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八大原则

参考《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

1、依赖倒置原则(DIP):高层模块不依赖于低层模块,而是都依赖于抽象;抽象不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2、开放封闭原则(OCP):对扩展开放,对依赖关闭;类的模块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SRP):一个类仅有一个能引起他的变化,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替换原则:派这类能够替换他的基类,继承表达了类的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他们不用的方法,接口应该小而强大。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类的继承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类继承通常称为“白箱复用和“,对象组合称为”黑箱复用”。并且对象组合只需要有良好的定义的接口,且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影响。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减少系统中个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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