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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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吃西瓜的人,就像喜欢一个人那样,没有理由。

    刚刚工作,因为单位离租住的寓所比较近,就在网上非常便宜的买了一辆公路自行车, 绿颜色,夏天看起来会很凉爽。还买了一个绿颜色的背包,也没什么可装的,放一些手机钱包纸巾钥匙一类,看起来酷酷的,而且,光线不好的时候,绿颜色会很显眼。珍爱生命,机智如我。

    吃惯了大学食堂里实惠的饭菜,还真不知道自己能吃什么。因为房租和一些生活用品的必要支出,外卖还是相对奢侈了一点,所以从单位旁边的美食城,转战楼下小摊,小小的节省了一下,也是杯水车薪。曾试过买各种各样的面自己在家煮,但是这个东西吃多了人会挂掉,反正我这么觉得。不过也算是个开端,就是,很多人的厨艺之旅都是从煮面开始的吧?

    而经过长期的尝试,发现燕麦简直是神器,饱腹感强,热量低,最重要的是,可以晚上煮,第二天早上起来热一下,很快就能吃到犀利的早餐,还不用早起受罪,所以这里插播条生燕麦广告。

    确定了自己的主食,就像确定了自己必要去做的事情一样,生活就会变得规律起来。每天下班,众目睽睽之下明晃晃的绿点穿梭在同事堵在十字路口的私家车之间,头也不回,不带走一片云彩。路上的风景就像大学校园里宿舍与教学楼之间的漫漫征程,美,但没什么卵用。骑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偶尔会停在楼下公园看一看打篮球的人,并拍几张夕阳下的HDR,发个朋友圈。是不是喜欢吃西瓜的人都不喜欢剧烈对抗的运动?可能是自己比较懒,所以拍照片只是为了求关注顺便骗一下赞。

    一个人住的好处呢,就是开门之后就可以脱衣服了,一路狂奔,戛然而止,自然汗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哗啦啦。还嘚瑟的背个包,你说你还背个包!洗完澡之后,就可以怀念儿时的时光了。光着屁股满地跑,自己也会偶尔觉得不妥,有时还是会穿个内裤或者睡衣的。承让!

    一个人住的坏处呢,只有一个,就是一个人。所有你今天昨天前天悬而未决的问题都要自己想办法,所有你伟大光明的明天后天大后天都要自己打算。其实这也不算坏,因为即使有陪伴的人,这些也未必能解决。坏就坏在,当解决不了的时候,很难从这种阴暗中解脱出来。能击垮我们的,往往不是困难本身,而是当我们无能为力的时候,没有人能带给我们希望和坚持下去的理由。所以,擅长找借口的人,不容易坚持,也不容易倒下。帅气如我。

    一切都稀松平常,只是姗姗来迟的雨季如春华秋实与姨妈,不出意外,总会来的。所以被淋了一次的我,决定放弃战马,转乘公交,而她,也如生命中的注定,出现在我的征程。即便我的目标是星辰大海,但那星辰中最璀璨的一颗和大海中最清冽的一湾,怎不叫人心旷神怡。

    虽然这条上班的路已被我蹂躏千百回,但公交坐的还是比较少的。因为本人比较闷骚,人多了感觉严重影响到自己的装逼之路。看谁都尴尬,不看更尴尬。况且还有小绿。迫不得已,向为了工作而牺牲自己情怀的我致敬。于是匆匆而来的我,带着耳机,不修边幅,大步流星,宛如一只放荡形骸的哈士奇,眼中除了肉与骨头,其他都给我起开。

    当我沉浸在自己于领导面前据理力争的意淫中的时候,她乘七彩祥云,不,她穿着纯白而映着亮色的运动鞋驾临我的视野。那一抹流畅的亮色,将一双普通的运动鞋点缀的清爽飘逸,正如她将这站牌下的人以及我的世界渲染的静谧干脆而生机勃勃。我骨头呢,不对,我这眼镜,我这发型,我这···我日。

    不到肩的短发,明目皓齿,笑颜如花。说话声音很轻,却击碎我的耳机,冲破耳膜直击灵魂深处,也可能是肾上腺。那一刻,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甚至宇宙的意义。而这一路,脑子几乎是放空的。我忘记了自己如何上的车,手机里传出的歌,只记得鼓起莫大的勇气,或见她凝神不语,静若处子,或见她眉眼舒展,面露微笑,或见她削葱玉指轻挽鬓发,或见她眼神游离,我去,她看见我了,我眼神该往哪放,我手呢?我嘴呢?我好慌。

    讲真,我并没有偷窥癖。为何如此慌张,我肯定是吃东西吃坏了,要么就是疯了。你不够疯狂,那是因为你不够爱。事实上,更多的是为自己想的太多而感到羞怯,为自己能遇如此佳人而感慨命运,为今天没好好修饰而感到悔恨,悔死了。汪!

