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喜欢,丑一点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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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上班了,我需要一双能翻山越岭的鞋子。平底,略带一点点鞋跟也行。

      以前的鞋子太磨脚。虽然好看,但是不实用,穿着很受罪。

        很多小店在处理鞋子,据说是赔本处理。

        我先去了小海鸽鞋店。

        我把每一双看得顺眼的都试试,来来回回看了、试穿了很多遍。

      好不容易碰到看还凑合,穿着不太难受的鞋子却断码了。两只不同码,一只36码,一只37码。我走出店后想回去拿下这两只鞋子,又觉得怪怪的。算了吧,不买了,家里还有鞋子。走,走吧,别去了。总不能买两只不一样码号的鞋子吧?

      米奇店有鞋子正在处理,据说是真牛皮的。我经受不住诱惑,到店里搜索一番,看中了一双鞋头雕琢成星星️形状的鞋子。穿着果然和先前试穿的鞋子感觉不一样,柔软舒适,可惜的是颜色太丑了。这种鞋子一共三种颜色,黑色、棕黄色、米白色。黑色太老。米白色鞋边泛蓝,这渐进色怎么看着像是穿久了磨旧了,绝对不行。

        好吧,棕黄色。只有38码,有点宽松。

      已经来来回回试穿了很多双鞋子,不好意思啥也不买就走了。也舍不得放下。

        那个把鞋子穿得变形的店员大约有四十多岁,服务很周到。她一直在说像我们这样年纪的人要买一双好鞋子养脚。她年轻的时候经常穿塑料鞋子脚容易磨起泡。又说我脚上的鞋子小了,脚跟在外面,更容易伤脚。她的话开始让我心疼自己的脚了。鞋子不好会伤到脚的呀。对自己好一点,买吧。

        买不?不是太喜欢。颜色好丑,还不便宜。

      不买?可是这鞋穿着真的很舒服很舒服,可以当一双战靴备用。如果不买,早先干嘛不赶快走?来来回回磨磨蹭蹭、大大小小各种颜色试穿了N遍,即使人家啥也不说,你好意思啥也不买就走了?再说了,你舍得不买了?你愿意继续逛街,寻觅寻觅,试鞋试鞋再试鞋吗?还不是继续是高跟的鞋子很漂亮穿着受罪?既漂亮又合脚的鞋子价格又高,你又舍不得多花钱?好吧,就这样吧。可是,真的不是太满意。

      我犹豫不决,晕晕乎乎。纠结,纠结,再纠结。试穿试穿,再试穿。

      这种感觉很像年轻时喜欢上某人,感觉还不错,到了需要做决定的时候特别纠结迷惘。在一起吧,却又不甘心,还有一些地方不满意,不是最理想的人。放弃了,就没有了,可能以后碰不到更合适的了。怎么办呢? 也不想再等下去了,不想再寻寻觅觅了。怕麻烦。也累了。

      有多少人能找到能让自己完全心满意足、十全十美的人呢?多多少少有些缺憾。想想自己,是不是也有一些缺点呢?我们在要求他人怎么怎么样好的时候,自己是不是也一样的好?都能达到人家的要求?著名作家张晓娴在微博中写自己的好朋友的领悟是:“當她每天早上起來看到鏡子裡素顏的自己,她就明白她對另一半不應該有那麼多的要求。是否每個女人每天也會有這種小領悟呢?也許並不是說你的素顏有多麼難看,而是你被那個能夠接受你本來面目的男人感動了。”到最后,那个和我在一起的人不一定是最完美的那个人,却是可以让我们感动的人。

      在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人的时候,我们会希望那个人有无限可能的好,对那个人有很多要求。等到那个打动自己的人出现时,才发现只要自己喜欢,只要那个人让自己心动,其余的都可以不在乎,可以将就。对那个感动我们的人,我们不会苛求是否十全十美、尽如人意。

      就这样了,不犹豫了。就它吧。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只有它让我看得顺眼,感觉舒服,让我舍不得放弃。丑就丑吧,时间长了就忽略了。谁能保证自己能说出今天见到的人穿的是什么鞋子?

      任何事,不要苛求太完美。

      鞋子合脚就好。

      人合适就好。

      如果遇到合适的鞋子或人,一定要珍惜。错过了,说不定会后悔莫及。

        鞋子只要穿着舒服,样子丑一些又何妨?

        那个人只要我喜欢,模样丑一点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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