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工资没有上涨!新个税法征管方式改变年末可能还要补回来

新年伊始,假期结束又开始了紧张的工作,刚刚发到工资的员工们,突然发现工资上涨了。

然而,实际上工资并没有上涨没涨,是因为新个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所改变1、2月的税后工资比去年有所上升。


这主要因为征管方式发生调整。在“累计预扣法”征管方式下,年初个税税负轻,年末个税税负会有所增加,部分工薪阶层月度个税负担不均匀,到12月年度终,各月累计预扣预缴税款与全年年度应纳税款基本相当。


因为个人实际负担不同,可享有的专项附加扣除也不同,这带来了减税幅度上的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对累计预扣法”此进行了明确及讲解,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每月预扣税款。累计预扣法就是每月根据累计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减去上月累计已缴税额,本月缴纳二者的差额。而不同累计工薪所得的收入分档、对应的预扣率,与年度综合收入分档、对应的税率是一样的。

因为以每月累计收入计税,到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收入应纳税款基本相当,所以采用这种方法,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而言,可以免于年度纳税清算。

需要注意的是,累计预扣法下,年初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较低,一般适用较低级次的预扣率,随着累计额的增加,会出现跳级的可能。如果一个纳税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元,预扣率都维持在3%一级,就不会出现预扣率跳级。如果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且不超过14.4万元,预扣率会从3%跳到10%一级。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最多会产生6次跳级,每月预扣的个税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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