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天天阴绵不断。周末,我和莫蓝钻到被窝里看电影。
嘟嘟有了新伙伴,叫闹闹。闹闹是我在路边捡来的一条流浪狗,三个月左右的大小,看样子是主人刚刚抛弃的。短短的毛,颜色有点发灰,竖起的双耳,眼睛炯炯有神,看起来机灵又可爱,可惜它只有三条腿。
我见它很可怜,就抱着它回了家。给它洗个热水澡,又用吹风机吹干,发现它的毛雪白雪白的,非常漂亮。我想人也是这样的,要是有一个温暖的家,自己的精气神也不一样。
现在,嘟嘟不再依赖我了,它每天和闹闹玩得很开心。看见两个活泼的小生命,能够在自己的温情呵护下一天天长大,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莫蓝以前对猫猫狗狗不感兴趣,和嘟嘟接触以后她也变得喜欢小动物了。
本以为,日子可以这样一天天过去的。即便没有爱情,有莫蓝在身边,也让我感到很安心。
可是,当我看到莫蓝手臂间那个英国老男人的时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莫蓝说,她要去英国一段时间。 那个男人可以给她办护照,可以给她开办画展,可以给她一栋别墅,甚至可能给她一个家。我知道,只有办画展才是莫蓝梦寐以求的。
我问莫蓝,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吗?莫蓝说,傻瓜,你不懂。
或许吧,我就是傻。把爱情看得那么圣洁,不希望有任何瑕疵。这种人在感情方面通常有洁癖,追求灵魂和肉体的忠贞。
我告诉莫蓝,你要好好的,如果遇到麻烦,记得打我电话。莫蓝点点头。
她上飞机那天,我没有去,我怕我会哭出来,让她走的不开心。
我觉得自己的世界空了三分之一,习惯了莫蓝陪伴的日子。霎时间我又回到一片孤独的荒野中去。
冬天来了,这个季节是我最讨厌的。树木凋零,万物萧瑟。寒冬让我感受不到温暖,到了冷天,我就会手脚冰凉。北方的冬天是寒风凛冽的,风吹上去像刀割一样。人们穿的像海绵宝宝。南方的冬天则是潮冷潮冷的,从外透进骨子的寒冷。
我是个惧怕寒冷的人。
严冬,让我的心情变得不好。也让我更不愿意出门。如果可以,我选择冬眠。直到春暖花开。
给爸爸妈妈买了几件冬天穿的衣服,去邮局准备寄回去。我裹着长长的围巾,带着针织手套,还是觉得有些冷。填单子的时候手在颤。
突然旁边有一个叫我的名字,“宛馨?”
我没抬头,声音不熟,心想肯定不是在叫我。何况我在这个城市几乎没有认识的人。
“宛馨。”那个人又叫了一声。就在我旁边。
我疑惑地抬起头。“你好,你是……”眼前的这个人,感觉很面熟,就是没什么印象了。
“你好好想想,我是你以前同学。”他温和的笑着。
“就是看着特别面熟,别为难我,告诉我吧!”我微笑道。
“我是你初中同学阿峰,以前是咱们班的安全委员。”
“哦,我想起来了,是你啊!变化好大呀,这么帅气了。”我脸上堆着笑,心里却念叨着为什么偏要碰到初中的同学?初中的那段时光,是我永远不想回忆的过去。我怕遇到勾起我伤心往事的人和记忆。
“呵呵,你也是啊,越来越漂亮了,刚才我都不敢认你。”他一脸轻松。
寒暄了几句。我只想匆匆走掉。没想到,他提出一块儿喝点咖啡。
这让我有点为难和惊讶,这么久不见了,有什么好说的?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们也没怎么接触过,那时我很低调,只顾埋头学习,几乎没有异性朋友。
最重要的是,我不想面对和提起初中的事情。可我依旧很勉强地答应了。
如果不是偶遇阿峰,我不会回忆。如果不是阿峰坦言,我会一辈子蒙在鼓里,直到死去。
那年,我初一。花一样美丽的盛开。老师眼中的优等生,父母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冷美人。每天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学校,家。家,学校。我的世界,只是班里的几个女孩子环绕。很少和男孩接触。带点孤僻。
初二上学期,班里转来一个男生,叫梁萧然,有着长长的睫毛,英俊的面容,笑起来很好看,嘴角扬起一个完美的弧度。篮球打得很好,更为关键的是他会弹钢琴,歌唱的很好听。这种浪漫的艺术气息让女孩子们都很喜欢。人缘也不错,好多男生把他当哥们。班里给他起个外号,叫“情歌王子”。
