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的颜色》(一)

王玉琳律师原创《明案录》系列真实案例故事

作者:丝路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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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咨询电话:18686019792(王玉琳律师)

客户:律师,如果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咋办啊?

律师:疑罪从无,那就应该作出无罪判决!

客户:那坏人不是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了吗?

律师:是否是坏人做了坏事,应该用证据来认定喽。如果证据不足,那必然无法认定有嫌疑的那个人就是做过那犯罪行为的那个坏人喽!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他当作坏人来追究人家的刑事责任必然会造成冤假错案哦!

客户:那设立疑罪从无原则,要求证据确凿的目的是啥了?

律师:必然是为了保证无罪的人不被稀里糊涂的追究责任,防止好人受冤,只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让他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哦!

客户:那明明是他做的坏事就是不承认,我们又没有证据怎么办呢?

律师: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是不一样的哦!客观事实是不依赖人们的认识的事实真相。法律事实是依照法律程序、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案件事实。要认为发生了某一件法律事实必须用证据来证明,如果证据不足就不能认定确实发生了这个事实,所以你所自认为的“明明是他干的”这个定论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能成立的,不能随便乱说哦!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不能定罪,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只是生活中一旦嫌疑人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出来,大家可能都又开始质疑法律的公正性,忽略了法律需要证据来认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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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的案件。这个案件过去了好多年,因为情节当中确实有一些需要思考的问题,经常让我回想起来。

声明:因为源于真实案例,我讲这个故事时为了防止侵害个人隐私,地点和人名均用了化名……如果其他地方也有这样雷同的故事,那纯属巧合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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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这个故事起个标题确实挺费脑子,先起了个《一条说不清自己颜色的女士短裤》,感觉不妥,哪个女士的短裤会说话啊!短裤们当然说不清自己的颜色哦!后来起了个《颜色不清证据不足无罪释放》也感觉太空,让人搞不懂想说啥!琢磨来琢磨去最后起名《物证的颜色》,不知你们是否喜欢这个名称,反正我想讲一个物证的故事,希望你们慢慢看完哦!

下面我开始讲这个故事

这是个鼠儿年发生在k旗的案件,主人公所在的嘎查(即蒙古族地方的村)位于旗所在地的东北方位,离旗所在地不远,也就半个小时的车程。(旗所在地就是相当于兰芳的县人民政府驻地,蒙古族地方将县级单位叫旗,据说这样的行政管理源于满清时期,这个叫法一直保留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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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故事的嘎查是个汉蒙杂居的村落,叫嘎查证明蒙古族人口较多,是蒙式叫法。这个村因为过度开垦早已没有了草地,已经完全变成了农村,以耕地为生。

我的当事人巴格班布尔先生是这个村的治保主任,按理说治保主任兼任调解主任,村里的纠纷都经他处理,他在村里大小也是个法律官。我在当律师以前在公安派出所工作,那时和村治保主任们常年打交道,具有较亲的关系,经常请求他们协助办案。他们根植本乡本土都具有十八般武艺。而这一次,治保主任巴格班布尔先生却自己摊上了官司,有口难辩说不清了,需要我来协助他处理。这个事情还不小,是让巴格班布尔先生直接进了班房的一件大事,是远近闻名比较“丢脸”的案件。

常言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班先生这件“丢脸”的事情随着风飘,随着雨飞,成了旗民茶余饭后开心搞笑的话题,而且咸咸淡淡有了好几个版本,村民们讲起这糗故事添枝加叶就像是就菜下酒那样津津乐道,我在接受这个案件之前就听说了这个故事的部分片段……

那是一起强奸案,被害人是嘎查计划生育委员,强奸犯罪嫌疑人是我的当事人治保主任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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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儿年那时候《刑事诉讼法》刚刚做了修改,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可以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介入了,所以提前过来请律师的人多了起来。

班先生的故事发生了有一段时间,“治保主任强奸计生主任”这件事“法不法,生不生”传的沸沸扬扬,我从来没想过还会成为他们家的律师。

那时司法处的国办律师事务所还未解体,我们律师既是法律工作者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财政已经“断奶”律所自负盈亏式经营了。那时我到希拉穆伦市司法处直属律师事务所工作不久,是刚过了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不几年,正是工作激情高昂的时候。

鼠儿年八月的一天,当事人班先生的老岳父领着班先生的媳妇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来请律师了。按理说人家是来找我的同事于律师的,于律师是原司法处的干部,退休后当的律师,大家都叫他于老爷子,是一位德高望重,平易近人的老头子,也是我市赫赫有名的好律师。那时我与老爷子对桌,看见老爷子茶缸里缺水就赶紧续,看见老爷子要写字就赶紧递笔,蛮机灵的样子深得老爷子厚爱,成了很好的搭档。这次班家人来律所了,我给当事人搬凳子找座位,沏茶倒水,帮助记录,搜法条,忙前忙后也和来访的当事人混个脸熟,加上那时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必须要两个律师,于老爷子成交了这个案件自然就带上了我,我成了合办律师,因为年轻跑起来不偷懒,这个案子让我们办的时间长周折多,不知不觉间我成了主办律师。……

班先生的老岳父领着女儿即班先生的妻子来请律师,那时候这样的事情是不多见的。

大凡强奸犯的委托都是强奸犯自己的亲属帮忙找律师,妻子岳丈那一方很少出面,因为强奸罪是对自己妻子不忠的犯罪,一旦成了强奸犯不但被害人恨,而且也得罪了自己的媳妇和家人,没得好下场,多有失道寡助的样子……

这次班先生的老岳父领着女儿即班先生的妻子来请律师,多少有点儿让我们感到意外,以为遇到了冲破世俗观念的个性当事人。但是一交流,就知道,这个案子有故事。

班先生的老岳父说,是那个女的讹人,敲诈要钱不成报警了,经过鉴定都说小班是无辜的,可是那个女的大闹旗政府,旗领导很重视,表示一定要保护好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合法权益,公安局现在不敢放人。我女婿小班冤啊!……

我们不能单听他说就行了,接受委托后我和于律师马上准备会见手续,第二天就车马劳顿去了旗看守所会见了班某。向犯罪嫌疑人班某处亲自了解案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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