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

最近发现自己读书效果特别差,已经按照老师的要求出声读了,还坚持每天读书半小时,可是读过的书依然不记得,就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

更严重的事,学过的东西拿来解决实际问题时,我竟然凌乱、不会了。

上课时老师出的一道题目,是关于服装公司给员工发放自己公司的羽绒服。课堂练习时我第一感觉这种事情应该是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这样的话公司就应该确认收入,并且贷记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账户。但是题目做到一半,忽然想起来前几天老师强调过,集体福利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范围的。但是印象中老师讲那部分的时候似乎没有销项税额什么事情,只是单纯地把进项税额转出就完事了。

看着自己已经写了大半页的答案,我忽然不自信起来,究竟要怎么做,怎么学的东西变成了一团浆糊?忽然就不会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只是一直自我感觉学会了,但实际上,最多算是一知半解。

后来老师讲解这道题目,我一对照,才发现自己第一感觉写出来的答案是对的,可是我对于自己第二感的问题仍然很困惑。就下课和同学们讨论,又跑去问老师。

不问不知道,一问才发现,自己看书学习只是浮光掠影,就没有把内容看完整,更没有深究。

书上说,视同销售是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进项税额说的是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一个是自产的货物,就像这道题,服装公司给员工发放自己公司产的羽绒服;另一个是购进货物,压根就是两件事。而我,除了看见集体福利,压根就没有关注到货物的类型。

既然已经发现不同,那为什么针对自产和购进,会有不同的规定呢?

查了相关资料发现,增值税是流转税,它只对货物在流转中新增加的那部分价值征税,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税款随着货物的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

自产的羽绒服用于集体福利,公司作为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但是,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已经承担了进项税,现在将羽绒服作为集体福利,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公司只需要承担由原材料制作成羽绒服这个环节增加的价值应承担的的增值税就可以了,所以按照售价计算相应的销项税额。到缴纳增值税的时候,用销项税额减掉购进原材料时的进项税额,得到的差额就是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如果是购买的商品直接作为集体福利,那么这个商品的价值链断裂,以后不再进入生产环节,公司已经成为它的消费者,因此购进时承担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

虽然查资料、思考很辛苦,可是我自己这样翻来覆去想过一遍之后,忽然发现自己对于增值税的理解比以前更清楚了一点。这个时候似乎理解了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学习知识会经历越学越多,之后又越学越少的过程。

当我把这些规定走马观花看了一遍时,感觉要学习的太多,思想负担很重。而花时间把前因后果考虑清楚时,才明白其实这些规定只不过体现了最基本的流转税的原理,根本就不需要刻意记忆,它已经变成了我的认知,需要学习的东西自然变少了。

只可惜,这样分析原因的文字,搜索起来几乎是凤毛麟角。而且,有时候你要是给别人回答问题,讲了答案,再告诉人家原因,还会被人戏称啰嗦。

记得香港著名作词人周耀辉从中文老师那里学到的重要一课是,学会如何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WHY NOT,为什么只可以那样,不可以这样?

而我们,读书学习的时候不妨多问几个WHY,为什么这样规定,而不是那样要求,对自己学业进步,不也很有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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