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诉人的几个伪命题

来源:律事通

最近公诉人的日子不大好过。一个快播案让各路论者有了充足的炮弹,大有向他开炮,打光最后一颗炮弹的架势。开始的时候还算比较客气《公诉人你可以出彩》,再后来就演变到《公诉走下神坛才能重树辉煌》,然后就发展到高潮《公诉人:不是你想优秀就能优秀》,循序渐进直到一棍子打死。除了开炮的,也有支招的:宏观的有公诉改革几段论什么的,微观的有什么让“辩者归来”之类的意见。可,问题真的出在这里吗?

徐复观先生回忆他见熊先生,大谈读的书中哪里哪里不好,熊先生骂他:你这个蠢货,不学人家的好处,专挑人家的短处,如此读书如何长进。徐复观说自己是被熊十力先生的一骂,还了魂,才有了后来的学术成就的。人,不应该把别人想的那么蠢。也许公诉人并不需要你这么手把手的教他怎么做公诉人。

庭前准备不充分?

快播案之后,很多对公诉人的评论里提到,公诉人准备不充分才被“挂”到了上面。这说法实在是有些荒唐。公诉人在承办了案件之时就知道无法回避这个庭审,不为之做充分的庭前?以笔者有限的阅历,还未遇到过如此鲁莽的公诉人,更何况是直播的庭审。只要智商正常,这在常识上就说不通。

那为什么会因为一个“技术中立”的问题被“挂”上了呢?最有可能的原因是知识结构更新升级太慢。一个连司法考试辅导机构的辅导老师都能够从容反驳的观点,为什么公诉人无法回答。只能是这方面的知识有结构性的欠缺,在大脑中模拟庭审思索对方的时候没能力想到这类问题,也就因此不可能准备如何应答。

是智商余额不足?

那么,知识结构更新升级太慢,是因为智商余额不足吗?显然不是。公务员入职考试虽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但能够通过笔试面试一路通关,留到最后,且尚需通过同样很难的国家司法考试这关的公诉人来说,接收知识所需要的智商和努力持续所需要的体力都绝不会是问题。那么问题只会是出在去学习的主动性上。也就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让公诉人去主动更新升级自己的知识结构。那么是什么让这样的升级停滞了呢?

干了,暗箭明枪;不干,万寿无疆

同律师的激励机制相比,公诉人的激励机制显然效果不是很好。在物质层面上说,系统内公诉人的待遇与非公诉人的待遇一般无二。多出几次庭,多承办几个案件并不会对收入有什么实质的影响。再说精神上的荣誉感层面,公诉人在检察系统内部,与非业务的综合部门等级平行,出不出庭,没什么差别。身后站着的保障公诉人出庭安全的法警,与公诉人身份地位一般无二。副科级的公诉人身后,也许是个正科级的法警队长。

承办的案件多,用老子的话说叫“动辄得咎”,动了,就有了犯错的可能性,挨批评甚至挨处分的风险也就随之增加,而什么也不做,反而平安无事。失去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激励可能性的公诉人,文章开头给出的那些看上去很美的方案又靠什么落实呢?

集体的合力

快播案中的律师那是相当犀利的,这个没什么,职责所在嘛。毕竟是直播,律师需要这样的机会给自己积攒名气。但直播毕竟是少数,少之又少,大多数庭审是不会直播的。对于律师来说,与委托人之间是一次性博弈,但与公诉人之间却是长期博弈,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出现往死了弄公诉人的情况。公诉人也安于自己的这样一个长期博弈的位置。因此,出现这样的情况,其实是一个为了各自利益的集体合力的结果。

转变——谈何容易

记得当初学法理的时候,老师说过:法理学是法学大厦的第一层,也是法学大厦的最顶层。说是第一层,一个是说它是基础,再就是说它容易,就像是如今的相声界,阿猫阿狗都穿着长衫,折扇惊堂木,人五人六。说它是最顶层,一个是说它决定一个法律人的视野,再就是说它毕竟牵涉广泛,论起来难度很大。逻辑的模拟现实毕竟不会经历现实中的时空因素以及更重复杂社会情况的挤压。但这些却是一种转变所必须考虑的要素。

公诉人调整,那么侦查监督部门呢?那么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部门呢?业务部门因为业务如此,那么非业务的综合部门呢?都解决了,那么财政问题呢?内部监督呢?目前的行政体制内的行政职位上的人,怎么解决?如何能够实现平稳的过渡,进而高效的改革呢?

前述说的开炮和建议更多是在寻求办法,糟糕的是网络上你随处可见谩骂,心里话,谁不害怕这群人会寻个机会就回到几十年前的那场浩劫呢?没有能力用正常的方式来寻求问题的解决的,自然会找别的方式的,谁能做他们灵台的一丝清明呢?不得而知。

你可能感兴趣的:(关于公诉人的几个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