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税务:2018年财务上需要注意的那些事

一、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一)新设立企业在2018年4月1日以前已办理涉税事宜的,税务机关应在2018年4月30日前对其纳税信用进行评价;从2018年4月1日起,对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企业,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税务机关在每一评价年度结束后,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三)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1.新设立企业。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四)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1.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2.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二、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3号

(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二)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附件1《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三)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三、财务报表有关事项,取消月报

依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联合开展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和财务报表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按季或年报财务报表,不再有月报类型,2018年4月份开始报送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

(二)2018年2月份和3月份,网上只能报送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不能进行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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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涌博,女,河北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审批的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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