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千古,情真意切:《昨天的云》读书笔记

      《昨天的云》是王鼎钧先生“回忆录四部曲”的第一部,出版于1992年。写的是作者17岁以前的生活,写故乡、家庭和抗战初期的遭遇。作者对家乡的风土人情、历史掌故及种地劳作信手拈来;同时将个体的遭遇置于宏大的社会背景中,以小见大,在朴素无华中显示出一种深度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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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鼎钧先生简介

       王先生在序言中说这是一本向后看的书。“竞逐名利是向前看,贪恋情义是向后看。人,从情义中过来,向名利中走去。有些人再回情义,有些人掉头不顾。所谓情义,内容广泛,支持帮助是情义,安慰勉励也是情义。潜移默化是情义,棒喝告诫也是情义。嘉言懿行是情义,趣事轶话也是情义。”先生的这“最后一本书”就是为生平所见的情义立传,是对情义的回报。

      “回想起来,离家的这一幕还是草率了。这等事,该有仪式,例如手持放大镜,匍匐在地,一寸一寸看”,这是书中的最后一句。我读完整本书,掩卷沉思,脑海中突然浮现曾经听到过的一首老歌的旋律——费翔的《故乡的云》。

      里面的歌词似乎句句戳中游子的心:“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地向我召唤,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归来吧,归来哟!别再四处飘泊……我已厌倦飘泊,我已是满怀疲惫,眼里是酸楚的泪,那故乡的风和故乡的云,为我抹去创痕,我曾经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的行囊。那故乡的风和故乡的云,为我抚平创伤。”歌中不断回唱的那几句“归来吧,归来哟!”,我想大概每一个流离在故土外的游子都会有所感怀,悲从中来。

      不知道王老先生在异国他乡有没有听过这首歌?现年93岁高龄的他,抬头看纽约的天空,看到的仍然是故乡兰陵的云吧!

      先生说,一本回忆录是一片昨天的云,使片云再现,就是这本书的情义。人到了写回忆录的时候,大致掌握了人类行为的规律,人生中已没有秘密也没有奇迹,幻想退位,激动消失,看云仍然是云,“今天的云抄袭昨天的云”,这是诗人痖弦的名句。(我们活着、走着、咳嗽、辩论 / 厚着脸皮占地球的一部分 / 没有什么现在正在死去 / 今天的云抄袭昨天的云——《深渊》)

       其实,我第一次看到这句“今天的云抄袭昨天的云”是在傅国涌老师的朋友圈,当时并不明白傅老师所表达的深意,还在下面冒冒失失地评论道:“每天的云都是复制粘贴而成”哎!现在想来只觉汗颜。

       先生说,人的一生只能是一部回忆录,是长长的散文。回忆录不预设规格,不预谋效果。回忆录时一种平淡的文章,“由绚烂归于平淡”。在先生眼里,故乡的“云”,是昨天的“云”。是难以到达的远方,可是它们却永远鲜活地存在于先生的回忆里。

      与一般的“回忆录”不同的是,在《昨天的云》这本书中,作者下笔的着力点并不在自己,而是家乡兰陵镇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和那些很可能在“正史”中不被记载的“小人物”。先生高明的地方就在于,他把“景物”力透纸背、耐人寻味,把“人物”写得真实可感、棱角分明。现将书中打动我的一些文字和画面摘录如下:

(一)写 景

      先生写兰陵。兰陵是临沂西南边境的一个大镇。兰陵北望,那些海拔一千多公尺的主峰都沉到地平线下,外围次要的山峰也只是地平线上稀薄透明的一抹。兰陵四面都是肥美的平原,东面到海,西面到河南,南面到淮河。清明踏青,或者农闲的日子探望亲戚,一路上眺望这么好的土壤,是一大享受。尤其是春末夏初麦熟的季节,原野放射着神奇的光芒,浴在那光芒里的人,自以为看见了人间的奇花异卉。唉,必须田里有庄稼,必须有成熟的庄稼,那大地才是锦绣大地。

      先生写酿酒。酿酒是工业,有一定的法则和程序。但是,同一个师傅、使用同样的原料,未必能每次都酿出同样的酒。就像王羲之写兰亭集序,反复写了好几次,只有第一次写出来的最好。所以,酿酒又是艺术。有时候,全体工人在酒师傅的指导下,该做的事都做了,最后却涓滴皆无,或者流出来气味刺鼻的恶水。这种状况真是糟糕透顶,店主损失了资本,酒师傅损失了声誉。既然尽人事不能保证结果,那就加上乞求天命。所以,酿酒又是宗教。好一个是“工业”、是“艺术”、又是“宗教”,也难怪“酿酒”一直为兰陵人津津乐道。据说,当年李太白“遍干诸侯、历抵卿相”,行经山东,喝了兰陵出产的美酒,作了一首七言绝句。诗云: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在李白的作品里面,这是很寻常的一首七绝,但是李白不是寻常人物。此诗一出,中国文学马上增加了几个典故:兰陵酒,兰陵一醉,兰陵郁金,兰陵琥珀。