    诶,你怎么要跟我一起下车啊,诶,我先迈哪条腿,我···所有的佯装镇定,在我见她起身下车的瞬间,土崩瓦解。我随她下车,目送她走向我上班的办公楼,我本想追上去,看她回去几楼,但是我的腿并不那么听话,自此,我深刻理解了,什么叫兵荒马乱。

    本以为一天的工作将心不在焉,事实却是别以往更加积极的去做事,去解决问题,曾经一度困扰我的种种问题,也变得无足轻重,不会期待休憩,干劲十足。原来,使自己变好的,并不是好的恋人,而是源自心底的最纯粹的爱意。领导并未因我的意气风发而稍加注意,我亦无所谓,乐此不疲。

    没人知道我下班后去洗手间弄了一下发型还擦了鞋。没有打算去预谋邂逅然后壁咚啦,我觉得那样会被打的。所以我选择守株待兔。公交站?too young too simple。我去了美食城。要了一杯青桔柠檬,这种东西,我永远也喝不腻。坐在水吧旁边,等了一小时二十八分钟。望穿了秋水,然后怀疑自己是不是中邪了。怀疑之后还是不愿离开,只是自己真的饿了,而且怕第二天早上没饭吃,溜了。

    灰溜溜的回到家,楼下提上半个西瓜。开心时候喜欢吃西瓜。没有不开心,只是想在思考的时候吃一口瓜。思考什么呢?我该怎么办。首先,放弃自己的小绿,仔细回忆早上坐车的时间,网上选购自己中意的衣服鞋袜数件,当然蚂蚁花呗,攒钱准备约会,把儿子叫什么想好,算了,还是先看一下本市楼盘价格。等等,我瓜呢?吃这么快的吗?下次买一个小点的勺子。干,体温计呢,量量自己是不是发烧了。怎么今天没脱衣服呢?这如何向睡衣解释?无心读书,看看爱情动作之[十万个冷笑话]。一度从笑声中醒来,唯记得七彩祥云与流光溢彩的笑脸。早上清醒一点,慨叹,人心如此之小,能容之物有限,当你决定去爱一件新的事物,那就有一件被代替,甚至是一些根深蒂固的习惯。迎新纳福并无不妥,重要的是,我于她而言,是否也算一丝福气。美好的事物不一定要拥有,若打算占有,必须要有让她继续美好下去的能力。所以我不养花。喜欢就是喜欢,美好就是美好,当一切都变得纯粹,便不会再有慌张与难堪。

    胡扯,还是很慌啊。说服自己,从一个欣赏的角度去看待,你喜欢一枝花,总要知道名字品种吧,啊呸,怎么能用品种这种粗鄙的词。不要在意细节。所以我上前轻语“昨天见你在XXX站下车,在XX大楼上班吗?”“是啊,见你昨天走的很慢,还让电梯等了你一下,可你在那发呆,搞得我好尴尬。”这脸这么热让我怎么聊天啊,我支吾半天“昨天不太舒服”,事实上没有比昨天更舒服的了。她见我如此脸颊微红,嘴角漾起微笑,说“你这自行车骑得太猛了,立交桥都敢上”,我眼睛一亮,说“你···”她意会,打断我说“主要是你太绿了”,含笑轻轻甩了一下头。我借势鼓起勇气说“要不加个微信吧,以后下雨的时候还可以拼个车什么的”。“是不是还要约个饭什么的?”旁边身材姣好的女生说。她转头抿嘴笑道“我闺蜜”。她闺蜜眉眼轻佻,说“那就一起加了吧”。我欣喜不已,一路浅谈,按下不表。唯慨叹,要想生活过得去,身上还得来点绿啊。

