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评傅雷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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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ter reading that, I found my conviction that Handle's music, specially his oratorio is the nearest to Greek spirit in music. His optimism, his radiant poetry, which is as simple as one can imagine but never vulgar, his directness and frankness, his pride, his majesty and his almost physical ecstasy. I think that is why when an English chorus sings "Hallelujah" they suddenly become so wild, taking off completely their usual English inhibition, because at that moment they experience something really thrilling, something like ecstasy.

  读了丹纳的文章,我更相信过去的看法不错:韩德尔的音乐,尤其神剧,是音乐中最接近希腊精神的东西。他有那种乐天的倾向,豪华的诗意,同时亦极尽朴素,而且从来不流于庸俗,他表现率直,坦白,又高傲又堂皇,差不多在生理上达到一种狂喜与忘我的境界。也许就因为此,英国合唱团唱 "Hallelujah(哈利路亚)" 的时候,会突然变得豪放,把平时那种英国人的抑制完全摆脱干净,因为他们那时有一种真正激动心弦、类似出神的感觉。

  这是傅雷老先生的译文。

  傅老先生曾说周煦良先生有些译文也怪得厉害,例如“methodically knocked off hat"译作“慢条斯理的……”,“sleepy smoke"译作“睡意的炊烟”等许多不能作形容词用的中文都作了形容词。

  看傅老先生的这个译文。鄙以为他老先生的这个译文里,也有他说的周老先生的这种怪吧。比如“豪华的诗意”里“豪华”二字。还有“physical”译成“生理上”也确如一位译友所说,显得有些低俗。再就是“激动心弦”形容的对象不妥,它可以用来形容某某东西让人激动心弦,却不能说人自己激动心弦。

  这些都是很明显的错误。往深里究,可以说傅老先生对这段话理解得还不是那么透彻。为何如此说呢?在下这就一五一十道来。

  看了这段话,生出很多疑惑:第一,Handle是谁?为什么说他的oratorio最接近Greek spirit in music的?又为何提到Hallelujah?于是百度,方知他是在教堂里任职管风琴师及艺术指导,而Hallelujah,是他最伟大的神剧作品之一《弥赛亚》第二部中的高潮部分。

  不知当年傅老先生出此译文时有没有了解过这些背景信息?又有没有了解到这些背景信息?不过,即便没有,也不能苛求老先生他,因为当年傅老先生做翻译时获取资源的途径自是无法与今时今日网上一搜就可搜得海量资源的便捷相比。

  现在切入正题——

  第一句after reading that, I found my conviction that Handle's music, specially his oratorio is the nearest to Greek spirit in music.读了丹纳的文章,我更相信过去的看法不错:韩德尔的音乐,尤其神剧,是音乐中最接近希腊精神的东西。

    1. 第一个music,宜译为"音乐作品”(虽然原文只出现music一词,但这里要加上“作品”二字。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和音乐作品还是有区别的。我们可以说,“谁的音乐作品”,但不能说“谁的音乐”,这跟可以说“一个人的画作”,不能说“一个人的美术”是一个道理。)。

  2.“音乐中最接近希腊精神的东西”——”“东西”用词有点不太正式。

  3.spirit感觉做“神髓”译更好,原因穿插于下文对between lines的阐述中。

  4.Greek spirit in music到底应该怎样断句?是(Greek spirit) in music还是Greek (spirit in music)?鄙以为是后者。为何?如果是前者,Greek spirit和music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谁说音乐一定要体现希腊精神或者说为什么音乐作品要以有没有体现希腊精神作衡量标尺?而后一种断句,可以解读成“希腊音乐的神髓”(其作用,相当于 the spirit in Greek music)。为什么说他的音乐作品最接近希腊音乐的神髓?因为他在教堂司职,所以,他的作品要为教堂服务,带上神的色彩,而古希腊人的音乐活动和音乐形式,往往与崇拜神的各种宗教仪式不可分割。

  傅雷先生曾对当时的译界有如此的评价:“时下的译者十分之九点九是十弃行,学书不成,学剑不成,无路可走才走上了翻译的。本身原没有文艺的素质、素养;对内容只懂些皮毛,对文字只懂得表面,between lines的全摸不到。这不但国内为然,世界各国都是如此。单以克里斯多夫与巴尔扎克,与服尔德(Candide)几种英译本而论,差的地方简直令人出惊,态度之马虎亦是出人意外。”这话不假,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种现象还是普遍存在,且全球通病。不过,从这第二句来看,傅老先生也犯有他自己所批的那种弊病。原文his radiant poetry, which is as simple as one can imagine but never vulgar的逻辑搭配其实可以还原成:radiant and simple poetry,poetry not vulgar。这里的poetry,感觉应该指清唱剧的唱词(可以翻译成“诗篇”),而不是说抽象的诗意。“豪华的诗意”上文已经提到,“堂皇”这个词似乎也不是那么好。这第一句和第二句的between lines,不知他老人家体会到没有?从他的译文来看,似乎也没摸着。为何如此说?因为他假如摸到了的话,就不会把这第二句作如此的译法。其实这么多的his ……,都是说他的音乐作品里体现出来的特质,也就是最接近 Greek spirit in music的特质。故此,这一句完全不必作句子的译法,只和原文一样,一条条地列举即可。

  第三句I think that is why when an English chorus sings "Hallelujah" they suddenly become so wild, taking off completely their usual English inhibition, because at that moment they experience something really thrilling, something like ecstasy.“平时那种英国人的”这个语序应该调一下——“英国人平时那种”。 inhibition的译法有点欠缺;experience 的理解应该有失偏颇(详见下文)。

同理,第二句和第三句之间(between lines)也存在着关联。意思即是,因为他音乐作品里有这些特质,所以当英国合唱团演唱(他的作品)“Hallelujah”的时候,会表现出 wild、会take off inhibition,会体会(experience)到something really thrilling, something like ecstasy。

  论述完毕,下面呈上自己的译文:

  读了丹纳的文章,我更坚定了自己的看法:韩德尔的音乐作品,尤其是他的清唱剧,最接近希腊音乐的神髓——他的乐观,他那才情横溢、质朴却从不流俗的诗篇,他的率真和坦荡,骄傲和威严,以及他几近超然物外的浑然忘我。我想,这就是英国合唱团在唱“"Hallelujah(哈利路亚)" 的时候,会突然间变得狂放起来、全然放开他们英国人平时那种压抑(or拘谨?)的缘故吧,因为在那个时候,他们感受到了真正拨动心弦、仿佛让人心醉神迷的东西(or力量?)。

  后记:无意于黑任何前辈,仅就译论译。因为傅老先生也说,自己过几个月过几年再回看自己的译作,也觉有不少可改进之处。所以,他的作品在重印之前,一般都会再作校译,故此,有的译作会特意标上“重译本”三字。

  唯求真学问是也,也希望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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