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来想去,唯有用笔和纸才能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本文作者:林特特
小叔高考落榜后,从县城来到合肥,在一家工厂上班。
每周总有那么几天,他来我家吃晚饭,有时离开饭尚有一段时间,他便伏在书桌上——写信。
信总是写给那几个人。
据说他们有“四兄弟”,皆来自高中同一个班,为拜把子,曾正式杀过一只公鸡。
小叔年纪最长,排老大,于是,剩下三位的难和烦纷纷找他疏导、解决。
可那时的小叔自顾尚且不暇,我曾偷看过他的信,“届时”“有朝一日”“等我们……”频繁出现在文字间,与其说他鼓励众兄弟,不如说,他在鼓励自己。
赵老二在扬州上大一、张老三在珠海打工、孙老四选择复读……同龄的年轻人在不同机缘和选择下从此分道扬镳,他们的交集仅限于信,每个人都在与另外三个人通信。
小叔写信时,背微驼,伏着,在我眼中,少白头越发明显。
我总是想,平日几乎不说话,一开口脸憋得通红的他哪有那么多事儿可写?
果然,一日,我发现他并没写信,只是在一叠废增值税表的背面抄着《罗兰小语》,“不写信了?”我问,“练好字,信才写得好看!”
许多年后,我才意识到,写信之于小叔是释放,是梳理,更是一项审美活动。
彼时,我已在大学,我最好的朋友王娟每逢大课必写信。
她总是展开信纸,在第一行写一个“郜”字,打冒号——“郜”是她远在蚌埠、另一个闺蜜的姓。
开头千篇一律,有区别的不过是“我在思想品德课堂”或“古代汉语课堂”,接着,交代近况,看了什么书、电影,有什么新鲜想法。
沙沙沙。
大课将尽,她把头拔出来,那一瞬间的神情,如孙悟空的精魂刚归位肉身,于四周有片刻的疏离。
我总有些妒忌—— 作为最好的朋友,她有什么不能跟我说,非得给别人写信?
好几次,她给我看信,我又问,跟我说过一遍的事为什么还要告诉别人?
我写在纸条上,推给她,少顷,她推回来,“给郜写信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习惯借此排空自己”。
“想象一个理想的读者——你最信任、令你最放松的人坐在面前,你说给TA听。”
写作课上,老师道,我忽然想起王娟每每写下“郜”,打上冒号时一脸的平静。
让你写信写到习惯的人,想来也是人生之理想的读者吧?
很快,我也找到了理想的读者。
在自习室、图书馆、循环播放广告歌曲的西式快餐店,我拔掉笔帽,铺开信纸,固定一个称呼,报告一切。
又在细节上做功夫—— 在小卖部翻检、挑选印着不同图案的信纸,将邮票倒贴在信封右上角,学着把信叠成心形、蝴蝶形……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一如当年,小叔放下笔,总有些错愕,“啊,开饭了?”
寄出的信无法计算,至毕业,我将收到的信塞满一个枕套,打包进行李。
一去近十年。 前几天,一位女友提及她写的一封信。
写给她已分手、仍留情的前男友,“写到第二页,泪水打湿了信纸”,我关心那位男士的反应,女友的焦点却在她写信时的纠结。
“好多年没写信了”,女友说,“提笔时,竟不知该如何称呼,只在写完后,填上他的名字。”
是啊,好多年没写信了。
我看着她,想象一灯如豆,提笔泪流的情状——她在其中获得的伤痛多还是快乐多,写完信,是更纠结还是更趋于平静?
“他也许会感动”,女友终于提到对方可能的反应,“但这已与我无关,信写完,我这里已画上句号。”
我们写过的信也大多如此吧。
我们借之排空、厘清,堆积在胸口大团的情绪随文字潺潺流出,写完的刹那即为上一个自己画上句号。
我们在理想的读者面前说、笑、哭、闹,以笔一对一,是交流方式,更是一种独处方式。
物是人非,知交零落,但消磨过、享受过的美好时光真实存在,于纸端,我曾拥有一个静谧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