      先生写狸猫。书中出现两处,一处是第二章《吾家》中写到的传统大家庭内部有的矛盾。他把传统的大家庭比作一只猫,努力扭曲身体以各种姿势去舔掉身上的肮脏,吞进肚里,有些事是要隐瞒的,有些话是不外传的。在书中,他这样写道:“小时候,我主要的玩伴是一只狸猫。猫爱清洁,但是自己无法洗澡,唯一可用的工具是自己的舌头。它拿舌头当刷子,把身上的每根一毛舐干净。多亏它有个柔软的身体,能运用各种姿势、从各个角度清理身体的许多部位。看它那样辛苦,那样勤奋,使我十分痛惜。不错,它的外表是干净了,可是所有的污秽都吞进肚里。看到猫,常常使我想起家庭,传统的大家庭。猫有能力把肚子里的污秽排泄出去,大家庭也有吗?猫,如果身上太脏,它就自暴自弃,任其自然,大家庭也会吗?”

       另一处是第四章《荆石老师千古》中先生写“大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我家的猫”,则显得轻快活泼。先生写的是——“我家的猫是一只灰色的狸猫,是三岁的母猫,是会捉自己的尾巴不会捉老鼠的猫,是你在家里的时候它在你脚前打滚儿、你不在家的时候它在厨房里偷嘴的猫,是一只每天挺胸昂首出去、垂头丧气地回来的猫。你说,这到底是一只什么猫?”

      先生写驴。那驴毛色光洁,身躯高大,颇有桀骜不驯之气,普通妇人童子来牵曳它,它往往置之不理。驴子喜欢在地上打滚,俗语说驴打滚儿天要下雨,多半灵验,也许是空气里的湿度使它发痒,它没有搔抓的能力,只好躺在地上摩擦。可是,那突然而来的震耳欲聋呐喊又代表什么呢?我家驴子的鸣声很惊人,音量极大,音质粗劣,而且抑扬转折连绵不歇,一口气很长,有时它突然在你身旁发声,使你魂飞魄散,耳鼓麻木。

      先生写割麦。先描绘麦子成熟的场景:麦子成熟了,田野一片金黄,大地如一张刚刚由热鏊子上揭下来的香酥煎饼,使人馋涎欲滴。这时最怕下大雨,一场大雨,麦子倒在地上,泡汤发芽,收不起来了。所以全家老小都要看着天色拼老命,叫做“龙口夺食”。

       随后,写割麦工人割麦的场景,画面感十足,生动有趣:割麦的姿势很辛苦。麦是一垄一垄、也就是一行一行站在田里,割麦的人迎着麦子的行列迈开虎步,前实后虚,弯下腰去。他左手朝着麦秆向前一推,右手用镰刀揽住麦秆向后一拉,握个满把;然后,右手的镰刀向下贴近麦根,刀背触地,刀刃和地面成十五度角,握紧刀柄向后一拉,满把的麦子割了下来。割麦的秘诀是“把大路子长”。十几个工人一字儿排开,人的姿势比麦子还低,远望不见人身,只见麦田的颜色一尺一寸地改变。

       先生写农忙时节农夫头上易“长草”,读起来趣味盎然。那年月,真正的农夫难得理发。据说,当他们埋头在田里工作的时候,他们在储草的房子里休息的时候,草的种子落在他们头上。然后,这些风打头雨打脸的人,让种子在头发里发了芽。在麦收的季节,你如果看见一个人头上长草,不必意外。每天,我遇见有人从田里回来,我必专心看他的头发。想象一位童子专心盯着一位从地里归来的农夫仔细端详,只为看看头上是否“长草”,这样一个画面,真令人忍俊不禁!

       先生写打高粱叶子。跟写割麦一样,让没打过高粱叶子的读者也能在眼前浮现起农夫们劳作的场景,耳边闻见高粱田的打叶的脆响声。我们跟在几个健壮的农夫后面,他们的动作极快,手臂上下挥动有如机器,没有半点耽搁与浪费。叶子与母体分离时发出的响声像是下了一场雨,汗水一直往下流,流到脚跟,也像雨。

       先生写石榴。两棵石榴,并排长在堂屋门侧窗下。不知何故,树姿像丛生的灌木,开花的时候,红蓬蓬两团落霞。总是树顶的石榴先熟,一熟了就裂开,展示那一掬晶莹的红宝石,光芒四射。那高度,我也得站在板凳上才够得着。可是我的上身向前突出太多,板凳歪倒,我扑在树上,四肢悬空,一时魂飞天外,连喊叫都没了声音。