    我在九楼,而她和闺蜜在十四楼。一上午的工作,并未像昨天一样兴奋,只是偶尔溜号被主管敲打。略期待午饭的时间,一到便拿起手机发了一个吃饭的动画表情,没过一会,她便回了一个调皮的微信表情。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得知,她叫瑶瑶,并告知我她闺蜜叫晓雪。我将瑶瑶备注为瑶瑶瑶,晓雪并未备注,只记得她头像是一个可爱的简笔画的大脸微笑女孩,与其本人蛮像。而瑶瑶的头像是赫本的侧脸照,所以我并未深谈,也不曾邀约。因为在我看来,瑶瑶更欣赏沉着有内涵的男生,我要等她先开口问我,无论什么,才算开始。即拿定主意,便故作深沉,开启了又一波的装逼模式。始料未及,晓雪晚饭,我们三个,美食城,AA,直爽如12岁的我。赴约是必然,高兴坏了,只是不知是谁的主意。乱猜无意,坦然赴约。她们两个都点了粉,女孩子嘛,正常。虽说吃饭AA,所以就主动去买水,两人并未拒绝,瑶瑶要喝西瓜汁,我心中暗想,西瓜本来清爽,但榨汁之后太过甜腻,所以,素爱吃西瓜的我从不和西瓜汁,不过想来喜欢西瓜口味,也为自己庆幸。而这时,晓雪说要喝青桔柠檬。我起身点头,在水吧买了杯西瓜汁,一杯青桔柠檬,一杯芬达。

    三杯饮料一起拿也算是个技术活吧。我拿起三杯饮料从靠近瑶瑶一侧回来,晓雪先回头,诶了一声,起身接过自己的柠檬,瑶瑶闻声转身,仰头笑了一下,接过自己的西瓜汁,我坐回位子,一边吃,一边聊。因为晓雪的原因,气氛自然很多。晓雪说一些八卦,瑶瑶嗔笑接茬,而速来不问时事的我也被逗的哈哈大笑,听的饶有兴趣。那个时候我便猜,看晓雪的表现,果然是个坦荡的侠女,而瑶瑶,应该还是收敛很多,我想在至亲面前,她会是一个开朗的疯婆子。而以后的相处,便验证了我的猜测,瑶瑶自己这么说。

    晓雪除了约饭,从不会主动跟我说什么,只是有时我有些关于瑶瑶的事,还是会悄悄的跟她打听。她也不隐瞒什么,悉数告知。我从晓雪那里得知,瑶瑶喜欢小猪,喜欢薰衣草,喜欢小狗,就是圆圆的那种···我从晓雪口中得知很多关于瑶瑶喜欢的东西,却问不出瑶瑶讨厌什么。按晓雪的说法,她们没红过脸,不见她为什么而大动干戈,平时聊天谁会扯这些影响心情的东西。而瑶瑶渐渐跟我谈起一些观念,态度的相关事情。我知道,最少,瑶瑶开始信任我了。

    不知不觉,临近周末,本想找什么理由约瑶瑶出来,晓雪却提前跳出来约三人去海边。当时觉得,短时间内,晓雪是摆脱不了了。于是约定时间,骑车过去,我骑我的小绿,她们骑共享单车。我准备零食,她们准备饮料。而我根据晓雪的情报,带了很多瑶瑶爱吃的零食。最后不好意思的问晓雪,她喜欢吃什么,她说什么都行,不挑的。在我再三询问下,她说,要不你多带点辣条。我回她,同道中人,她回“嘻嘻”。

    晓雪是本地人,但对海还是情有独钟,总是玩不够。到了海边,我们找个空旷的地方休息,我拿出零食,瑶瑶看了零食,抬头望了我一眼,就在那一瞬间,我看见她眼中有光。晓雪拿出饮料,有绿茶,还有两听芬达。吃吃喝喝,晓雪便跑去捡贝壳,其实这个海边,连贝壳都很少,所以她转了一圈回来,手里握着两个蛤蜊。我也真是佩服她。期间瑶瑶跟我聊了很多,关于她的家乡,那个冬天很冷,火树银花,夏天很广阔,一望无际的地方。她说她喜欢爬山,长跑也是长项,她不喜欢闲聊,却喜欢听别人闲聊。她说她怀念她的故乡,那里有爱她的人,和她爱过的人。那里有最美好的时光,和最肆意的太阳。我并不在意她的过往,但我好奇她的感情史。本想问问那过去的人,晓雪一手插在我俩的目光之间,“当当当当!”。自带BGM的姑娘,我能有什么办法。

