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酒(八)

我特别喜欢山东,我特别喜欢山东人,我人生的第一次醉酒也在山东。过去在山东,时而见到人们喝的酩酊大醉、烂醉如泥,或钻进床下,或信口雌黄,或上吐下泻,或头痛欲裂。有的次日去医院输液,有的酒后栽进了沟里,有的驾车撞到了树上。医学研究表明,醉酒一次相当于一次急性甲肝发作。尽管如此,山东和北方各省份的民众仍然是乐此不疲,献酬交错、推杯换盏,往死里猛灌,美其名曰“酒文化”。甚至酒桌上还有“四个不可忽视”的说法:梳辫子的不可忽视;额头冒虚汗的不可忽视;喝酒脸红的不可忽视;带急救药包的不可忽视。仿佛是只要还有一口气没咽下,都可以往死里灌,往死里喝。

从心理学和生理学的角度看,纵酒其实是和发情、滥性、吸毒、贪吃一样,本质上都是在满足人类与生俱来的嗜好和欲望。酒桌上,有吃有喝、有说有笑,是一种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放松。以这样的方式让参与者共同欢愉,算是满足了人类原始的欲望,自然就有了可受性、可行性和普遍性,也就有了社会性。酒精中的乙醇使人脑神经系统的正常运作受到干扰,并激活抑制性神经原,使人脑出现类似镇静剂所产生的麻醉感,造成暂时性功能紊乱,意乱情迷、激情澎湃、奔放狂癫,以至于“酒后吐真言”。平日人类交往互动中的拘谨、内敛、防范一时全无,酒场遂成了人际交往沟通的最佳场所。从曹操酒后纵欲著《陌上桑》被人万口传颂,到武松酒后打虎威名远播彪炳史册,纵酒演变成了一种充满豪情和浪漫色彩的文化。坦白而言,如果是像意大利人那样去品酒,慢慢啜饮,适可而止,倒不失为一种情调和享受。但这北方民众自己拿烈酒无节制地猛灌,又逼着劝着他人往死里猛喝,不顾罹患胃溃疡、脂肪肝、肠过敏、心动过速、酒精中毒的危害,无论当时如何欢畅,无论飘忽至了何种境界,都是抽血解渴、割肉减肥,终究是本末倒置、自我作践。但是,任何自虐的陋习和恶俗在“文化”的旗帜下都似乎是约定俗成、天经地义的,是习以为常、无关痛痒的,民众也是麻木不仁、无动于衷的。而任何自残迂腐的陋习自从罩上了“文化”的光环,形成了风气,人们便没了再鉴定意识,也失去了正常的判断力。劝人往死里喝的人没有丝毫的愧疚反而被热情所激励,被劝的人就算喝到心脏早搏也“完全理解”对方的盛情和好意,丝毫不在意自虐的实质。对于人类而言,对待事物的态度不在于事物的本质,而在于同类群体之于该事物的主观观念。这就是现阶段人类的认知水准。

山东因是齐鲁古国、文化之乡,历史演变而来,陈规陋习,积重难返,出现“酒文化”乃小农经济封闭环境下文化发酵后的一种自然积淀。世界上如此老朽的乡风民情并不多见,类似的文化因袭并不易得。带有自残内容的民间活动能形成一种风气而且全民能习惯性包容应该要有久远的历史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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