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点赞模式的社群生态学片段

          在”半公共“虚拟空间,如社区、群组功能中,形成的类似集体生活感,会造成情感信号的放大与失真。在此类渠道中的社交分享行为,介于公与私之间,界定尤为困难。乡村、部落的人际关系似乎可以得到某种映射。故而,对某种类似“求祝福”的分享行为,作出恰当的反应尤为必要,否则会引发分享者的逆反。而私生活的分享界限,在自媒体时代很难确认。过度分享形成对他人的压迫(?),而分享似乎又可以造成亲密(?)的错觉,然则,所谓“秀”的属性,由于对自我核心隐私空间的评价敏感度不同,很容易造成过度刺激,放大极为微小的嫌隙,有时仅仅是因为“与期望不符”。所以,社交媒体只有点赞,而没有鄙视。故而,界定刺激度与界定隐私边界,以及对受众反馈的把握,就作为“社区情商”的一个判断尺度。毕竟羡慕很容易转化为嫉妒恨,而作为分享信号散发者与接受者价值观的底层根本,不可能完全一致,而这种隐含的怀疑,无论如何试图调谐到同一波段,在出现“意外”的反馈信号之后,就会产生更加意外的激荡。

         社交网络是营养剂,更是陪审团。久而久之,就诞生了豆瓣女神、微博大V、人生导师和雪球股神,这是这种沟通机制的必然结果,他们持久贡献有价值内容(这种内容与受众的距离有一个必然的尺度,即可安全、简单、迅速地评判为趣味、最好是”不明觉厉“的,且能够无视负面反馈,很好地适应”点赞生态“的)。

        就社交群组而言,个体之间的共识,实则是非常脆弱的,类似于超不规则多面体的临时接触。其成员间形成正反馈互动的几率,随着接触的频度反而会降低。一个“试错”式的交往系统中,最频繁的人际互动状态,反而应当是“冒犯”,其烈度和对方的反应与参与者间的互相了解和自我约束,以及自我意识边界相关。作为受到客观条件约束较少的社交群组,特别是没有经过”O2O“的那一类,其成员由于私生活的”缓冲层“较厚,自我意识的边界及应激反应一般不会太过激烈,对”冒犯“的界定较为宽松。而一旦进行了大量投入,社群产生了共有资源,或者现实生活与社群有了巨大的关联之后,这个”缓冲层“就变薄了。

         所以,持久维系的社群,其第一个显著特点,即拥有一个特殊的标的,可以让参与者能够在自己不受或少受别人评判的条件下,进行对这一标的的评判与讨论,可以”事不关己“;而第二个特点,就是其成员间的沟通,甚少是基于”陪审团“体制;第三个特点则是,放弃社群的心理代价让任一成员都很难承受。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很好地理解BBS的衰落,以及SNS生态的巨大变迁。而至于微博,其内容贡献者被”冒犯“的概率奇高,盖因公众性特别强,而受众的”匿名“属性更是放大了这一点。由此,微信朋友圈的”点赞模式“,因为信息发布这和接受者的人际强相关反倒是有了其特殊的存在理由和优势。

        此时,将自身定义为强信号源,就变成了社群主要内容提供者的正常选择:他们开始回归单向度的、弱互动的、可反馈的传播方式,无论是重新归来的各种在线专栏,还是微信公众号,都是对用户互动的尺度加以过滤的,而新样式的社群,也开始注重对内容提供者的保护,以防止其被“冒犯”后产生错误的应激反应。任意一个具备持久性的社群都存在隐形门槛,而这个隐形门槛是必然的结果。为什么最后会产生“小圈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小圈子的沟通效率受到"陪审团"机制的影响相对小。定义社群核心存在的方式,和内容提供质量有关,但更和沟通质量强相关。善于体会和应用“点赞模式”的沟通者,才是社群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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