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伤害软件业创新力

 
      从耐克模式被推崇开始,制造业就陷入了一个外包、再外包的怪圈。这种被称为“虚拟生产”的耐克模式逐渐蔓延到整个运动和服装行业:李宁、安踏等等。不仅生产外包,伴随金融危机的深入,软件外包在国内也越来越吃香了,工信部26日就透露将在北京开展试点,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业。有媒体认为,“金融危机给印度的外包业带来沉重打击,却给中国的软件外包业创造了不错的机会”。真是这样么?在我看来,软件外包实在是软件行业最没有价值的一碗剩饭:如果把一个软件项目比喻成一顿大餐,框架是开胃酒,结构是主食,创新设计是果蔬,那么,那些没什么技术含量的程序代码岂不是剩饭么?
      笔者认为,从本质上说,外包软件的开发者和东南沿海地区代工生产玩具、电子产品和服装的工人没有多大区别,就是软件行业的蓝领人群、不出境的国际劳工。咨询公司高德纳(Gartner)的报告称,中国的软件外包已经受到“成本更低的越南、菲律宾等国”严重威胁。在我看来,要是37万中国软件人才都去做外包这一软件产业最低端的一环,中国软件业也就完了。虽然大力发展软件外包的主张者认为,外包不仅有低层次的外包,还有“研发(R&D)外包”,然而谁都知道,R&D是核心竞争力,是软件研发企业的看家本领。如果人家真拿R&D外包给你做,那它还有什么生存价值?举例说,微软研究院或者英特尔外包过什么?英特尔连生产都是自己做,更不用说研发。
      专家们普遍对外包持肯定看法,认为“这是软件走向大生产的必然产业模式”。不过,对印度这个依靠软件外包名声大噪的“IT新贵”,我们除了听过班加罗尔这个地名之外,请问有多少人用过印度软件的?
       企业界之所以如此推崇外包,是因为它似乎为身处各种经营困境的人们找到了新的解决途径。不过,外包根本不新鲜,它本就是我们重要的生活方式。举一个作家为例:衣食住行都是人必需的,所以他将粮食、衣服、住房和交通工具的生产制造和服务外包给农民、纺织厂和裁缝(或者成衣店)、房产开发商以及汽车制造商。但他不会把自己的创作也外包出去,因为所有的外包对一个人而言都只是工具。外包说到底其实就是分工合作。
      对企业来讲,分工合作只是选择性地放弃,企业必须将自己赖以生存的产品设计和制造的能力牢牢掌握,才有创新和变革的土壤。从这个角度看,不仅微软、英特尔不外包开发与生产,宝马、奔驰也不外包设计与制造。假如生产和设计全部都可以外包,企业能否保持自身的创新能力,其结果值得考量,而一旦企业外包出去的功能与自身核心能力的匹配出问题,代价将是非常惨重的。
      从服装和运动产品的困惑我们不难看出,外包使这些行业的产品或服务差异不大,仅仅依靠广告宣传来拉开品牌差异,这其实是对竞争的背离。生产外包不仅弱化同类产品的品质差异,也是造成高端品牌产品山寨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市场上各种“尾货”都声称自己源自知名品牌授权生产,但消费者以低廉价格拥有品牌产品,并不意味着拥有其品牌价值。而从技术角度说,如果这些山寨产品的制造商确实曾经得到过品牌商的授权生产,将根本不存在有效的办法去区分其真伪。
      企业之所以崇尚创新就因为创新的优势在于差异化,而差异化恰恰是核心竞争力的源泉。由于外包在降低成本时有去差异化的副作用,所以我认为,软件业过分强调外包、依赖外包来获取短期收益,会对发包和接包企业的创新能力都产生内在的损伤,形成企业长远发展的两难困境,也削弱了企业发现机会的能力。企业应该做的,是大胆学习和借鉴,而不是用外包来变革效率低下的业务。
 
本文为10月30日《环球时报》国际论坛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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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瞬雨
肤浅的思想者,
困惑的观察家,
技术经济的自由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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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城市(MirrorCity.net)技术总裁,美信(Merrinfo.com)合伙人、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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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华撰文反驳,也发表在《环球时报》国际论坛版(11月3日)。刊发的全文附后,供读者参考:
 
外包伤害不了创新力
      10月30日《环球时报》刊发了姚浩的《外包伤害软件业创新力》一文。通阅全文,笔者发现这是从一个技术专家的视角看外包,对发包和接包都没有差异化的创新动力。但这并不是从国情出发,也不是从战略角度出发,结果把外包的真正价值给扭曲了。
      什么是国情?笔者认为,中国只有东软、浪潮软件等极少数属于大型软件业,大多数的软件企业只有几十人、两三百人。而印度数万人的软件大企业很多,这就是中印国情的差别。正因为中国软件业企业散、小、乱、技术落后,所以,接不到大订单,就算有研发外包也会因技术落后完不成。由此可见,拿研发外包来衡量中国软件业恐怕不恰当。
      什么是战略?笔者认为,是结合国情、企业创新道路和全球外包经济格局,来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这才是战略角度。很明显,中国软件业技术落后、国际经验缺乏、用工成本高、语言制约、企业资本弱规模小,正是这一切决定了既无能力接研发外包单,又无能力接大订单,因为人手有限不能按时间完成。所以,只好接低层次外包。但是,接低层次外包并不是等于限制创新力。格兰仕微波炉接低层次外包,由于规模巨大和耗时多年,利润虽薄,但是能海量产品化,单个产品利润微薄,但是海量产品的总利润却是巨大。所以,积累了大量资本,现在拥有自己的国际研发中心了。印度兰伯西药业公司从仿制药起家,由于海量产品和耗时多年,现在拥有三家国际研发中心了。相反,北京一家从事科技研发的企业,虽然技术领先,产业化需要面临厂房设备、销售渠道、铺货等成本的重压,反而败下阵来,由于不能产业化,至今还在搞研发。由于单个研发可能利润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研发技术都能变现产业化,由于每个研发技术都要投入,利润被摊薄,研发技术回报率也并不很高。同样,即使是拥有国际研发中心的企业,也并不是马上能赚钱,因为这要投入相当大的钱,关键还要看研发技术项目的产业化率。因此,笔者认为,只有把这些中国真相、研发技术真相弄清,才是判断外包能否伤害软件创新力的前提条件,显然,姚浩的文章并没有弄清这些基本问题就下笔断言外包伤害中国创新力,是有失偏颇的。
      另外,印度人虽讲英语,但印度并非一个工业化发达国家,产品售后有关技术性的服务难以应付。所以,笔者对姚浩的中国软件外包已经受到“成本更低的越南、菲律宾等国”的严重威胁的论断持否定态度。
      对于差异化竞争,企业家基本上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重复制造产品?这是因为创新产品需要在包装、流水线、模具、制版、原材料等方面耗费巨大费用,小企业拿不出来,同时又没有新产品的经验。小企业只有通过低档产品外包业务的利润积累,才有能力进入技术创新。所以,姚文一句外包阻碍差异化竞争并没有从小企业的资本运作能力角度去思考。
      综上所述,姚文并没有从中国真相、研发技术真相、产品售后服务真相和小企业资本运作真相等角度去思考,只是停留在技术专家的角度思考,得到的是错误的外包伤害软件业创新力的结论。如果从本文的四个方面去思考,外包恰恰是软件业创新力的前提条件。▲(作者是《台商》杂志首席经济学家、印度经济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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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吴文为反驳而提及的“中国软件外包已经受到成本更低的越南、菲律宾等国的严重威胁”并非我的观点,而恰恰是我在文中引用的Gartner观点和批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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