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老王觉得今天是办案以来最憋屈的一天了,盗窃一块9元多的肉那么简单的案件竟然耗费了他一天的时间才结案。还有他从来不知道当“虾”猫碰上死耗子的时候,“虾”是那么重要。
案件很平常,不平常的是犯案的人。案情是早晨一老妇在超市买肉准备付款时发现收银台没人,就直接把肉拿走,谁知走一半就被工作人员现场抓个正着。报警后,老王赶到现场将那名老妇和超市工作人员带到所里询问,本想人证物证俱在,老妇想抵赖也不行。谁知,老妇咬紧牙根,坚决不承认自己的偷盗行为。
老王想那就按照流程将老妇带至办案中心。谁想一进去就碰墙,按规定进办案中心都是要先换衣服的,哪想老妇一听说要换衣服,就直说坚决不换,还将身子紧贴着墙壁双手抓着门把,看老妇那架势像似老王要把她拉上死刑台。老王对老妇说道:“阿姨,进来了就要配合警察的工作,这样才可以尽快解决事情,换衣服是这里的规定,每个进来的人都要换,谁都不例外。”奈何老王好说歹说,老妇周边就像有个金钟罩将其与世隔绝,无法说动。老王想说不动那就先耗着,于是让老妇坐在椅子上慢慢想,谁知老妇不坐非要站着。老王没辙只能让老妇站着。
过了一会,老王看老妇站着挺难受的,就问老妇:阿姨,您还是坐会吧~要不要喝水?
老妇直摇头,说不想喝,还改了站姿。没一会儿,老王看老妇有想要坐下的动作,心里还高兴了下,谁知老妇直接坐在地板上。老王的内心真想问,地板能有椅子舒服?过了一个多小时,老王觉得这么久应该想通了。
就问老妇:可想通要换衣服了?
老妇答:我就是不换衣服,你们这里都是说一套做一套的,现在骗我说换衣服,等会就把我关起来了。
老王回:谁跟你说换衣服就是要关起来的,我们都是依法办案,流程规定都在墙壁上挂着呢,您可以瞧瞧。换衣服只是办案的第一步,换完衣服我们才可以开始做笔录,您这个案件不是什么大事,只要配合我们的工作就可以很快结束。
老王想起老妇来所里随身带着的菜,就对老妇说道:阿姨,您买的菜还放在我们所里,您在我们这边呆了这么久想必您家人也着急了吧~
老妇眼角有些抽动,但还是坚持说道:我还是不换衣服,谁知道你们换了衣服有没有其他花招。
老王觉得这性格真倔,只能继续晾着了,于是又问老妇:要不要喝水?要不要吃的?老妇还是摇头,小声叽咕道“不能喝你们的水,谁知道你们的水有没有毒?”,老王听到这句话心里一万匹马奔腾而过,现在啥年代了,有这么明目张胆的杀人吗?而且大妈你又不是啥大人物,我没事毒你干啥,更何况我是人民警察,有知法犯法的吗?
老王觉得还是先慢慢做家人的思想工作可能会好些,所以就在这一方面继续下工夫,在老王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下,老妇终于松动了,表示愿意换衣服服从安排。此时已是下午2点多,做笔录挺顺利的,询问中老妇一边说自己早上是犯浑了才会见收银台没人就把肉拿走,一边还支吾着脸小声哭泣,主动承认了自己的偷盗行为表示愿意赔偿超市的损失并向超市负责人道歉。
本想着就这样顺利下去然后结束案件,谁知最后一个环节又碰壁了。老妇听说要录入指纹和采集血样,就开始不干耍猴皮,赖在一旁任老王怎么说就是不肯。此时已是下午5点多了,眼看着最后一步马上就要完成了却要卡在这个环节,老王心有不甘。想了一会老王决定走怀柔路线,一会儿解说信息采集的过程怎样的简单,一会儿将法律条文说给老妇,就差示范给老妇看了。老王灵光一闪,想起询问时老妇提到她买的菜,于是老王说:阿姨,您在这边耗了这么长时间,不知道这菜会不会黄掉……
话还没说完,就听老妇满脸忧愁说道:呀,我早上买的50多块钱的虾不会臭了吧,警察同志,你赶紧帮我把信息采集做了吧,哎,都不知道我那虾怎样了。
听到这句话,老王欲哭无泪,要是知道虾这么好使,早就在虾身上做工夫了。信息采集完后,老王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款,认为老妇的行为已构成盗窃,但鉴于情节特别轻微,并主动赔偿取得被侵害人的谅解,决定不予老妇行政处罚。
将老妇送出办案中心时,老王语重心长地对老妇说道:阿姨,虽然您偷盗的肉金额不大,但是不管1元还是1万元,那都是偷,这都是犯法的,记住这次的经验教训千万别再犯了。老妇许是知道自己这一天的行为确实是为难老王了,红着脸对老王说道:警察同志,这一天给你添麻烦了,你放心,这种事羞死人的事我呀是再也不敢想也不敢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