    后来我又小心谈起,讨厌什么,反问我,我说欺骗,她说她也是。点到为止,不再追问。并以此揣测,未曾红过脸的闺蜜晓雪肯定不会欺骗她,那我向晓雪询问喜好的事,瑶瑶必定知情。既如此,瑶瑶或许有那么一点喜欢我的。而得到这个结论,似乎也并不那么意外与欣喜了。人们总说,越没有越炫耀,而我觉得,炫耀的一般都是以前不曾拥有,而经过一些事情争取而来的东西。讲真,我只是觉得心底深深的喜爱,要说什么努力争取,并没什么有说服力的行为,一切来的那么自然,除了相遇,一切事情的开端,都是晓雪替我做的。或许晓雪就是这样的性格,一定是。

    物以类聚,相处久了,瑶瑶也便是那个爽辣的晓雪一般,只不过比较慢热。所以好多事情,都是她们两个拉着我去做,上天台,唱K,海洋馆,篮球赛,演唱会···周一到周二,抱怨玩的太疯缓不过来,周三到周五,讨论周末的去处。每逢奇奇怪怪的日子,都要去撸串。直到跟她们厮混在一起,我才知道这世界上有那么多节日。有时玩的晚了,我就先把她们送回家,晓雪总是大步小步的蹦跶,拉着瑶瑶的手臂前前后后的晃,也不知她为何总是这么高兴。

    索性我们在一个小区,只是她们在一期我在三期。因为三期基建部分有施工,所以只能绕一个公园回家。每每独自走在公园的路上,总在回想与瑶瑶相处的点滴。她那么美好,好过这世间一切美景。像晨露润我心田,像微风抚我脸颊,像大地承我宏志,像阳光明我未来。我在那一次一次的独行中,仿佛明白了心头肉的含义。她是明珠,她是灼热的青莲,她是我愿一生守护却不吝分享的美。这一路,每一眼景色都恰到好处的生长,舒服的像早上赖的床。

    其实,单身久了,即使遇见喜欢的人,也是会小心翼翼的。因为当我们尝试过奋不顾身去爱别人之后,就会更懂得爱自己。茫茫人海中,相遇变得稀松平常,看的多了,也便不那么在意。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其实并不是真的想把自己的感情托付给缘分,我们只是在自己的心意面前,怯懦了。因为我们都不确定,都不愿尝试。得与失之间,最微妙的,是人心,而人心,不可度。所以我们越来越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耿直的跑过来,牵起你的手,走过树荫,走过蝴蝶,走过偏偏起舞,走过放肆无度,走过晨光,走过失望,走过这人间的湍流,走过这墓前的松柳。他会拉着你,给你希望,给你阳光。而你,只要跟着他就好。

    可是试问,这个年纪的我们,还有多少这样勇往直前奋不顾身的人。即使有,在这突如其来的工作压力和人际关系面前,究竟能拿出多少精力去面对一个不确定的人。时至今日,还是更愿意给自己找借口。

    临近十一假期,瑶瑶要回老家,晓雪回本地父母家,而我,决定留在公寓看上几天书,慵懒的睡上几日。火车往返,简直要命。晓雪要去吃烤肉,为瑶瑶践行。虽然我们胡吃,但我们从不海喝。我肠胃不好,她们也是知道的。两个女孩子也不见喝过什么酒。但当晚,瑶瑶叫了一打啤酒,亲自打开,给我和晓雪倒满,举杯,对晓雪说,我会想你的,遂转头面向我,在眼神交汇的一瞬间,我觉得什么东西击穿了我的脑壳,短暂迟疑,我看见瑶瑶眼底的光,我并未等她开口,迎上碰杯,一饮而尽。不知道当时脑子转还是没转,但我觉得她要说出什么话,是那种我万万不想听到的话。无心品尝美味,我挣扎着想问,却又不忍,那时的自己,就像摊在烤架上的培根,不管怎样翻腾,总有一面备受煎熬。晓雪也不像以往那样说说笑笑,反而瑶瑶话多了起来,说她的家乡,说她的父母,说她曾爱过的人。她说那是一个清秀帅气的人,聪明而沉稳,虽然年纪比她小一岁,但成熟老练,他彬彬有礼,他谦谦君子。在那时,也算郎才女貌的一对。只是瑶瑶高考失利,来到这里读大学,而晚他一年的他,拿到不错的成绩,却并没有来找她。瑶瑶说,在前途和我之间,我被遗弃了。瑶瑶喷涌而出的眼泪,和我满杯而溢的酒一样,离开了酒瓶,却不能进入酒杯,在崎岖的桌面只能随波逐流,无疾而终。也许这世间所有的款款情深,在欲望面前,都不值一提吧。