我和他前后桌,他总是喜欢拍拍我的肩膀问我数学题。我不好拒绝,只能转过头来讲给他。他听得很认真,也很谦虚。我对他也是有好感的,当然,那是不能说的秘密。我只能趁着讲题时和他接触,平时对他依旧很冷。
期末考试,他考了班里第一名,我考了第二名。我很惊讶,平时他老让我教他题的,结果人家考的那么好。
下学期一开始,班主任开始按名次排座位。我们自然而然做了同桌。他依旧是问我这道题那道题怎么做,我很认真的讲给他。他也很聪明,一说就通。
一天上晚自习的时候,他给我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宛馨,我想做你的笔友,和你做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想了一下,回复他:好的,前提是我们要保密所有的事情。他说好,一言为定。
从此,我们上课就好好听讲,下课了就各回各家。每天我的生活多了一项内容,就是看他写的信,关于他的家庭关于他的压力关于他的好多好多。我也把我自己的心情和他分享,告诉他我爸妈最近老吵架告诉他我的理想告诉他我的很多很多。
就这样,来往了书信一个多月。一天晚上我做完功课,迫不及待的打开他叠成心状的信,他说,他喜欢上班里的一个女生了,问我怎么办。我的眼泪不争气的掉下来。我告诉他,喜欢她就告诉她吧,不要影响学习就行,我表示支持。
第二天,尽量不和他说话。他问我怎么了,我就说身体不舒服不想说话。他就呵呵一笑,我问他笑什么,他说笑我傻。我瞪了他一眼,和别人换了一节课座位。放学后,把信放在书里递给他。二话不说,转头就走。
晚上回去,我告诉自己,他是个坏蛋,不许喜欢他。把心思好好用在学业上,我要考重点高中。现在一切以学业为重。明天就把他所有的信全给他,然后和老师申请换座位。是的,我不能再和他继续下去了,我真怕自己会因此耽误学业。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给他写纸条。告诉他我不想和他做笔友了,让他换人吧。他问为什么,我说太耽误学习了,写信浪费时间。他说你把这封信看完,再做决定吧。我从课桌下偷偷接过他的信。
打开一看,上面写着:馨儿,我喜欢的那个人,她的左眼下有一颗泪痣。有一个美丽的传说,有泪痣的人,是因为前生死的时候,爱人抱着他哭泣时, 泪水滴落在脸上从而形成的印记,以作三生之后重逢之用。那是三生石上刻下的印记,是转世也抹不掉的痕迹。我不知道三生前你等的那个人是谁,但是现在我只想好好珍惜你。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吗?
那一刻,我觉得世界都亮了。紧紧地咬着嘴唇,两颊也红了,看也不敢看他,心里像小兔子似的砰砰乱撞。他也不敢看我,装着很认真很投入的听讲。
路上,我开心的和好姐妹若兰说这说那。若兰,和我住在一个小区。她学习成绩一般,在班里很不显眼的那种。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般有什么秘密都告诉他,除了关于梁萧然的。她见我今天心情异常好,问我有什么好事。我慌了一下,说没什么,就是心情好而已。
她说不相信。非让让我告诉她,说好朋友之间没有秘密的。
我犹豫了一下,就问她,你对梁萧然什么看法。她说人挺好的,学习也好。我问她,你喜欢他吗?她说不喜欢。我就把梁萧然给我写情书的事情告诉她了。若兰听后,和我一样开心,她说,宛馨,真替你高兴,那可是咱们班的情歌王子哦!你们俩真是天生一 对。
我又把疑虑告诉她,说怕被老师家长知道。她说,那有什么的,只要你们在一起时别让发现,老师家长肯定不知道。我说恋爱会影响学习的,她说没事,只要把握分寸就行了。我为有这样一个朋友感到欣慰。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我和梁萧然依旧每天通信,慢慢的开始说点甜蜜温馨的话。周末,我们偶尔会一起去郊外放风筝一起去沙滩嬉戏。他牵着我的手说,真希望就这样一起天荒地老。
我们俩说好了,不能影响学业,要一起努力,考到市重点高中,然后一起考上重点大学。好好的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大学毕业后就结婚,就这样相守一辈子。
那段时光,是我最难忘的日子。我们沉浸在小小的幸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