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会(简称网金会)成立于2015年7月,英文名称为: China Internet Financial Institute(简称:CNIFI),官方网站:www.cnifi.org.cn ,是全国金融机构、互联网机构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企业、实体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公益性、学术性的法人社会团体。
组织宗旨
网金会采用“北京辐射国内+香港国际合作”双总部管理运营模式,以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为中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进行行业自律和管理,旨在通过团结互联网金融领域专家团体及工作者,促进中国互联网金融政策和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和推动国内国际间行业交流与合作,促进和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为中国互联网金融持续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核心价值
运用先进的互联网金融管理理念和知识,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各实体企业、机构、社会团体建立有效沟通桥梁,实现行业资源合理利用与整合,帮助企业获得更大利润率或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为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注入源动力,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快更好发展。
组织定位
网金会定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学术研究、资源整合和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多方面资源整合为会员单位提供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包括专业化的培训及指导、行业资源整合与分配、互联网金融项目孵化、国家政策导向研究、行业发展研究、行业人才培育与输送、企业信用评级等。
组织文化
网金会倡导一心一意的为会员企业及互联网金融行业机构和社会团体提供专业化和标准化的互联金融综合服务,帮助会员企业获得丰富发展资源,帮助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团体实现资源有效利用,帮助政府主管部门协调管理以便实现行业有序发展,围绕创办全国最专业的互联网金融网金会的宏伟目标,勇于创新、聚焦会员、坚守诚信、追求卓越、共同发展,把网金会建成一个真正具有创新性、信任性、合作性的社会团体。
组织章程(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会(以下简称“网金会”),英文名称为: China Internet Financial Institute(简称:CNIFI)
第二条 网金会是全国金融机构、互联网机构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企业、实体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公益性、学术性的法人社会团体。网金会成立于2015年7月。
第三条 网金会的宗旨是:网金会采用“北京辐射国内+香港国际合作”双总部管理运营模式,以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为中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进行行业自律和管理,旨在通过团结互联网金融领域专家团体及工作者,促进中国互联网金融政策和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和推动国内国际间行业交流与合作,促进和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为中国互联网金融持续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网金会的定位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金融学术研究、行业资源整合和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多方面资源整合为会员单位提供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包括专业化的培训及指导、行业资源整合与分配、互联网金融项目孵化、国家政策导向研究、行业发展研究、行业人才培育与输送、企业信用评级等。
第五条 网金会核心价值:运用先进的互联网金融管理理念和知识,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各实体企业、机构、社会团体建立有效沟通桥梁,实现行业资源合理利用与整合,帮助企业获得更大利润率或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为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注入源动力,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快更好发展。
第六条 网金会国内总部: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17楼
国际总部: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707-713号银高国际大厦9楼
筹备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卓越城三期15楼
第二章 主要职能
第六条 网金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学术研究 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研究课题,包括政策研究和行业研究两方面的研究,一方面对国家政策进行研究帮助互联网金融企业获取更多发展良机,另一方面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进行研究 为行业机构、社会团体、国家提供政策性导向依据。
(二)专业培训 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业人才培养,为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输送行业人才。
(三)项目孵化 组织协调行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地方政府等部门深入合作,在互联网金融的人才培养、科研开发、产业合作、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孵化器”。
(四)咨询顾问 组织专家在互联网金融及其相关领域开展咨询服务,为互联网金融的的健康发展提供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及政府科学决策方面的诊断。
(五)论坛活动 举办关于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大型活动以及系列讲座。
(六)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互联网金融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广国际、国内互联网金融技术及应用成果,举办国际、国内技术交流活动及项目洽谈会;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有益经验,开展一批跨学科、跨地域并且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国际合作项目。
(七)企业信用评级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协助国家信用评级机构完成对会员企业进行公平公正的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网金会设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组成,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网金会设会务委员会,负责网金会战略规划与重大事项决策。会长兼任会务委员会主任,设副主任若干名。会务委员会成员包括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网金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务委员大会由会长、执行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召开,每年一届,通过网金会各项纲领性文件和决策。
第九条 网金会会长具有以下职责:
(一)提出网金会章程修改建议;
(二)审定网金会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
(三)决定网金会重要业务活动;
(四)审定网金会的规章和管理制度;
(五)审定网金会年度预算;
(六)决定网金会薪酬制度;
(七)提名副会长人选,决定网金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 网金会会长的义务:
(一)保证网金会在国家法律、协会规章制度和网金会章程的框架内运行;
(二)执行网金会会务委员会通过的网金会战略及工作计划;
(三)吸引和汇聚政府、专家等资源,增强网金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一条 为了保证网金会正常有序、有规则的进行运营,保证网金会决策正确和领导层正确执行公务,防止滥用职权,危及网金会的利益,网金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监委会设主席、副主席、委员。监委会每届任期3年。
网金会监督委员会主席由会务委员会提名聘请,并报网金会备案。
第十二条 监委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员会对网金会的运营管理进行全面的监督,包括调查和审查网金会的业务状况,检查各种财务情况,并向会务委员会提供报告,对网金会计划、决策及其实施进行监督等
(二)对网金会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及有关重大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和指导网金会的重大任务与有关活动。
第十三条 监督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听取网金会工作汇报,对网金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 网金会下设六个工作部门:
(一)秘书处:负责会里的通知发送及相关联系工作。
(二)教育培训处:负责网金会培训项目的课程设计、开发和培训管理工作,以及与教务和人才培养相关的工作。
(三)研究咨询处:负责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各类项目和课题研究,开展各类学术活动。
(四)合作交流处:负责网金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五)金融服务处:负责网金会相关的金融对接及服务
(六)综合办公处:负责网金会日常行政和党务工作,包括财务、人事、项目、档案资料及设备等管理,网金会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分专职和兼职两类。凡进入网金会的专、兼职人员,均应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与网金会签订工作协议。执行国家和协会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网金会在全球范围内聘请社会管理领域著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及讲席教授等。
第十七条 网金会的受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会规定和协议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五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十八条 网金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发起人的发起费用、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及社会捐助等。
第十九条 网金会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规定前提下,可接受来自国内外各种形式捐助。捐助方式包括研究项目、人才培养项目、合作项目、数据和图书资料、软硬件设施、论坛、讲座等。
第二十条 网金会的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及协会的相关规定。社会捐助资金使用情况将接受捐助方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网金会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协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接受国家和协会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网金会会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