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终曲/第一章/回头不做,更待何时?》⑤

美国作者/安德烈  艾席蒙

吴妍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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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不是因为他的提议,而是因为他两边讨好的策略。他立刻看到我笑了,便回以微笑,近乎自嘲般地,他察觉到,如果透露出任何迹象,表现出他猜到了我已经看穿他的心思,他就得认错;既然我已表明自己早就看穿了他的意图,他还是拒绝承认,那更是错上加错。所以他微笑承认自己已经被识破,但也想以此证明,他够上道、肯认错,而且仍然乐意一起去看电影。这令我非常兴奋。

或许他的微笑可能是他以自己的方式,以牙还牙地反对我的解读,而且心照不宣地暗示着:如同我识破他企图若无其事提出邀约的表象,他也发现了我的趣味所在,也就是,那些我从两人难以察觉的相似性中得来的,机灵、狡黠又有点邪恶的乐趣。这一切或许都不是真的,只是我无中生有的想象,但我们俩都知道对方已经察觉到了什么。当晚,我们骑车去电影院,我乐得像是在云端上飞,而且丝毫不打算隐藏这样的心情。

既然他那么善于察言观色,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我为何突然躲开他的双手?怎么可能不注意到我已为他倾倒?怎么可能不明白我不希望他放开我?怎么可能不察觉到,他替我按摩时,我僵硬的身体是最后的避难所、最后的反抗和最后的伪装,而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抗拒,只是装个样子,无论他做了什么或要我做什么,我都无法抗拒也从来不想抗拒?那个周日下午,除了我们俩之外没人在家,我坐在床上,他走进我房间,问我怎么没跟其他人去海边,如果我拒绝回答,只是在他的凝视下耸耸肩,他又怎么可能不明白,那只不过是为了隐藏我无力说话的事实?只要我发出声音,恐怕就会不顾一切向他告白,或者忍不住啜泣。从小到大,从来没人让我陷入这样的困境。我拿过敏当借口。他说他也是。我们或许有同样的毛病。我又耸耸肩。他一手抓起我的泰迪熊,把熊的脸转向自己,在玩偶耳边低语了几句,接着把泰迪熊的脸转向我,变换声调问道:“怎么回事?你心情不好。”他一定注意到我只穿着泳裤——我的裤腰是否太低了?“想去游泳吗?”他问。“再说吧,或许吧。”我模仿他的措辞,也想在他发现我呼吸困难之前,尽量少说话。“我们现在去吧。”他伸手扶我站起来。我抓住他的手起身,却转身面对墙,避开他的视线。“非去不可吗?”这是我最想说的话。别去。留下来陪我。任你的抚摸四处游移;脱掉我的泳裤,占有我。我不会发出一丝声音,不会告诉任何人。我将至顶峰,你心里明白。如果你不愿意,我要立刻抓着你的手,滑进我的泳裤里…

他什么都没察觉到吗?

“我在楼下等你。”他说他要去换衣服,然后走出了我的房间。我看看裤裆,这才惊觉自己湿了。他看到了吗?他当然看到了。所以他才想要我们一起去海边。所以他才走出我的房间。我握起拳头敲自己的头。我怎么这么不小心,这么欠考虑,这么愚蠢?他当然看到了。


我应该学学他的反应:耸耸肩,不在乎他是否看见我湿了。但我不是那种人。我永远不可能觉得“就算他看见又怎样”。这下他知道了。

我从未想过,在我最亲近的世界里,竟然有这么一个人,如同其他夏季访客一样住在我家,陪我母亲玩牌,和我们共进早餐、晚餐,纯粹为了好玩而在周五背诵希伯来祷词,睡我们的床,用我们的毛巾,结识我们的朋友,雨天和我们一起坐在起居室里,盖着一条毛毯看电视(天气冷了,大家聚在一起听雨滴轻拍着窗户,感觉暖乎乎的)-------这个人可能会喜欢上我所喜欢的,渴望我所渴望的,并且成为另一个我。我真的从没这么想过,因为除了在书上读到的、从流言里推测到的和无意间听到的荤段子之外,我一直有这样的错觉:我这个年纪的人不会想要同时扮演男人和女人的角色,或是同时跟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我也曾经对同龄的男孩怀有渴望,也跟女孩子睡过。但在他下了出稻车、走进我家之前,从来没有那么一丁点迹象表明,像他这样年轻又完全自洽的人,竟然想要和我分享他的身体,而我同样渴望把自己给他。

然而,大约在他抵达两周后,每到夜晚,我满脑子只希望他离开自己的房间。不是从正门,而是穿过阳台的落地窗,到我的房间。我想听他推开落地窗的声音,听他布面草底凉鞋轻踏阳台的声音,然后是我这边从不上锁的落地窗被推开的声音。众人就寝后,他走进我的房间,钻进我的被窝,不由分说脱下我的衣服,让我前所未有地渴望着他。在听到我内心已经预演多日的话之后—当我说“请不要伤害我”,我其实是想说“尽管伤害我吧”—轻轻地,温柔地,带着犹太人给予彼此的喜爱,他正要进入我的身体,轻轻地,温柔地。


白天我很少待在自己房间里。过去几年夏天的白日,我习惯占用后花园泳池边一张有阳伞的圆桌。前一位夏季住客帕维尔喜欢在房间里工作,偶尔才走到阳台看看海或抽支烟;再前面一位住客梅纳德也是在自己房间工作。奥利弗喜欢有个伴,起初他和我共享桌子,最后却渐渐喜欢在草地上铺一条大床单,躺在上面,两边放着他零散的手稿,还有那些他喜欢称为“小物件”的东西:柠檬水、防晒乳液、书、布面草底凉鞋、太阳眼镜、彩色笔和音乐;他戴着耳机听音乐,除非他先开口,否则听不到别人对他说话。有时候,我早上带着乐谱或一些别的书到楼下,他已经穿着红色或黄色的泳裤,汗涔涔地在太阳底下躺成大字形。我们慢跑或游泳回来后,早餐已经做好了。后来他习惯把“小物件”留在草地上,躺在铺了瓷砖的游泳池畔。他称那里为“天堂”,也就是“这儿是天堂”的简称,因为午餐后他常说“现在我要上天堂”,然后补上一句“去晒太阳了”,当作拉丁学者的圈内笑话。每次他躺在游泳池边同一个地方,我们便取笑他会花无数个钟头泡在防晒乳液里。“你今天早上在这里待了多久?”母亲问道。“整整两个小时。不过中午我打算早点回去,下午可以晒久一点。”“触碰天堂的门阶”也意味着,他可以躺在游泳池畔,一条腿晃晃悠悠搭在池边,泡进水里,戴着耳机,脸上盖着草帽。

这是一个没有缺憾的人。我无法了解这种感觉。我羡慕他。

“奥利弗,你睡着了?”当游泳池上方的空气变得越来越闷热寂静时,我问他

沉默。

接着传来他的声音,几乎像叹气,身体一动不动。“是的。”

“抱歉。”

他那泡在水里的脚—我原本可以亲吻他的每一根脚趾,吻他的脚踝和膝盖。他拿帽子遮住脸时,我盯着他泳裤看的频率有多高?他不可能知道我在看什么。

或者:

“奥利弗,你睡着了?”

长长的沉默。

“没有,在思考。”

“思考什么?”

他动动脚趾轻轻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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