初中好美好的时光,她对我好,我很珍惜她,我们初中三年没有吵过架,她会让我,第一次吵架竟然差点让我失去她,可能是我太爱她,吃她男朋友的醋了吧。还好。我们和好了,不然我想我会遗憾一辈子的。写到这里,很想她,给她打个电话居然她很冷淡,我不开心,我要生气!记得初二开学的时候我的脚被鞋打破了,她去给我买了创可贴,然后蹲下给我贴在了脚后跟。当时我就确定了,我和她会一辈子的。今晚去上晚自习的时候和她打了接近一个小时的电话,思念,她去做家教了。很棒的,还开玩笑说以后我的女儿不愁成绩差了,而且还不用收费。她开始反驳,后来又静下来想想,说:“算了,你女儿还是我干女儿,认真教吧。”我说:“对嘛,你不止要教还要给我女儿包吃的,毕竟女儿的妈妈这么抠门,是不会给她买零食的。”一阵寒暄,我说我在写我的故事,写了6000多个字了,那个贪心的宝宝说要其中3000多字来描写她。当然,我拒绝了,毕竟我的故事应该写玉宝。初中很多时间都荒废了,我想可能那段青春因为你们才算轰烈。

高中,不再是九年义务教育了。

高一上期的时候。学习任务太累了,也没有真正的朋友,只是和初中同学在同一个高中班级里玩耍,高一上期的时候至少过得疲惫,但是那半年让我学到很多很多东西。后来高一下期分科我终于遇到了这辈子不可缺少的另外的挚友。张秋霞,刘凡荻。张秋霞这个女孩子很酷,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觉得她是那种很讨厌的女生,可是呢,缘分吧,我们是真的耍得好,很好的那种。张秋霞这个女孩子总把自己当成女汉子,我在她身边的时候她一直扮演我“男朋友”的角色保护我。如果你第一次见到她的话,可能会像我一般讨厌她,觉得她是一个蛮难靠近的人,总之,当时我是不喜欢她的。后来我们一起进入生活部,慢慢地出奇的手机电话通讯录备注从“生活部张秋霞”到“张秋霞”再到“秋霞”。我希望所有的初遇都不要抱着异样眼光去看别人。就像才看的一部老电影《心语星愿》里的洋葱头说“闭上眼睛用心去看别人。”秋霞是一个不喜欢把很多事说出来你帮她伤神的,她只会自己去解决这件事然后无力如果她哭了,你千万不要不要走开,陪着她,做什么都可以,她很好满足的,哪怕路边的膨化食品你买给她,她就好了。和一个小孩子一样,提到她难免多说几句,因为她真的很脆弱,她才是最需要人保护的一个人。荻荻呢,一个害羞的女孩,在没有属实的时候真的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过,只晓得她有一个男朋友,然后在一起之后,星座一样,习惯一样,陪我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像一个可爱的妹妹,但是她其实什么什么都清楚,只是不说出来,就是这样,认定一个人就拼命对她好,我不知道是她性格这样还是不喜欢群处,每次聚会我们都会约上,可是她会在找各种理由最后莫名的缺席。我从来没有严肃的和她谈过这个问题,可能还是我不够关心她,不知道她的某些真实想法。上次因为这些事情我还生气了很久,我比较绝情,很多东西,我一不顺心,就会做出某些事情,可能是刷存在感吧。我喜欢这样绵绵阴雨的季节,总会让回忆很饱满。


有时间持续更,那些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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