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新开了一家餐馆,宣称道地葡式口味,朋友约我前去尝鲜。餐间闲聊,他问,你知道世界上最好吃的是什么吗?对于这个可能是脑筋急转弯式的提问,我坚持他先作答,答案却出乎意料的「正式」:免费的。我不同意,我的答案是,饿的时候,东西最好吃。
其实我并没有真正饿过,就算年幼时家里穷,食橱也总有不匮乏的「零食」──猪油粕仔、番薯汤、菜炸……一回饿得慌而父母尚未下工,我将食罩底剩菜、电锅中剩饭倾进锅里,站上瓦斯炉前小板凳煮一锅杂菜饭疗饥;野地里老天的赐予同样慷慨,又酸又甜的桑葚、涩里回甘的菝菈、丛草间的野莓、乌甜菜,熟透了的黄瓜徒手掰开,橙红色果囊甜得似蜜……
考上大学了,入学前上成功岭受训,艳阳下出操,好想吃母亲做的冰镇绿豆汤,好想好想,想得嘴中沁出清水。也许这是唯一一次那么痴想着一种食物吧。但这也并不是饥饿,毋宁更接近于饥渴,带着更多心理上精神上的欲求。
我对饥饿的「体验」来自于书上。
当我十四岁,迷恋上了以同样十四岁的少年乔弟为主角,从一个四月开始而结束于另一个四月的故事。艾略特早说过了,「四月是残酷的季节」──当第二个四月来临,草木萌发,生机蓬勃,住在密西西比河上游丛林间的乔弟一家也将玉米、牛豌豆等种籽播下,然而一不注意,小鹿旗儿却美食家般地挑着初破土而出的嫩苗吃,一而再再而三,眼看着未来这一年的生计就要化为乌有,终于迫使最宠爱乔弟的父亲,也不得不作出枪杀旗儿的决定。
父亲卧病在床,乔弟不愿充当狙击手,母亲隐忍不住,代为执行,却因枪法失准而让小鹿饱受痛苦,最后还是乔弟将枪口抵住旗儿柔软的颈项,扣动了扳机。
乔弟既痛失宠爱的旗儿,又痛恨父亲的「背叛」,他逃了家,划着破烂小舟,想投靠住在波士顿一名信赖的朋友,但还没离开密西西比河呢,他就尝到了饥饿的滋味──
先是「光想起食物就是一项折磨。他的胃部一阵痉挛,像被一把一把烫热的小刀刺入一般」;然后,「痉挛转为剧痛」,他渴望着家里餐桌上的日常饮食,幻想着与两只狗打成一团,抢牠们盘里的食物吃;后来他在废弃小屋里发现了一些面粉,尽管发霉了还是和水搓成面团吞进肚里,一时止住了胃痛,然而第二天,「饥饿又如刀割,阵痛像尖锐的指爪揪住他的肠胃」;最终,「阳光炙热,他的头部剧痛,眼前交互闪动着黑点和金星,耳朵嗡嗡作响。那嗡嗡声戛然而断」,他昏迷了过去。
这才是饥饿,不只是食欲,更非嘴馋。
书看得入迷,我几乎化身为乔弟,也感到无可抵挡的饥饿在攻城掠地;我用力吞下口水,书页上的文字都像米粒,在填补我巨大的空洞。少年时候读的书,铭刻在内心底,加权,有了无可取代的地位,日后看了再多关于饥饿的描写,比如伤痕文学,心里感到的也许是悲悯也许是惘然,但再也不能同书中人物一起狠狠饿过一场。
乔弟是美国小说家劳玲丝的《鹿苑长春》的主人翁,我看的是远景出版、黎父(钟明德)翻译的版本,全书将近五百页,虽有许多错字,但这是坊间找得到的最好的中译本,即连张爱玲的翻译也比不过。当我十四岁初诣此书,日后每隔几年重读一回,直至眼力再也不胜密密麻麻的小字。怎么没有出版社重印呢?
《鹿苑长春》教会了我,爱的投影是责任。父亲时时维护儿子的纯真,固然讨人喜欢,却不能没有务实的母亲衡量日常用度,尽管她唠叨,很多时候无可商量。母亲常说「我们都要挨饿了」,乔弟一笑置之,以为饥饿有一丝快感,是浪漫的事,但当他真正经过饥饿这场成年礼,才终于明白说话不算话的是老天,爱和玉米是两回事。
葡式餐馆里,因为想留点胃另找地方吃甜品,我们只简约点了农夫忌廉马介休、秘制椰汁焗葡国鸡(附饭)两道餐点和饮料,对比于邻桌,同样两个人却上了一大桌菜,我们俩真显得寒酸了。然而光这两道菜,我和朋友俩吃着吃着,竟都感到十分饱足,甜点也失去了诱惑力。因此结帐时,服务生客气地问「有吃饱吗?怕你们没吃饱呢」,倒让我有点惊讶了,惊讶于其他人的食量到底有多大。
其实我不太懂的反倒是,在这个多数人过着丰衣足食的社会里,包括我在内的那么多人,往往大咬大嚼、毫无节制地进食,那模样,真不知道饿了有多久。
难道是因为心底有个缺口,什么都帮不上,只能靠食物来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