    送瑶瑶上车的时候,她跑回来深深的抱着我说:“等我回来,等我回来”。便头也不回的上了火车,不曾看我一眼。也许只有在离别时,才能深切的感受到惶恐。也许瑶瑶就是一个那样深情而内敛的人,她害怕失去,害怕被抛弃,害怕自己浓烈的情感付之东流

,像曾经一样。

    在那百感交集的瞬间,我感受到了来自肠胃深深的恶意,我想上个厕所。晓雪见我不舒服,忙问怎么了,红着脸说要去厕所。晓雪扶着我去找不远的工作人员问,带我找到厕所,没收了我的手机和钱包,说怕我掉在厕所里,并帮我去买纸。在我感慨晓雪之细心和下腹之畅快的同时,有人喊我,我应声答道在这里。一光头大叔,递了包纸巾给我,转身嘘嘘去了。我不知晓雪怎么和大叔说的,也不知她问了几个人,我打开纸巾靠近鼻子,弥散的香气,让我慨叹,这么好的纸,你怎么忍心用来擦屁股。

    晓雪见我如此狼狈,决定送我回家。路上她轻轻对我说,十一结束,实习期满,她和瑶瑶会重新调配工作,瑶瑶可能会回北方的分公司。恍然大悟,装睡的我涕泗横流。原来,瑶瑶只是希望,在这孤寂的城市里,有一个喜欢她的男生,陪着她,给她些许的安全感和归属感。若是真的这样,她为什么又要跟我说,等她回来?我一遍一遍的问自己,每一遍的诘问,都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眼泪和鼻涕甩了晓雪一肩膀,下车之后本想去擦,也是无从下手。晓雪倒没在意,扶着我往回走。路过超市,她让我坐在台阶上,她去买点东西。我挥手说:哪有那么脆弱,你快去。她小跑着进去。

    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知道当时什么战胜了什么。只是那时的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

    不会等妈妈逛街拿回来的糖了,在面对不确定的时候 ,谁不是更愿意抓住唾手可得的。

    不一会,晓雪就蹦跳着跑了出来,右手拿纸巾擦拭着左肩我弄湿的地方,左手提了一袋不知什么。她走过来,从我接东西的手臂下面钻过去,将我的手臂放在她的肩膀上,她的手搂住我的腰,像极了一只撒娇的猫,我一路闻着她悠扬的发香,搂着她温热的肩膀,看着她露着脚踝的帆布鞋和起起伏伏的胸膛。觉得回去的每一步,都使我在醉意里,越陷越深。

    进屋后,我跑去厕所,她跑去厨房。我在厕所炮火连天,顺手插上了热水器,她在厨房叽叽喳喳,问东问西。等我洗完澡出来,她煮了一碗冬瓜海带汤,说是醒酒的。叫我喝了并把碗洗了。然后她说她也要洗澡,她说她不能一身酒气的回家,我说这么晚你还要回家?她看了我一眼,我说我就这一条浴巾,她又看了我一眼,我说好,一会把这个给你用。她转身斜了我一眼,进了洗手间。我哪有心情喝汤?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竖着耳朵,听见她并未锁门,听见水声,我便悄悄过去,推门而入······

    晓雪什么时候走的我并不知道,醒来发现屋里很干净,我没喝的那碗汤也倒掉了。床上有半包剩下的纸巾,我拿起放在鼻尖,这,也许就是晓雪钟爱的香气。

    瑶瑶到家后跟我提到家里很舒服,气候她很喜欢,还发了一只小白狗的图片给我,说叫球球,我说道球球好,她说,乖。便再无后话。晓雪除了一句我回了,也没多说什么。过了两天,瑶瑶跟我说,要回来了,记得去接她,我心中一紧,便问道,晓雪知道吗?她说,我早就告诉她了啊。再后来,我去接瑶瑶,发消息问她在哪个出站口,发现已不是好友,当晚晓雪发来消息说,要去外地上班了,后会无期。

    这也许,就是命吧。我也只能这样宽慰自己。

    现在,我卖了自己的小绿,换了个黑色的山地车,也不再背那个包,我依然穿梭在熟悉的路上,却不会因为什么而驻足。我依然煮燕麦,吃西瓜,有时候还会喝一点西瓜汁。

    只是遗憾,我们三个,谁都未能好好的爱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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