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的狗和咖啡店

走在大街上的你是否注意过,在霓虹撩人、花红酒绿的尽头,在某个不经意的拐角处,总有另一种不一样的生活。

而那正是我和dollar的相遇,哦对,还有大叔。



1.

我不安地坐着,刚刚收到他的地址,便抓起大衣,冲到楼下,拦下出租车,直奔富平路去了。

我要去质问一个人,尽管我只是他众多过客中的一个,我还是要去问问他,哪怕我并没有想好要究竟问什么或是我希望得到的问题答案是什么。

出租车司机看着副驾驶座上的我不停地翻动短信和照片,立即以一个“老司机”的经验搭茬:“小姑娘去找男朋友的吧!”

我摇摇头,笑着说“没有,去找一条狗。”

司机听我说完,依旧目视前方,稳稳地开着车,无奈地笑笑

“你们这种年轻人啊……”

“像我年轻的时候……”

“要懂得珍惜……”

“也要学会放手……”

我听着听着,失了兴趣,撑着脑袋看着窗外。一年多前好像也是这样,他坐在我旁边跟我说着类似的话。

2.

早上的天气还是晴好的,泛着光,到了下午却像极了干涸的水泥,冷冰冰,硬邦邦。

和所有套俗剧情一样,匆匆吃着商务套餐的我突然收到阿成短信,他说“我们不合适,分手吧,你会遇到更好的男生,我今天就搬走。”

虽然我深谙他所言确实有理,任是厚着脸皮打电话过去,试探着问“再约着一起去老店吃个饭呗”显然他拒绝了我,而且自此消失,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我们的争吵来自很久以前,他说:乔安,你只想着你的工作你的提成,只想着你自己。他说了很多,情绪激动,而我漠然坐在笔记本前查看文案,只记得这一句。

我放下手机,拿起筷子继续吃鸡腿,却怎么也夹不起来,然后泪流满面——我很久没有给他做过一顿饭了。

我歇斯底里地在店里哭起来,所有人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

3.

下午我头一次请了半天假,去查看了一下银行卡余额,决定好好挥霍一把。

商业街上有很多像我这样的白领,但多数是成群结队的,情侣也很多,我一个人看上去有些尴尬,依旧装出清风傲骨,何必在意的样子。

后来我就潇洒不起来了。我把高跟鞋踩得DuangDuang响,自行脑补出background music,走路生风,于是咔嚓一声,鞋跟断了,又于是听说下雨天和断鞋跟更配哦。

路人纷纷躲进旁边的店铺,我站在路中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祸不单行,我想。我的头发湿哒哒的黏在额头上,我的眼睛也湿哒哒的。我记起阿成曾帮我吹头发,手指捻碎发梢间的阳光,他也曾眼眶微红地看着我,是我无动于衷推开了他,而现在的我无助、落魄。

我麻木地站在雨里,一只金毛不知从哪个角落冒出来,冲向我,下一秒停在我面前,像个带着灿烂笑容的孩子,蹭蹭我的腿,金色的皮毛沾了水,柔软得像阳光。我蹲下来,摸摸它的头,它湿濡的舌头舔了舔我的手。远处,它的主人在叫它,它便跑过去,跑了几步回过头看我,好像示意我跟着它。

4.

我跟着它,看它熟门熟路地跑进一家咖啡店,犹豫了一下,走了进去。

“dollar!下雨天你还跑出去干什么!”一个男人像小孩一样训斥他顽皮的狗狗。

dollar,给狗狗起这个名字,这人想钱想疯了吧,我腹诽。

和所有咖啡店一样,一进屋就是满满的文艺气息,白色的墙壁,墙角的绿萝,原木色书架上的旧皮书,鸟巢造型的吊灯,柔和的背景音乐。

和所有商业区人满为患的咖啡店不一样,这里门可罗雀。和热潮的猫咪主题咖啡店不一样,dollar一边被捏着脸一边傻傻地看着我。和所有面带微笑点头哈腰地服务生不一样,面前这个棕色皮肤,穿着白衬衫的大叔没好气地问我要喝什么。

“哦哦,蓝山。”我环视了一圈才反应过来他在问我。

大叔打量了我一眼,可能在想我付不付得起钱,接着走到后面做咖啡去了。我在椅子上坐下,揉着脚,看着断了跟的鞋子,叹了一口气。dollar没察觉,粘着我团团转。

过了一会儿大叔端着咖啡过来,摆在我面前:咖啡还烫,去里面换件我的衬衫吧。

我一低头才反应过来衣服湿透了,十分难堪。

他又说“现在小姑娘真是的,不就分个手失个恋,至于跑大街上淋雨吗。”

这么快被看穿,我很不甘地甩下一句“你没失恋过吗!?”,冲进他的房间,听到大叔调侃道“哦呦,dollar,你看你带回来什么客人啊”

大叔的房间设计是和外面一样的,白色床单上放着一件白衬衫,和大叔身上穿的一样。而其他衣服外套被刻意地扫到了一边,揉皱成废纸。暖叔啊,我想到这个词。

我把他的大衬衫换上,觉得欠了人家好多人情,于是撸起袖子帮他把衣服叠好、放好才又出去。

大叔坐在我旁边,dollar不知道又跑到哪里去了,说不定过一会儿能再带一个人来。

大叔看着我,点点头“衣服挺合适,就是大了点。”

“合适?你确定?都快到我膝盖了?”我脱口而出。

“那你脱下来。”大叔又黑了脸。

我吐了吐舌头,不再回嘴,坐下来喝咖啡,安静地听大叔吹牛逼。

“你们这种年轻人啊……”

“像我年轻的时候……”

“要懂得珍惜……”

“也要学会放手……”

由于咖啡太好喝了,大叔的喋喋不休我愣是一句话没听进去。

dollar果然又卖萌骗来了客人,大叔白了我一眼,无奈地笑笑,招呼客人去了。

顺便说一句,那杯咖啡是大叔请的,他说当做我的失恋补贴。

5.

