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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4▏ 木舒
人要是倒霉,真的是喝凉水都塞牙。警方判定小偷全责,但那时电动车车主还出于“人道主义”给了小偷家属2万块钱......
这下可给小偷家属看到希望,几个月后,小偷家属直接将车主和物业告上了法庭:
你要是不给电动车充电,他去偷车不就不会被电死了吗?!所以你得赔我20万!
还有你物业,你怎么能让外人随便进入小区呢?管理不当!你得赔我5万!
而最终,因为业主确实存在私拉电线的行为,所以法院判了:车主和物业一共赔偿小偷家属5万元,车主2万,物业3万。
但最尴尬的发生了,小偷家属耍赖称之前没有收到过车主的两万块钱人道补偿,谎言被戳穿又一口咬定那只是精神损失费,最后业主又自认倒霉的多掏了2万块......
确实,这个车主和物业或许真该负一部分责任,但这个世界上,多的是无下限的耍赖,让人觉得荒诞。
早前,河南某学校,三位同学围着一位同学殴打,结果一位打人者或许“情绪激动”?几秒后自己猝死了。
他死后,家长就跑到学校内拉横幅“维权”去了,大呼着“还我孩子命来!!”
被打的孩子真是惨啊,本身就被三人揍了一顿,还得被动的背上人命??
而之前在公交车上,一对老夫妻吃着糍粑上了公交,没想到大妈突然被糍粑噎住了,司机立刻将大妈送去医院,但大妈还是不幸身亡。
之后,大爷很生气,要求公交车司机为大妈的死负责,理由是:“都怪你!你要是阻止我们吃东西,她不就不会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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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你吃东西??现在大爷大妈谁敢惹?不让你吃直接抢方向盘咋整?
还有一个更好笑的,北京一男子醉驾无牌摩托,撞上了路边的垃圾桶后死亡,他的父母将村委会告上了法院:垃圾桶摆放位置不当,附近没有警示牌,索赔76万......
“倒哪讹哪”“死哪讹哪”......已经成为了常规操作。
人一旦死亡,在生者眼中就不再重要,他们只关心,能靠着你这个“死亡的筹码”换得多少的钱。
有些人是有理,是该得的。但还有些人早在金钱面前丧失了该有的良心和道德。
开头那个例子里,现在网友们都在建议陈先生也可以告孩子家属。
擅闯民宅,财产损失,精神损失......既然对方无赖,那就和你赖到底。
但我想陈先生多半不会这样,因为他知道,倘若真这样做了,面对的也注定大多是谩骂。
早前,有位滕先生正常骑车时,身后一位骑车的老人突然摔倒在地。
那时滕先生下车帮他扶起了电动车推到了路边,对方还对他说了句“谢谢”。
可这时出现了一位“围观群众”,他一口咬定他看到滕先生撞了对方。
这好像给了老人启发,他报警了,等交警来了之后,老人就一口咬定:是他撞了我。
伤者经过医院诊断,右侧肋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在交警队,老人的妻子说了很多难听话,并且要求他垫付一万元的医药费。
而更让滕先生郁闷的是,交警告诉他,事发路段的监控坏了,没有视频证据。
幸运的是,最后交警找到了一家商店的监控,恰好拍到了伤者摔倒的经过。他俩一前一后,没有碰撞,单方交通事故,和滕先生无关。
可事情还没完。
真相大白,对方一句道歉也没有。
滕先生要求对方补偿这些天的误工费、拖车费、打车费等等,可伤者妻子却要求滕先生:“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我老公!”
这下可惹恼了滕先生,气得他说要起诉老人和那名指证他撞人的路人,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1元。
伤者妻子满不在意的说:“那你起诉好了”“你要是想当雷锋,我回去帮你叫记者、电视台、报社”
而最让人心凉的是,警方也劝滕先生:“起诉有点过了”
这些或许就是滕先生最终决定的最终原因。
他说:“如果这件事到此就结束,那讹人的成本太低了,扶人的成本太高了,好人因扶人受到的损失谁来赔?我想为自己讨个公道。”
这件事在网上掀起了讨论,有人支持滕先生,但也很多说滕先生根本就是“没事找事”。
你看,为什么现在总有人耍流氓?还不是犯罪、犯错的成本太低了!
先讹一下,成功了就是一笔钱,不成功也没什么损失,这一看就稳赚不赔的买卖,为什么不试一下?
其实又何尝只有在死人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之前杭州西湖,保安突然在路边发现了三个行李箱。
他害怕被人盗窃,就在行李箱前等了两个半小时,没等来人就带了回去,又是报警又是调信息,好不容易找到了主人,结果主人说:“我故意放那的,我知道不会丢。”
??????
我敢保证,要是丢了,这主人绝对是去服务点闹的最凶的那一个!
还有一个网友遇到的更奇葩。
她在老家买了套学区房,人在外地工作,现在还没结婚用不上。
结果她姑姑找来了:“你还没孩子,那就把你的房子过户给我女儿吧,这样她孩子就能来上学了。“
“而且你也不在家,那房子就先给我女儿住,她带着孩子读书,比较方便,等以后再还给你。“
??????
她想不明白,她怎么能如此理直气壮。
当然是拒绝,结果等来的是立刻翻脸辱骂。
我们经常会被问一句“怎么了?”
换个位置怎么了?
插个队怎么了?
让个位怎么了?
原谅一下孩子不懂事怎么了?
......
可问题就在凭什么????
“升米恩斗米仇”就这样出现在了生活里。
当一个人把你对他的好当做是理所当然后,就开始变本加厉!到了那时一旦你拒绝,他只会记得你的“坏”,却从不会想到曾经你曾对他们有多好!
有的时候,在问别人为什么的时候,请首先问问自己凭什么?你给过别人什么?
没人有义务去帮你,帮你是人情,不是义务!
俗话说的好“死者为大”,死者、弱者我们都该尊敬。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死、弱好像突然就成为了耍赖、不要脸的筹码。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会撒泼的人有钱拿。
在很多案例里,无理取闹的家属,最后都如愿的得到“人道主义赔偿”。
这意思就是:你无罪无错没责任,但是因为对方毕竟是一条生命,所以你还是赔一点吧。双方各让一步,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我一直无法理解这种人道主义,因为在我看来赔偿了一个人,后果却是无穷尽的。
未来会不会出现了一种“高尚”的死法:绝对不能在家死,死一定要死的有“价值”
未来又会不会出现更多的道德绑架:因为我老我弱,所以你必须无条件的帮我,你不帮我就是没有良心。因为我又老又弱,所以即使犯了错,你也不能骂我罚我!
遇事想到的是先甩锅、推责,高举着“死者为大”的牌子,但本质上不就是在碰瓷、讹诈吗?
可好人又得罪谁了呢!难道就因为没死,就活该去背锅?
如果面对此类事件,我们一直采取和事佬的原则,息事宁人,各打五十大板。
可或许就是因为“要脸”的人为“不要脸”的人买单的次数太多了,才让他们肆无忌惮。
没有边界的心软,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毫无原则的仁慈,只会让对方为所欲为!
THE END
作者简介
木舒
辣笔小尖椒(ID:lbxjj818)主笔。做自己喜欢的事,写自己喜欢的字,爱自己喜欢的人。微博:木舒sunne 。欢迎来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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