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我恳求判「刺死辱母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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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恳求判「刺死辱母者」无罪

关于「刺死辱母者」和这篇文章的出处毒sir电影我就不多做介绍了,一则两个都大多数人都知道,二者这是搜索引擎该干的事情。

「刺死辱母者」这个案子对于我们来说是个新闻,然而在历史上并不是孤例。我就听过唐朝发生的一件异曲同工的案件,我先说说唐朝这个案子的处理方式和历史上的评价,我们再回头看当今的「刺死辱母者」的案子。

话说唐朝被一分为二的武周的时候,也就是武则天当政时期,在一家小小的驿站中发生了了一起谋杀案,被害者是朝廷的御史大人赵师韫,御史大人因公出差留宿与驿站之中,却被一名驿站的服务员结果了性命。事发之后,这名服务生没有逃走,反而等待差役束手就擒。本来这起谋杀案再普通不过,不过却一直向上呈报,最终引起了武则天的注意。为什么如此清楚的一桩谋杀案各级的政府官员都判不下来呢?难道是因为死者是中央大员吗?当然不是,首先御史本就是品级不高的官员。其次唐朝暗杀朝廷官员的事情又不是什么新鲜事,唐宪宗时期,就有过当朝宰相武元衡就被当街暗杀致死的事情。

其实这个案件并不复杂,服务生的故意杀人罪板上钉钉,没什么好讨论的,关键的问题是这位服务生如何量刑。您可能以为这位服务生难道是皇亲国戚?所以要法外开恩。当然不是,这位服务生的来头比皇亲国戚还要牛逼,你判了他死刑就动摇了立国之本。为什么这么说就要从这位服务生的身世说起了。

这位服务生名叫徐元庆,他已故的老爹叫徐爽,他们都不是什么皇亲国戚,但是当年徐爽就是被当时还是县公安局局长的赵师韫判的死刑。徐元庆是一位及其孝顺的儿子,父亲的死让他不能接受,于是他改名换姓潜伏在驿站中十几年,心中一直有一个信念,只要我有耐心,总有一天我会等到赵师韫住这家驿站,到时候我就要手刃杀父仇人。等到成功杀掉赵师韫之后,徐元庆就觉得自己此生已了无遗憾,于是自己到衙门束手就擒。

您可能会说了,这不难判啊,徐元庆为父报仇也是故意杀人,那也应该杀啊,何况赵师韫不是仇杀了徐元庆的父亲,而这是执行了法律的判决而已,这又是以一介草民的身份杀了当朝官员,光这几条加在一起,判个砍头都是轻的,凌迟处死都不为过。但是在唐朝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在唐朝孝道这个礼,是立国之本啊,其实不止唐朝,从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帝王就以仁孝治天下,现在一个好青年为父报仇,结果还被处死,那社会风气的导向还不得偏到姥姥家去。

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说到底展示的就是礼和法的冲突。从礼的角度,为父报仇天经地义啊,应该鼓励这个年轻人啊;从法的角度,如果唐朝是一个使用条文法的国家,那么律法上明确规定,杀人者死,你这个年轻人再孝顺也得判死刑。

结果这块烫手的山芋交到武则天的手中时,武则天做了一个决定:还是放了这个年轻人吧。其实武则天她老人家的决定很容易理解,两害相权取其轻嘛。法律不健全可以修订,可是礼法如果遭到破坏,往小了说是父子之间的事,往大了说就是没有了天地君亲师,那她老人家的位置哪里做得稳呢?

就在领导作了一个英明决定的时候,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冒出来了:不能放。发声的人叫陈子昂,大家一定听过他那句: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着,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对,就是那个写《登幽州台歌》的大才子。他认为徐元庆犯了国法,国法的庄严性还是要捍卫的,所以杀是一定要杀的。但是同时这个青年又孝感动天,虽然我们不能赦免他,但是可以大张旗鼓的表彰他。对你没听错,他的意见就是杀掉他,之后再表彰他。是不是听起来是个自相矛盾的决定,但是满朝文武再一想,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了,之前说礼和法的冲突这不就解决了嘛。

这个案件看起来完美的解决了,但是后世有人却对这个结果不满意。这个人比陈子昂名气还大,他叫柳宗元。柳宗元抓住了一个案件背后的关键点,抛出了一个问题:徐元庆的父亲当年是为什么被杀的?如果是因为反了国家法律,赵师韫判他死刑,那他死有余辜,你徐元庆还复什么仇?你这复仇是跟赵师韫复仇还是要跟国家法律叫板复仇?如果当年是赵师韫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害死了徐元庆的父亲,那你赵师韫就是死有余辜,我们怎么还要杀掉替天行道的徐元庆呢?所以要么你杀掉徐元庆,要么你表彰徐元庆,但是两个同时做是万万不可的。

看了陈子昂和柳宗元对于发生在唐朝的这个案件的观点,我们反推一下「刺死辱母者」这个案件。这个案件关键的点就不在与孝子的身份该不该无期徒刑了,而在于有没有证据证明这些被报道称作“黑社会”的人,是不是真的实行了需要用这样极端方式自卫的暴行。为什么这位儿子会刺死一人,重伤四人。要知道对方是有十来个人,更有可能的情况是,儿子拿出刀自卫被众人合力制服,或者制服失败一人被刺,其他人见出了人命,结果做鸟兽散。可是目前这个局面不管从哪个角度,都让我有点费解。当然我也要声明,我不是想为追债公司人甚至涉案的警察辩护,我的意思是这个案件中有太多感性的信息去影响大众的判断,而缺乏的恰恰是理性的推演和重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妄一个判了无期的人应该无罪释放是不是太随便了。

甚至,如果出于今后防微杜渐的角度,我们不妨再往前问个问题,为什么案件中这位母亲要去借明显高于市面利息的高利贷?她拥有一家公司,也有房子还是两套,都可以做抵押,为什么要铤而走险去借高利贷?她不知道高利贷养了一帮穷凶极恶的追债人吗?我想她是知道的,但是有是什么逼迫她做了做了选择,我相信这才是我们更需要知道的信息。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发现一家媒体或者机构对有这方面的信息提供。

最后我想说说观点表达的问题。我们现在太容易表达观点,而主流媒体又是那样的没立场,不专业,利用、操控甚至欺骗大众感情。所以我们要自己来表达,我们不看国内主流媒体,我们给那些急于下结论评判的次级媒体点赞转发,借此来宣泄自己的感同身受,展示自己博爱的心灵。这样不是不行,可是我们也总得有点理性的发声才能对抗人类固有的愚昧和无知吧。我希望这样的声音越来越多,多到能和感性的情感宣泄分庭抗礼的地步就好,也不要太多,那样生活也会很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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