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模仿借鉴的交警所作所为

被模仿借鉴的交警所作所为




《女司机醉酒被查, 红着脸说了一句话, 交警害羞的把头转了过去》




本来查酒驾就是多此一举!无事生非,如此所谓严查,一定会惹来更多大麻烦,这些麻烦可不仅仅是交警个人和驾驶者个人的,比如被利用交警方法强制拦截车辆,利用交警常见强制,利用交警常见扣押车辆,拘留驾驶者,造成恶性抢劫汽车,杀人越车者利用遵守交警所谓执法心理等等,这在今后的汽车社会一定会是即使现在现实也是非常频繁的高比例恶性刑事案件。




而且一定会波折影响到政治斗争的,一定会被某些权利者和当政者更多某些政治影响力团队,借助这些可以导致非常严重生活细节的规则,来得心应手的运用打击对手,党同伐异,而这些手段所排斥的往往都是中国最优秀的人物,生活大节无亏的人物!这样类似的利用道德来打击对手的做法在中国的历史上屡见不鲜,连我们现在看上去没有多大杀伤力破坏性的道德生活细节都可以被利用,何况现在被严重放大扩大打击面,其实惩罚罚过其实,根本没有多少被罚车主与严重车祸有任何关联的驾驶者被惩罚,谁会认为这些惩罚就是正常的?!其实只要我们抓住了认识事务的关键点,理解目前的交警强制拦车,强迫查酒驾,越界公共和私人交通驾驶空间权利就迎刃而解水到渠成。




其实绝大多数人都是遵守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的,偏偏极度特殊情况和极少数人物犯错,交警把握不住分寸让大伙受牵连,当然实事求是的说酒驾的分寸把握最为困难,偏偏交警惩罚的绝对99%以上都不是重特大事故车祸肇事者,这谁会服气?交警人员当然也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关键是现在他们交警严重不尊重其他的人,特别是交通参与者!其对待处理和手法已经严重违背宪法,侵犯违背自由驾驶个人空间!这已经是形成了公愤和共识,我们就拭目以待,看这些错误的交警做法能够横行到几时?是不是一定要等到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和经济恶果之后?我们才会更加重视!我们作为人都是有理性和最起码预判的啊!


接下来一篇微博《女子开车耍横堵门口不走,以为没人敢动她,接下来爱车就悲剧了》提到的态度和表现,更是让人心寒齿冷。




笑话,有什么事情不能够说清楚?生活之中的事情摩擦多的角很,这位女司机所质疑的收费问题,我们并不了解,但是我可以肯定的说,既然对方在质疑,那就肯定有道理,即使没有确切的证据,那最起码他有质疑的权利,有很多时候生活中的细节即使是真错误,有时候只是没有人追究,因为事情太小了,比如多收一元五,但事情虽小也可能累积会出很多的错误,甚至这些错误进一步累积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决策失误!决策与细节互相循环促进,这就可能产生我们无法理解的大悲剧,而很多时候我们都想象不到这些细节,所具有的巨大威慑破坏力暗藏,打个比喻,我们的计算机处在灰尘遍布,毛絮状纤维广布的房间,你就会发现计算机运行的失误率错误率极度快速上升,本来是百万分之一的出错率,使用者都很难感觉得到的错误,结果经常程序运行出错,离谱,而这些使用者的直观感受,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甚至找不到真正具体原因,甚至使用者会疑惑同样的程序或者app,为什么仅仅在不同的机器环境,类似相同的电脑上,运行效率出现错误率相差如此巨大,甚至可能特别主要怀疑程序或者app根本就不完整被损坏了完整性。




所以刘备曾经说过,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还要庆幸有这样的女司机,往往他们就在生活细致细节中间感受到各种不公平,各种不正确的社会收费,而这些感受对于上层权利人物、精英人物,对于富豪权贵他们是麻木的很难敏锐感受的。她们以女流之辈弱势之躯能够敢于率先反抗这些,已经让我们这些成年男子感觉敬佩,我们有什么道理,要粗暴对待?如果这些弱女子社会弱势群体都不能都不敢大胆反应自身敏锐感受,那么毫无疑问,这个社会就是病态的,就是有危险也不能自查自纠的。




我就不相信,这位所谓,借口自己有急事,破坏对方车辆的驾驶者说法!难道有急事就是你破坏对方财富和汽车财产权利的借口?荒谬!如果你真有急事赶快去做,借他人车辆或者换乘公交设备,当然,如果你有钱,准备赔偿这位女子的汽车,那你也可以破坏。显然,这个借口急事一定要有具体所指,比如救人,人命关天!否则你的优先等级就未必那么强烈。当然,看是不是别人“不能”耽误,先让你然后再理论也未尝不可!关键是一个笼统的借口,急事!多少人就借这个并非合理的借口!就要破坏对方的财富和车辆,这太荒谬不近人情。当然有人也会说,我们这些做法都是借助学习借鉴交警的处理方法,因为交警经常在扣押惩罚罚款对方车辆的时候,最惯用的说法就是“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我们还有事情要处理”“这些事情我们不管,我们只管写罚单扣车扣证!”,无论驾驶者申诉有道理,还是没道理!俨然就是一副我交警有急事,我交警就可以破坏,活该你驾驶者倒霉!其实你真实考察了解说这些话的交警,这解释和听取申诉沟通本身就属于他的工作!法律都是强制规定!他某些交警的急事就是简单粗暴,获取更多的奖金,更快的完成罚款划定任务。




由此可见,我们某些交警也是像个人先进时代楷模一样,无论对错正反两面都是我们模仿学习的对象焦点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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