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抄了一页经文的瞌睡夜

晚上回来没多久下起雨来,一首刘宪华的“女儿情”几乎迷醉了一天的空闲时间,缠缠绵绵深陷其中无力自拔。

看着身上这件大衣,乍买欢喜,之后当时流行oversize的特点成了整件衣服第二大败点,平胸配上oversize简直了。也不是丑得没法穿了,简洁大方的版型和有故事的酒红色还是不错的。忘了说第一大败点应该是材质,我从淘宝上淘来时觉得性价比高得飞起,再比较下妈在商场买的双面羊绒的,料子看起来差不多,穿在身上感觉差很多。我不禁突发奇想,衡量自己有没有进步,就看自己有没有把“看走眼”的衣服穿得越来越有感觉。女生对身体的珍视保养、言谈举止的规范,追逐梦想的自信与灵气,光芒是可以照亮装饰物的。

那么 先把头发吹干吧,瞌睡已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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