我回到家,发现阿成带走了许多东西。我给他发信息问他为什么要带走我们所有的合照,为什么连一个念想也不留给我。

果不其然,没有回复。

我吃好饭,洗好澡,洗好衣服,熨平了大叔的白衬衫,早早睡了。

没有管工作,不用理爱情,活得像只狗。

第二天中午我再次来到大叔的咖啡店,把衬衫还给他。大叔正在把植物都搬出去晒太阳。见我来了,他摆着臭脸接下,问“你知不知道乱动别人房间东西是不礼貌的。”

大叔傲娇地扭头走掉,我在昨天的位子上坐下,逗dollar。

大叔端着蓝山出来,坐下,继续讲他未完待续的青春。

大叔年轻的时候还不是大叔,也有个挺恩爱的女朋友,他们从宠物店抱回了一只小金毛,那个女孩子叫它dollar。像所有年轻的情侣,他们一起规划未来,一起拼命赚钱,日子清贫,有情趣。后来,女孩子为了大叔,辞掉了工作,照顾他和它。大叔很给力,职位升了,工资涨了,应酬多了,人脉广了,可回来晚了,话不多了,人也瘦了,脾气坏了。最后,不爱了。

分手后,大叔郁郁寡欢,花天酒地。回到家,女孩不在了,傻dollar却再晚总会立刻跑出来迎接他。终于有一天,大叔扔掉酒瓶,抱着dollar痛哭流涕,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大叔说,dollar很少和生人那么亲密,你和它有缘呢。

我脑子一热,问“那我和你呢。”

“嗯,有缘。”大叔笑得和傻dollar似的。

6.

此后我经常去那里,只点蓝山,和大叔谈天说地。有时候还带着同事、朋友给他涨人气,公司网站上我给大叔的店写得安利火了好一阵子,dollar也成了一只名dog。

我和大叔成了好朋友,空闲的日子,他总劝我跟他出去多走走。大叔带我去江南古镇喝茶,我就带他去游乐场吃棉花糖。他拉着我听古典音乐会,见我昏昏欲睡,使劲用手指戳我脑袋。我扯着他上过山车,他叫的哭天喊地,最后还是我把他架下来。

傍晚我们一起带dollar去散步,我习惯性地挽着大叔胳膊,说说笑笑,正好遇见同事小C。

第二天小C问我,“你是不是恋爱了,我昨天看见的是不是你男朋友。哇塞,大叔型的,现在可火了。”

我说,“没有啊,那是我朋友。”

可我想也许是吧,也许我爱上大叔了。

可小C又告诉我,“阿成很想你,之前不过和你置气,你现在工作也没有那么忙了,去找他吧。”

我迟疑了一下,说不必了。

我不会否认我爱阿成,不会质疑他爱我,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为对方变成更好的人。我想是大叔改变了我。

可是在这个节骨眼上,dollar不见了,大叔也不见了,大叔的咖啡店还在那里,门上落了锁,窗上久久地也落了灰。我有大叔的店的钥匙,我却不想进去,就像盒子里的最后一颗巧克力,你好奇它是什么味道,却不舍得吃掉。

我想阿成会在等我,那么那个女孩子说不定也在等大叔。现在她可能回来了,所以大叔走了。

我找到房东,问他大叔去哪了。房东也不知道,只说大叔已经预付了两年的租金,还告诉他肯定有一个女孩子会来找他。

他这一走就是一年多。

7.

我还在想着,司机一个漂移,车稳稳停在了富平路——大叔的新住处。

我走下车,站在大楼前,没有动。司机在后面叫了我一声,说“小姑娘,勇敢点,能抓住别放手。”

“好!”我露出一个dollar式的笑容。

我坐上电梯,按下顶楼,缓缓上升。我脑补了各种可能的场景:

situation one:他打开门,我给他一巴掌,问他滚去了哪里,然后他一脸惊恐地看着我,屋里还有另一个女人;

situation two:他打开门,两人相对无言,红了眼,紧紧相拥;

situation three:他打开门,穿着西装,手里拿着玫瑰和戒指,深情地告诉我他早知道我会来找他。

然而,都没有。而现实有时候往往更加尴尬。

他打开门,我还没看清他什么表情,dollar就把我扑倒了。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咔嚓一声发现——鞋跟断了。

大叔扑哧笑出来,扶我起来,抱住我。

“丫头,有缘分啊。”

8.

忘了说,大叔的咖啡店叫做生活。

大叔的狗和咖啡店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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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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