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感是对生活的重视,把一件单调普通的事情变得不一样,因为能让人短暂地在苟且的现实中感受生活的美好,所以也就显得有些珍贵。
毕业之后就在北京和大学同学合租,组了小小的微信群,有个用了一年多的名字“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用这个名字的契机,好像是这句话很火的时候,那会儿文艺青年们恨不得化身高晓松本人,而我们正式结束大学校园生活,挥别旧友,成为帝都早晚高峰地铁站中的几粒尘沙。
随着生活节奏开始匆忙,生活也越来越缺乏仪式感。仪式感的缺乏,让自己内心也不敢安宁。
最开始的那会儿,生活一如群名那般,满满都是眼前的苟且,颇有几分灰头土脸的模样。三个人挤在跟人合租的小房子里,睡在分拆开来需要在脚底垫上一个小箱子的床上(大家都是1米多,所以真不是因为身高太高……)。加班晚归的回家路好像怎么也走不完,无数次抱怨地铁站有点远。周末的时候宁愿选择昏睡,出去的目的地大多是离家最近的超市。
那会儿的生活,好像真的乏味到了极点。除了在阳台做饭、在房顶捉虫、在屋里打地铺、在楼下打电话、在门口吃饼、去超市买菜,好像真的没有别的什么好说。可能准确地说,那会儿只能算是活着,苟且到没有心情养一束花的地步。对仪式感的追求,大概只能体现在:初雪时和室友找个咖啡店看书、春天时候为早开的迎春驻一驻足、逗一逗楼下偶遇的小孩子、买一些超喜欢的碗碟当消遣。
之前偶然看到了这样一句话,被成功吓到。“或许等你老了以后会后悔的,是你从未将某一种生活活到极致,无论是你喜欢做的或是你应该做的。”开始觉得,不该那样凑合地过活。
仪式感,是一个没有固定解释的名词。于我自己而言,生活的仪式感,归结为一个人对生活最大程度的认真和热爱。当我不再敷衍和抗拒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所有变数,能够冷静自处,且略带欢欣地发掘生活当中的“小确幸”,真有了点醍醐灌顶的感觉。
不知是否幸运的缘故,在苟且生活的延续中,在一起的是愿意折腾,追求生活中那点可怜仪式感的人儿。所以在那样乏善可陈的时间里,慢慢开始学着不那么凑合,不那么无所谓,有了些对仪式感的小小要求,并慢慢长成了对生活的用心。
准确的转折大概是在搬家之后,2015年的5月份,终于摆脱了五环外的那个小房间,和室友哼着歌儿搬到位于北京南站附近的小房子。也许是因为终于有了独立生活的空间,放松下来的心情,让我们开始折腾起一些,所谓仪式感的东西。
生活依旧会有摆脱不掉的苟且,时时处处让人心塞的事儿也没少上几分。但有仪式感的生活,轻而易举就带上几分诗和远方的意味。能让人在苟且的泥淖中,放任灵魂飞跑的事儿,怎么听都坏不到哪儿去。
养花。不拘泥品种,不强求搭配,不纠结花语,不在乎花期,但凡看到喜欢的花儿,便能买回家养一养,不拘泥用花瓶儿酒瓶儿还是盘儿。满天星、勿忘我是最省事儿的存在,养完变身干花依旧好看。小蔷薇、小雏菊,是让人看到就能心情好的东西。绿萝用之前买的餐盘当花盆底,竟也长得不错。祈祷了半月开了花的风信子,半路死掉虽然可惜但也随缘。去别人家蹭饭的时候,精心搭配一束好看的花,门外的阴天都不讨厌了。
做饭。吃,是一件亘古以来人们都乐此不彼的事儿,怨不得文人都呼喊:你有自己的山川湖海,也甘愿囿于厨房与爱。虽说厨艺没有美食家的水准,但让自己和朋友美美地吃个饭的功力倒有那么几分。发掘点儿没接触过的食材、学几道没尝试过的新菜;煲汤、做饺子、炸串、炸春卷都尝试个遍。出去的时候,买几只心仪的盘子,碗碟都是美好的样式,选不同的桌垫当陪衬。当吃饭成了一件看起来还不错的事儿,大概成就了一桩颇具仪式感的生活片段。
休闲。在之前,所有赖床之外的周末活动,都会选择拒绝。现在开始折腾一些有的没的,竟也让生活有了点儿意思。拿上大大的帆布包去超市,和老阿姨们一起在蔬果去转悠,最后拎一周的材料回家。买几只小小的茶盅,和室友像模像样地泡一泡茶。外出寻觅美食,吃到开熏然后回家睡懒觉。三个人偶尔约着喝点酒,在互相嫌弃对方太怂的对话中结束战斗。看会儿综艺、聊会儿天儿、深夜吃炸鸡、一块儿吐槽,所有此前无心参与的活动,都开始认真对待,这样可好?
写着写着就多了,用了这么多段落,好似还没有把有仪式感的生活说透彻。大概是因为自个过的实在还有些凑合,算不得有什么仪式感。说不清楚也罢了,也不用刻意强求,只要一点点改善,总会拥有的是吧。
在《小王子》里有这么一段对话。
小王子问:“仪式是什么?”
狐狸答:“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忽然想起邻居家的奶奶,她是个生活不易但面容慈善的妇人。在记忆中带着露水气味的早晨,年幼的我看她把长长地头发挽成好看的发髻,每个步骤都认真极了,好像那是人世间顶重要的事儿。去年冬天见到她,她头发已然全白且稀疏,脑后竟还藏着充满认真意味的发髻。
她这样可真好。在有仪式感的生活里,把一应的苟且统统过成了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