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的同居后遗症

        生活下很多未领取结婚证而同居生活并生育子女的现象很普遍,特别是在莆田沿海一带更为严重,很多都是孩子出生后再看需要领取结婚证。因此很多都还没到领取结婚证就产生矛盾,此时解决的往往是孩子的抚养权与彩礼、聘金的问题。作为女方在这样的纠纷中往往受伤害的程度更大些,到头来婚姻没结成,因为同居时间短,男方及其父母请求返还聘金也会得到法院的部分支持。这时很多理亏的女方会说是因为对方不要我,我们干嘛还要退聘金呢。

      因为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同居生活,在法律上是不保护这种关系的,法律上评价是非法同居关系,一般不存在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各自分开即可,但是可以请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或者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请求法院裁决。

你可能感兴趣的:(“未婚”男女的同居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