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被偷走的那十年/Ma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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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只有不到3%的人微信搜索并且关注了 箫凌

你真是个特别的人



策划:箫凌「from Overture Studio /角一文化 」

姓名:Magic

生日:1994年5月31日

星座:双子座

Overture工作室/角一文化 签约原创创作者

喜欢文字的灵动感,喜欢一切美好。

作品:被偷走的那十年

文案:Magic「from Overture Studio /角一文化 」




年少不懂李宗盛、听懂已是不惑年。

十年难得陈奕迅、世上再无张国荣。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 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 ”

陈奕迅的《十年》,每每哼起这首歌的高潮部分,都莫名地心酸。十年前与十年后,我们才终于明白,曾经流过的泪水,终有一天,会有人轻轻替你擦拭。

这几天,突发奇想想知道当年你想娶的姑娘/你想嫁的少年,是否依旧在你身边?于是,我群发了这条消息。大家的回复很快,总结下来无外乎四种:在,不在,从来没想过要嫁人,还有调皮的回答你猜。我知道回复我在的宝贝们一定隔着手机屏幕都洋溢着笑容,而简单的回复不在的,或许被我的问题弄得心烦意乱,也或许淡然处之了。其实,无论在与不在,我都希望你们要一直相信一定有个人在不远的某个路口等你,等你携着满身的疲倦,等你迎着风踏着细雨不期而遇。所以,一定不要辜负TA的等待。在相遇之前,记得照顾好自己!

我也收到了好几个意外的答案,一个是:现在在我身边的人是我想嫁的人,一个是想到就心酸,还有一个是开始是我不敢相信承诺,现在是他不敢给承诺。二十岁的我们,在一无所有的时候,却遇到了最想照顾一生的人,这就是无奈。

回想起当年的自己,也算是为爱痴迷疯狂过的。那时的我,在班里不起眼,瘦小的身躯被一头长发覆盖,与周遭的朋友相比,简直自卑到尘埃里去。青春期的荷尔蒙让我渴望被人疼爱,是的,我想要一份宠溺与安全感,总而言之,就是传说中的谈恋爱。经朋友介绍,我们相识相知,谈起了恋爱。那时,我被他的幽默,爱笑的虎牙深深地吸引,尽管我清楚地知道,他这个因为不爱上学而退学外出打工的男孩来说,我们是不会有未来的,可我还是义无反顾选择愿意喜欢我的他。他会在上了夜班自己不清醒的时候叫我起床,他会在我放学的时候接我回家,会关心我呵护我大方地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还给我讲笑话。恋爱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谁都以为热情它不会减。后来的后来,我们终究还是分开了。他曾经是我想嫁的人,现在想来,自己还是很幼稚可笑的。他没有什么好,也没有付出什么,甚至连我的生日也会忘记,没有礼物和祝福。他什么也没有做,我却一头栽下去无法自拔,原来只是当初的自己不那么懂事啊。如果可以重来,或许我还会选择他,毕竟我还是学会了很多,例如:什么叫撕心裂肺,什么叫承诺,什么是青春,什么是爱情。

我曾经想嫁的人,不知道现在过得好不好。后来上了大学,也交过两个男朋友,都是半年左右的异地恋,也是草草了结。我现在已经想不起他们的模样,我现在依旧一个人,还在做着公主的梦,我幻想的未来变得实际起来,再也不莽撞了。我清楚地知道,我的青春早已在我的梦里死亡。我以后要谈的恋爱啊,一定是我要嫁的人!

我十分羡慕我那些我捻熟于心的朋友以及姐姐的爱情,尤其是七八年长跑的爱情。我知道,一路坚持下来,一定很辛苦。所有的甜蜜,争执,家长不同意,分手,在相爱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

如果有可能,何不回过头来重新追求自己当年的意中人呢?我希望,你们今后遇到的想娶/嫁的人,一定要珍惜,毕竟也老大不小了。

「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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