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人间有万物,但他只想要天上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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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野漫


没有人会像思特里克兰德这样,如此义无反顾地毁掉自己的人生。

作为伦敦的证券经纪人,他年过四十身材魁梧,老婆美美哒儿女萌萌哒,一家人没事儿就组团社会名流,聊一聊文学、戏剧和高尔夫球,一开心就跑到海边租个大房子,度六个星期的假。

这是世人汲汲以求的完美人生:体面又受人尊重。他端着红酒、身穿晚礼服往那儿一站,就是令我等惭愧的四个大字:人生赢家。

然而他并不满意。

这不稀奇。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些时刻,想要逃离庸俗的日常,想要去看看远方的山河湖海,然后才有勇气来面对一地鸡毛的生活。

可老思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抛下海边的大房子和一无所知的家人,起了个大早、打了个滴滴跑到比伦敦还要纸醉金迷的巴黎,再也没有回来过。

巴黎,是老思完美人生崩溃的第一站。

他住在肮脏的小旅馆,全身上下不到100英镑,留着乱蓬蓬的红胡子,穿着一个星期不洗的旧上衣,落魄得连流浪汉见了都想施舍他一个面包。

老婆派人来质问他:人人都会讨厌你、鄙视你,对此难道你毫不在意吗?

他毫不在意地回答:我必须画画。

没错,老思抛妻弃子,就是为了一个他老婆听了想骂街的梦想——画画。

最关键的是,他完全没有展现出任何绘画天赋。在伦敦上了一年夜校,得到的最高评价是“闹着玩”;在巴黎学画,老师对着他的作品呵呵一笑,直接懒得评价。

没人清楚他哪儿来的勇气,人们用“魔鬼附体”来形容他这些荒谬又可笑的行径,断定他不出一年必定狼狈求饶。

但老思近乎偏执地认为:“我必须得画画。我控制不了自己。当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得好,还是游得不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必须从水里出来,否则的话,他就得被淹死。”

带着这个不得不画的执念,老思在巴黎一待就是六年。他窝在租的小黑屋里画了很多画,一边画一边扔,没有一张满意,可他完全沉浸于此,毫不关心周遭人事,明明住在巴黎,却比住在沙漠的隐士还要孤独。

没人欣赏他的作品,除了施特略夫,一个胖胖的、热心肠的蹩脚画家,盲目地相信他是难得一遇的天才,是落魄的莫奈。甚至在他奄奄一息地躺在小黑屋等死时,将他接回家,让自己的老婆勃朗什亲自照顾。

这一接,就出事了。

老思心安理得地接受了施特略夫的照顾,病好后顺带霸占了人家的画室,拐跑了人家的老婆,逼得可怜的施特略夫无家可归。而当勃朗什企图用安逸的生活降服老思时,他又毫不犹豫地挥一挥衣袖,回自己的小黑屋去了。勃朗什一伤心,吞草酸自杀了。

本来是一件感动法国的好人好事,一转眼变成了狗血伦理剧。对于自己造成的毁灭性打击,老思理直气壮地说:这是他们自己的活法。

太残忍了。

可他连自己的死活都不在乎,更遑论他人。物质不能给他丝毫安慰,情爱不过带给他片刻欢娱。他踏着满地嘲讽,从众人冷眼中穿过,唯一在乎的只有画画。只有画下去,他才能感到活下去的意义。

就这么画了六年,老思依然一贫如洗、一事无成。午夜梦回时,他躺在小黑屋里想了想,或许是巴黎的夜太亮,湮没了他的月亮吧。于是果断拍拍屁股,去了马赛。

这时的老思已经47岁了。绝大多数这个年纪的人已经屈服于生活安顿下来,而他仍天真地坚信自己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奔赴在前往新世界的路上。

到了马赛,老思更惨了。以前是流浪汉见了他都想施舍,现在他真的变成了流浪汉。

工人大罢工,直接断了他的经济来源。白天辗转在救济所讨面包和菜汤,晚上睡在货站后面的马车上,睡到半夜冻醒了,只能站起来来回走动,捡街上的烟蒂抽一抽,暖暖身子。

从前他周旋于伦敦的社交场中,穿西装打领带,是一个别人眼中呆板乏味、生活幸福的中年男人。如今他没饭吃没地儿住,可是从不抱怨,一起流浪的船长形容他“像蝈蝈一样活蹦乱跳”。

哪一种生活更好呢?恐怕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外人无法评价,只有老思清楚。

不过马赛这个破地儿肯定是待不下去的,老思又乘风破浪地出海了。

“有些人没有出生在适合于他们待的地方。偶然与无常随意地将他们抛掷到一个环境里,可他们却总是在思念着他们也不知在何处的家园。在他们出生成长的地方,他们像是陌生人……在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中间,他们却像是身处异乡一样……正是这一陌生感让他们去四处漂泊,寻找着一处能给他们以归宿的地方。”

老思正是如此,故乡于他而言就是异乡,他不断出发,只是为了在异乡寻找故乡。六个月后,他跨越上千公里,终于抵达了他的故乡——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

在船上,老思远远地望见这座岛的轮廓,就知道这是自己毕生寻找之地。海水比北半球的任何海水都要蓝,阳光灿烂得不像话,他打定主意,要在这里度过余生。

热情的岛民见过太多怪人,反倒对他满怀同情。老思一头钻进荒林中,一个星期也吃不了一顿饱饭,只有在需要油彩或画布时,才会跑出来随便赚点钱,买完又钻进荒林。

后来,他娶了土著姑娘爱塔,两个人索性定居在山峦之中,靠全身都可以卖钱的椰子树生活。头顶是蔚蓝的天空,四周是郁郁葱葱的林木、芬芳馥郁的果香。在这处被世界遗忘的伊甸园里,他生平第一次可以毫无障碍地全心创作。

可惜,上帝打定主意不肯厚待老思,又让他患上了麻风病。椰子园荒芜了,岛上无人敢接近,只有爱塔还陪着他。他的五官在疾病的摧残下变形,眼睛也慢慢看不见,常常独自待在只有草席的房间里,对着地板,对着墙壁,对着天花板,创作此生最后一幅作品。

“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激情。与此同时它又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探索到某种既美丽、又可怕的秘密。这个人知道了一般人所不该知道的事物。他画出来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骇的东西,是不属于人世尘寰的。”

老思一定知道,他倾其一生,终于画出了一幅会令世界欢呼的杰作,所以带着骄傲又轻蔑的心情把它烧毁了。就好像他曾拿着人生的一把好牌,故意打得稀烂,甩给这个世界:去你妈的,老子不在乎。

毛姆很够意思,让老思去世后声名躁起,终于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人们追捧他、崇拜他,把他的贫穷与偏执宣扬成为梦想奋不顾身的伟大。

但他的伟大,从不在于他成功了,而在于他从未想过会不会成功,只是一身孤勇向前。

在这个世上,有人双手攥满六便士,一个子儿也不肯舍弃,有人挣扎在月亮和六便士之间,不知何去何从,几乎无人像老思这样,一头扎进月亮里,至死不回头。

毕竟,你我这样的普通人,难有勇气拿全部人生做赌注,为一个看似荒谬的梦想买单。我们能做的是,不过是弯腰捡六便士时,永远别忘了头顶还有一个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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