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灵诗
如果爱情有容颜,那一定是婚纱照上的腼腆。
今天,是我的第56次求婚,当我无比激动的拿出那颗准备已久的戒指时,你伸出手拼命的点头,望着你的眼,我轻轻一笑:对不起。
人生是一场漂泊的漫旅,遇见你是我最美的意外。
在我的记忆中,2004年8月27日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刘翔以12秒91的成绩追平世界纪录,二是我遇见了你。
那一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你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悦耳动听的声音竟让我这个自称学霸对女孩从来没有兴趣的木讷书生的眼神聚焦到了你精致的脸庞,微风拂过你的发丝,阳光照着你的侧脸,那个景象,是我毕生难忘的美好。你说了什么我没有听到,但我的内心从此刻下了一个名字:叶凌。
后来我才知道,有一种喜欢叫做一眼万年。
那时候高一,我与你有三个书桌的距离,一节课四十分钟,我用十分钟听课,二十分钟看你,十分钟想你。你总是喜欢在物理课上看小说,你总是喜欢在数学书上随意涂鸦,你总是喜欢穿淡色的衣服梳高高的马尾。
我偷过你的作业本背会了你所有的作文,我读完了你所看的小说,我学会了在课本上随意涂鸦。你的所有喜怒哀乐,我了然于心,你的一切兴趣爱好,我融会贯通。每天和你学习相同的课程,呼吸同一片空气,生活在同一间教室,仿佛是世间最美好的事。
我知道你喜欢纳兰容若喜欢文学,我知道你喜欢摄影喜欢旅行,我知道你喜欢跑步喜欢足球,当然了,我也知道你喜欢他:方宇。
他一米八三,潇洒帅气,品学兼优,他是独生子,家境富裕,乐观开朗。他稳居成绩单第一的位置亘古不变,他是校球队队长,书法社社长……,他是所有女生对男生的幻想,他是全校女生心中的偶像,也是你的男神。
他比太阳还耀眼,而我,却比灰尘还卑微,我有姣好的成绩,但总是在他的后面,我热爱篮球,但却是他的队员,我也喜欢书法,却是社员。和他阳光开朗的形象相比,我木讷的简直不像话。
你是学委,他是班长,你们两的搭配简直默契的不像话,他的身边永远站着你,而我只能远远的望着你。
你的眼神,始终停留在他的身上,而我的眼神,始终为你而发光。
班级列队,你站在他的身后,我站在你的身后;成绩单上,你在他的后面,我在你的后面;球场上,你为他呼叫呐喊,我为了引起你的注意拼命投篮……
我买来最新的杂志准备和你分享,却看到你拿了两本将其中的一本放在了他的桌子上;我买了最新的电影票站在你的身后打腹稿,你腼腆的的将自己手中的电影票递给他;我买了你最爱的茉莉花茶,可是你却喜欢了他爱的菊花茶……
我们谁也不曾为谁停留,谁也不曾转身回头,时光带着我们远望的眼神走向了高三的征程。
班主任让每个人写下自己心仪的大学贴在书桌上,装作肚子疼没有出操的我偷偷的记下了你的目标,从此我为了这个目标拼命学习,我必须要和你考进同一所大学。
而我不知道的是你也偷偷的看了方宇的理想。在我为了和你考进同一所大学奋斗的同时,你也发誓一定要和方宇考同一所学校。
临近高考,每个人都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学习,而我依然每天注视着你的背影,留意着与你有关的一切,我知道在我注意你的同时你的目光也一直停留在方宇身上。
人生最让人失望的是无奈,更是选择之后的无奈。
2007年的八月,我如愿以偿的走进了你喜欢的那个城市:武汉,而你却去了方宇向往的地方:济南,方宇却在父母的要求之下到了西安。
我在武汉看完了所有的风景,幻想着你来到这里的喜不自胜,我用手机记录下了你曾经向往的每一个景点,然后用邮件一张一张的发给你,好像是写给你的情书一样,我焦虑的等待你的回信,却没有等到任何的只言片语。
后来的某一天才知道,你走遍了济南的每一个角落,同样定格了每一处的美好,然后给寄给方宇几百张的照片。
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
好不容易等到假期,我拿出攒了一个月的生活费买了济南的车票,坐了几十个绿皮火车之后我拖着疲倦的身体兴冲冲的来到你的学校,然而却被告知你去了西安,我去了你学校的图书馆,食堂,篮球场……我几乎走过了每一寸土地,幻想着你在这里学习生活的模样,我呼吸着你呼吸过的空气,走过你走过的小路,吃了你吃过的小吃,仿佛看到了你温柔的眼神。
我始终追随着你的脚步,而你也永远跟在方宇的身后,我们一样的执着,一样的坚持。
你若累了,请回头,我永远在你身后。
2011年,我们毕业了,我留在了武汉这座你最喜欢的城市,听说你去了西安。
再后来,听说你们分手了,我义无反顾的辞职奔向了西安,深夜繁华的街头,我看到了满身酒气烂醉如泥的你,此后,我陪你哭陪你笑,陪你疯狂陪你闹。
三个月之后,你终于面对现实振作起来,在我们一起吃完你喜欢的蛋糕之后,我第一次鼓起勇气向你告白,在我吞吞吐吐说完藏在内心七年的感情之后,你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看着你的眼睛,我知道你的心还停留在他那里。然而下一秒,你竟然奇迹般的点点头,我兴奋的不知所措,突然间瞥到窗外方宇正牵着一个女孩的手,再回头看到了你湿润的眼睛。即使我的内心多了一丝落寞,但更多的还是欣喜,不管怎么样你终于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此后的几年里,我带你走遍了祖国的每一个城市,留下了你不同的笑容,虽然比起以前你的眼里多了一分忧郁与落寞,但我依旧非常开心,因为你的目光终于停留在了我的身上。
我买了五十五个民族的服装,在我的热情期待之下,我们拍了五十五张不同的照片,画面上的你笑靥如花,我依旧有点内向腼腆。那是我最珍爱的五十五张照片,因为那是五十五个不同民族的婚服。
我的五十五次求婚,终究比不过他的对不起。
2017年,我已经向你求婚五十五次,每一次你都是含糊其辞的绕过去,而我也早已习惯了,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点头说愿意。
但是,我所有的自信终究比不过方宇的一句对不起。因为他的三个字,你不顾一切的离开了我。那段时间,我堕落于酒吧夜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处于沉醉状态,我用酒精麻痹自己,我不敢回家,我不敢清醒,似乎全世界都是你的影子,就连空气中都有你的味道。
当我第三次因为酒精中毒被医生抢救过来时,我看到了你要结婚的消息,再看看时间,竟然就是今天。
我发疯似得回到家,找到了那颗亲自为你设计并且求了五十五次婚的戒指,然后开车去找你。
当我第五十六次把戒指举到你面前的时候,你拼命的点头:我愿意。而我只是轻轻的笑一声:对不起。
就在刚才这座城市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黑色的车子一直跟着前面的婚车,可是就在转弯的时候,黑色的车子撞上了迎面而来的大货车。
我站在天空俯视这座城市,你穿着洁白的婚纱抱着血泊中的男人,拼命的点头大喊:我愿意,方宇站在身边对你说:“其实,最爱你的人是徐然,我只不过是习惯了你对我的好”。
我终于看到你的无名指上戴上了我的求婚戒指,我开心的笑了,你抱着满身是血的男人拼命的呼喊:“徐然,你给我醒过来。”
突然,我想起来了,原来我叫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