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2017年3月9日 17点53分。我正坐在经管楼里,坐在电脑前发呆
从上学期的11门变到这学期的4门,突然整个人都空虚起来,然后就发了疯似的把自己填压在图书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爱说话,不想与人接触,把自己埋在图书馆阅览室那一个一个小隔间里,甚至对我来说变成了一种乐趣。
刚刚上完两门课,现在可以变成充足的理由让我无所事事的在学校游荡。然后不自觉的,就走到那儿。
这是第n+1次了
就像只有它不为0才能让60岁老头儿们继续向下出的题目一样。
只有这次,不一样。
久违的 出现 不是惊喜 好像是害怕,口袋里的钥匙握的把手心硌得生疼。我不敢见面,他走过来,我怎么也迈不动步子。
最近还好么,他问。
按剧本来写,我应该是回答 还不错,才是懂事的做法。我是想这么说来着,毕竟说的多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这是真话。
我有女朋友了,可能再这样不方便了,他说。
嗯,好。我回答。
不咸不淡的几句寒暄你便走开了。
我说不出什么完整的话,就像现在的我打不出完整的一段一样,我写东西的风格也不是这样。
可能因为没吃饭,晕晕的,脑袋不清楚吧,这不是我,所以我逃进来,打开电脑,码一些我也不知道在说什么的字。
故事说完了,让我们谈谈 失恋 这件小事
我一直说我闲不住,当然也不会给失恋 这件事占据我宝贵生命的机会,(这个类比似乎不是很恰当)。我有一本日记,从2014年12.25号起,一共476篇文章,每天一篇从不落下,当然啊,我没有闲的去数一数到底多少篇文章,看得多了,连页码都记住了,(其实我现在都很佩服自己这股子坚持的劲)
最近好像很崇尚一个原则 断舍离 ,多洒脱啊,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恢复的不错啊”,当时我可爱的室友如是说。不错,一天清除所有不开心的情绪,我似乎把这个原则发挥到了极致。我连一句我还想他都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
其实这和KISS原则(Kepp it simple,stupid)很像,我一直把这个原则作为人生的准则,然后整个世界都豁然开朗起来。于是在失恋这件事情上,我也这么处理,很快,度过了本该最难熬的那几个月。
那么我们回到这个话题的中心,失恋,英文是这么解释它的,Be unlucky in love,这似乎和中文给人们的感觉截然不同。正常思维来说,失恋是指被分手的那个人如何如何痛苦(好像那个人应该是宇宙同情的中心),但其实,失恋,按我的理解,似乎是在爱情中不幸的那个人才该存在的心理状态(它并不是现实性态),并不一定是分开才叫失恋,我见过很多对情侣因为一些原因的分开,并未破坏其关系,这种维持最好的一辈子友情似乎不是失恋。而那个存在于恋爱关系中却感受不到温暖的那些人,其实也可以叫失恋。(在爱情中似乎不存在哪一方的一味迁就,但遇见一个愿意迁就自己的人是三生有幸啊)
其实我一直不愿意承认失恋,我书桌上他的照片还在那,日记也还摊在那,钱包里的合照每次打开都能见到,一切都像以前一样。但是在我没有任何武装的时候出现这是猝不及防的,我也才清醒,我的世界早已和以前不一样了。
所以,别去写日记,别去回忆,别再见记忆里的人,也别再去爱了
天都黑了。应该离开经管楼了,大叔来催了好几次。
都三月份了,上海的晚上也还是很冷。其实,不觉得把秋裤扎进袜子里,把秋衣扎在秋裤里,比扎在一个人的怀里更有安全感吗。
最后,你要问,说了这么多,失恋到底是什么感觉,那就是我原本对这个问题写了很多字,到最后还是一字一句的删除,大概是没什么好去讲的了,大概是因为就是这种感觉了吧。
我想去肯德基买杯冰淇淋,心里太苦了,嘴上甜一点应该会好过很多吧
但是,我更想吃 三色杯了
我不是个好女孩
人哪有好的,只是坏的程度不一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