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共同爱好

新乡逛了一大晌,很有收获,我和亚丽各添了一身儿称心的新衣。

我俩逛街有一段历史了,参加工作初期,我俩未嫁的时候,就攀上伴儿了。因我俩的喜好和风格都差不多,而且不言而喻的默契,只要是我俩一块出去,总能买上合适的衣服。

记得九几年的时候,时兴定做衣服,新乡文庙市场就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地方,那里各个摊位的师傅的手艺都不错,做出的衣服有样子,堪比成衣,再配上漂亮的钮扣,试穿一下都叫人心花怒放,喜欢得不行。

后来,去过女人街、新天地;再后来,恋上了金利来、平原商场;再后来直奔百货大楼、步行街、新玛特、胖东来、宝龙、万和。。。女人逛街是会上瘾的,隔一段时间就得去兜两圈儿,不花上几毛钱,心里还真不是个滋味。

奇了怪了,女人就喜欢穿新衣服,新的就是新的,新的穿上心情都好。穿一天,好好脱下,规规矩矩摆放整齐,第二天再小心翼翼地套上,那个爱惜劲儿别提了。可是,新衣服换几水就不同了,喜欢程度会逐渐下降,女人惯有的感觉是:衣服挂在橱窗里诱人的很,买回家去就黯然失色。悬殊就是这么个悬殊,个中道理我也讲不清楚,反正是大多数女人的真理。

所以说,“喜新厌旧”可不单单指男人,女人若不爱哪件衣服,哪件衣服免不了遭受冷落,不送给别人也会断舍离处理掉。

这次我们逛街,主打新玛特。

我俩先逛了一楼,试了几套连衣裙,料子说是重磅真丝,轻柔不起皱,档次、贵气杠杠的。

结果穿上去刚刚好,显腰身,趁气质。一问价格,才知道自己的品味又提高了,暗暗咋舌,悻悻而去。

一千就算了,三千大洋,一个月工资。其实,我也就试试。

二楼价位还可以接受,当然还要会淘,一家一家店细细逛,慢慢试穿,总要有一些样子还可以,事实不怎么悦目的货品,形如鸡肋,穿来普通,弃之可惜。

当然,这也不是我的选择。

真遇上了,跟它对眼儿,穿自己身上感觉就像量身定做的,而且有股“想占为己有”的冲动,再者价格能接受,但凡得见这样的衣服,下手要狠、准、稳,欧了!我的了,包好拿走,别和我抱。

这就是我们,爱好逛街、爱好买衣装扮自已的女人,你不觉得,生活因了我们变得更加五彩缤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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