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十分重视的一个新产品就要开始了,我很幸运不但加入了新的产品的项目组,而且还被分配成为负责一块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我的小组有几个产品共同完成产品工作。
而且公司承诺,会从产品收益中拿出一部分做为绩效奖励,我做为其中一名具体的负责人有提出分配方案的责任。
问题
可是,随着产品工作的开展,我逐渐发现负责的这部分工作,在进行工作汇报时有两个直属领导,一个是领导A、一个是领导B,在公司的组织架构中,领导B的级别要更高一些。他们各自有自己的权利,领导A是项目发起人,主管产品业务。领导B负责管理,包括产品财务审批等。
有时涉及到产品资源,如费用的分配的问题,往往已经和领导A确定了,但是拿到领导B那里时,他要求我做就原来的讨论结果做调整。
每当这时,我都觉得很为难,不知是不是应该直接和领导B直说,这事已经和领导A沟通过,而且己经确定了?或者应该按照领导B的意思修改,再报告给领导A?
点评
以上的同学提出的问题,关键在于关键干系人的管理,还有涉及甲方人事关系的特点,即:甲方人员的特点和思维模式。
首先,这个产品是公司十分重视的一个产品,这一点其实是会让两个领导认识到公司的关注,相对会比较好沟通一点。提出这个问题的同学明显是在甲方公司工作的,产品也本公司自己的。
他的团队里有两个领导,这两个领导就是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学到的关键的项目相关方,而在同学的问题描述里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存在一定的分歧。
两个领导,一个是项目发起人,但这个发起人没有财政权,只是一个倡导者,而另一个人才真正掌握财政权,领导B行政级别又比发起人高。
这里有项目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授权不充分的问题。发起人没有拥有真正的项目权利。
在《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第六版》®中有明确,在项目启动时授与项目经理的是什么权利?授予的是项目经理动用组织资源的权利。
不论是同学提到的项目绩效奖金,还是产品、项目内的一些其它费用和人,这些资金、人力等都属于资源,
然后,这个产品中的难点就是领导A做为项目发起人,他并没有掌握完整的资源分配权利,应该说只掌握了一部分项目经理的权力。领导B抓着另外一部分权力,这样的情况下,怎该怎么办呢?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第六版》®给了我们明确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方法从学术上讲叫PPO,即面向项目的临时性组织,帮助项目经理获得更多的权利。
PPO的中文名字叫做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或者是应急指挥小组、或者是一把手工程的协调委员会,总之大家应该都听说过,看名字就知道是能下决定的组织。
做为产品经理或项目经理,夹在领导间不用想都知道是很难过的,这个时候位置摆正就很重要了。领导B不但级别高,而且有这个产品资源的掌控权力,其实最合适的发起人应该是他。
但现在的情况是,如果公司的产品的产品目标实现了,因为领导A是发起人,那么这个成绩是属于领导A的,领导B反而在某种情况下会受伤。
因此,做为我们做事的人,可以建议领导成立一个领导协商小组。然后可以安排领导B担任组长。当然,这个事情咱们同学还不够级别发起。而且做这个事情可能还有点吃力不讨好。
所以要找一个有资格定这个事儿的人,然后你再参与进来,参与的人就是实际干活的人,这样,下面的人才能把位置摆正。
这时,以后再去进行汇报就很简单了。
因为有个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是领导B,一切都是以小组意见为结论,就不会出现前面那种情况了。
领导小组是中国人比较惯用的一种工作模式,可以解决不同的派系,或者是不同的科室之间的纠纷。
还有同学提出一种风险的处理方式,我觉得也是非常好的,这对于甲方产品尤其适用。就是对于甲方来说,实际上还是有很多资源可以用的,例如找一个乙方团队,因为乙方团队比较有经验,从而减轻上面的风险。
在与其它企业合作中把这些工作让企业来做,有些话让企业来说,让他们来承办这些事情,也是一个办法。这样比起自己顶在前面要好很多,也就是说把乙方的项目经理找出来,让他顶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