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子弹飞》与《集体行动的逻辑》

网上有许多本电影的解读,其实我看《让子弹飞》就是纯娱乐,感觉挺好玩的,挺有意思。不过,今天在回想前几天看的一些片段,结合最近的一些事情,让我想到了一本书《集体行动的逻辑》,在电影中有一个片段就是张牧之如何让鹅城群众拿起武器反抗南国一霸黄四郎,这个片段跟集体行动的逻辑解释是一致的。

一、鹅城群众的行为。《集体行动的逻辑》出版之前,社会科学家往往假设: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这个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譬如,住在同一座楼里的邻居会提供公共通道的照明灯;同一社区的人会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持有同一公司股票的人会齐心协力扶持该股票的价格;消费者会组织起来与售卖伪劣产品的商家斗争;同一国家的国民会支援本国货币的坚挺;全世界无产者会联合起来反对资本家的剥削。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奥尔森发现,这个貌似合理的假设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和预测集体行动的结果,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发生。相反地,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产生极其有害的结果。集体行动的搭便车行为“看不见的手”为什么会失灵?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的理想为什么常常无法实现?原来,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集体的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分担集体行动成本的成员。例如,由于罢工的胜利,工人获得加薪,这对所有工人都有好处。但那些参加罢工的工人却承担了所有风险和成本。这种不合理的成本收益结构导致搭便车的行为。

二、张牧之小团队的行为。小集团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小集团中的人与人之间都互相认识,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之间可以看作是共享了某种“社会规范”,一旦有人破坏了约定,将立刻别人发现。而如果收益是“非对称”的,那么集团中就会出现“少数剥削多数”的情况——占有份额较少的大部分个体“搭便车”,占有份额较多的个体将承担所有的成本。“选择性激励”是一个更一般的情况——如果能够保证群体的收益是对每个人都带来实惠,还怕大家不愿意承担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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