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老子曾说过:“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如果你能把一个道理讲出,那么这个道理就不是正常的道理,不是常有的道理。

接着,老子又说:“名可名,非常名。”(大家可以按照上一个句子的意思来理解)那么老子说这话的用意是什么呢?答案很简单:你不要无故去讲一个又一个的道理,因为将一个道理讲明白,是不太可能的。同样,你不要不懂装懂,因为悟出一个道理,是同样困难的。(注意: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真正的明白,与真正的道理都是模糊不清的概念,你只有真正地悟懂了,才会知道这道理的精神、内核所在。

我们来做个假设吧:

老师问:“同学们,我们学习了牛郎和织女的故事后,你们一定会感动吧?你们体会到了什么呢?”

学霸A就会自信地答:“当然是她们海枯石烂、至死不渝的爱情!”

老师接着问:“你体会到了什么道理呢?”

讲台下面鸦雀无声。

假设完了,那么你体会到了什么道理呢?答:我也不知道,书本上面又没说呀!然而,当你细细品味这篇文章后,就一定会发现:还是什么感觉也没有!那么当你再捧起书继续读后,你可能就想把书撕了。这个故事怎么这么无趣呢?一见钟情是不可能的呀,应该自由恋爱。所以,有时候,你不一定能理解某个道理的。

不过,有时候就不一样了。如:

王阳明花了几十年的时间终于“龙场悟道”;释加牟尼用一辈子创出佛教等等,可这都几乎用尽了一生的时光啊?我们能比吗?

所以我万分支持老子说的这两句话。呵呵,我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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