       先生写南桥外婆家的垂柳。外婆家靠近护城河,在村中的位置最西,护城河两岸都是柳树。水边的柳树,没几年就绿叶成阴、亭亭如盖了。所谓“十年树木风烟长”,也只有柳树当得起。那贫血的柳枝柔柔软软的好像能滴下翠来,一面吐叶一面抽长,开出淡紫的花穗。树是那么高大,柳条却那么细密,细叶小花像编辫子一样一路到底,旷放和纤巧都有了。凭你怎么看,百看不厌。

        让先生感到奇怪的是柳枝弯成穹顶,四周越垂越低,对大地流水一副情有独钟的样子,让人看了不知怎样感谢当初种树的人才好。即使是在雨天,先生也从未觉得垂柳是“哭泣的树”。他只觉得垂柳是“爱之伞”。最有意思的是,先生有一次选择雨天到柳树下静坐赏雨,全身湿透,为的是永不忘记这些柳树。并由此得出一个结论:“爱之伞”往往并不能抵挡风雨,它只是使人在风雨中的经验不朽。

       先生写骆马湖。把一家人的逃难途中的恐惧借骆马湖的地势描写真实的刻画出来。骆马湖,上帝用他特大的汤匙,朝地表轻轻舀走一匀。他舀去了村庄、树林、岩石,连麻雀、野兔也没留下。方向感完全失去,头顶上有太阳,靠太阳指路。地表在这里偷偷地凹下去,走路的人并不觉得倾斜。可是走到中午,地平线近了,天空小了,好像有人收紧袋口的绳子。想起碗里的苍蝇。苍蝇喜欢饭碗,即使是洗干净了的碗,苍蝇也爱落下来散散步。它只在碗口边沿爬行,从不深入碗底。有时候,苍蝇也想探险,爬到离开碗口一寸左右的地方,立刻飞出碗外。它要躲避想象中的灾难。凹度使它恐惧。

(二)写 人

       先生写母亲。书中描写母亲的场景很多,其中第十四章的标题就是“母亲的信仰”,用了一个章节描写作为基督教徒的母亲。书中有三处让我记忆深刻:第一处是逃难时母亲因缠过足,行走十分艰难。如:这一次,母亲展示了小脚的痛苦。凡小脚都是脚背弓起,脚趾压断、折叠,只剩大趾伸在前面。小脚的人走路只能用脚跟着地,平时重心后移,摇摇摆摆,现在母亲拄着竹杖,弯腰探身,一如面对七级强风。还有像这样:“她拄着一截竹竿,上身前倾,划船似地奔波,走得慢,但是不休息,常常在我们停下的时候越过我们,奋勇前进。”

        第二处写母亲的信仰。有一位大婶当面问我的母亲:“神在哪里?我怎么看不见?既然看不见,我又怎么能信他?”她拿这个问题问倒了好几个教友,言下颇为自负。母亲慢慢地告诉她: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眼睛看不见的。眼睛的用处有限。你可以看见我的嘴在动,你看不见我发出来的声音,声音要用耳朵听。你可以看见花,你看不见花香,花香要用鼻子闻。你可以看见盐,你看不见咸,咸味要用舌头尝。我们不能用肉眼看见神,我们是用心灵去感受神,神确实存在。

       先生的母亲生性善良,待人真诚。如:母亲本来主张接待这等人。那时人口流动又快又远,不比战前,教会也还没有发证件、写介绍信之类的办法,想知道一个人是不是教友,的确困难。但是,母亲说,就算有人混吃蒙喝,他既然奉主的名,也就给他。若是有人短了饭钱,教会也算周济了他。终于,母亲说服了宗长老。而这件事也间接改变了先生后来的命运。

        第三处写母亲的教诲。先生在去往安徽阜阳读书,临走分别时——父亲要母亲交代我几句话。母亲这才擦干眼泪,教我在外面勤读《新约》。她老人家还重复了平时的一些教训,《新约》里未必会有:行万里路,读万遍经。笨鸭早飞,笨牛勤耕。让小的敬老的,拿次的留好的。宁欺官,不欺贤,宁欺贤不欺天。人多的地方不去,没人的地方不留。赞美成功的人,安慰失败的人。犯病的东西不吃,犯法的事情不做。不要穿金戴银,只要好好做人。墙倒众人推,我不推;枪打出头鸟,我不打。种瓜得瓜瓜儿大,种豆得豆豆儿多。千叮万嘱,看着我喝了稀饭,逼着我吃了包子,母亲为我作了祷告。

       先生写璞公荆石老师。先从荆石老师家的取名说起:单看名字可以猜出这是一个不同流俗的家庭,依取名的习惯,“思”字下面这个字该是精致华贵之物,他们三兄弟不然,一个想的是“璞”,璞,原始石头也;一个想的是“玷”,玷,玉石上的缺点也;一个想的是“瑕”,瑕,玉石上的斑痕也。他们想的是真诚的品德和行为上的过失。兰陵千门万户,如此取名字的仅此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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