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风吹帘动,午后的阳光从透明的窗户洒进来。瘦小的小米穿着宽大的睡衣蜷在沙发里,像个懒洋洋的猫咪一样。她轻轻啜了一口速溶咖啡,眼睛又移到正在读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上,王小波的语言幽默诙谐,总是让人在哈哈一笑之后还能再思考点东西。男朋友凌风正在厨房里忙活着做饭,是小米最爱吃的糖醋排骨。
小米这个女人真是个妖精似的人物,当初毕业来到这家公司的时候,就把周围的同龄男性吸引得垂涎三尺了,基本上全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而她呢,整日沉迷于各种言情小说中,对周围这些参差不齐的人物并不是那么感兴趣。小米心目中的男子应该如王小波一般有着幽默的思想、诙谐的谈吐,却又不夸夸其谈,就是那么一只特立独行的——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之人物!而凌风为什么是唯一一个突出重围占得先机、抱得美人归的人呢?
那日晚上,小米在公司值班,记住,是值班,而不是加班。小米毕生以来最讨厌的就是加班了。她总是振振有词地说:“如果上班那点破事在八个小时内还完不成的话,将来如何称霸职场江湖!”每次朋友听后都不置可否。小米初入职场,并不知那刀山火海似的明争暗斗,说不准哪天被小人利用了去,最后也只能默默流泪委曲求全。朋友劝解也无用,小米做事从不后悔,笃定人生必掌握在自己手中。可是,在领导眼中,不加班的员工就不是好员工啊。而这些上升为人生哲理的哲理,只能等着小米折断了翅膀碰了壁之后自己慢慢体会吧。毕竟自己亲自走过的,才叫人生。
好吧,言归正传。小米正值班,发现毕业一起来公司的凌风也在。凌风在那些歪瓜裂枣中也算是独树一帜吧,但还没够到玉树临风的水平。小米闲极无聊,蹭过去,问:“加班呢?”凌风抬起头来,扶了扶眼镜,笑了笑:“嗯。”小米不忍打扰忙碌的同事,又蹭回自己的格子间,忍不住抬头又望了望埋头苦干的凌风,嘿,这小子穿上白衬衣的样子还挺像那么回事,再加上那副黑框眼镜,整个人的书生气质就散发出来了。细想一下,凌风在那些屌丝理科男中,不管是穿衣还是打扮算是比较讲究的了,衬衣永远是白色的,西装永远是笔挺的,头发也永远是干净的,就是皮肤有点黑,不过这也不打紧的,小米就是喜欢有点点黑的皮肤。男子皮肤太白的话,娘们气质就显现了。正当小米开心地意淫的时候,凌风过来了,哇塞,小米的眼睛已经冒出心来了好嘛,挺拔的身材,潇洒的步伐,沉稳的气质,小米都有想拥抱的冲动了!
“米莱,我要走了,你走不走?”
米莱瞬间回过神来,小鹿依然乱撞,她极力掩饰了下自己慌张的神情,说:“哦……那……我……好啊。”
于是,小米将冒出的念头硬生生打回去之后,又谈笑风生地与凌风回职工宿舍了。暗暗的路灯下,小米悄悄打量了一下身边的这个男生,侧面仿佛更好看呢。
【2】
来到公司报到的第一天,凌风就看到了米莱。米莱留着长长的头发,夏意正浓,米莱混在一群人当中,安静地听着同伴跟她讲些什么,时而抿嘴而笑,时而点头同意,微风轻轻吹着发梢,撩动了凌风的心弦。
凌风一直试图想靠近米莱,但又冲不进去米莱身边的圈圈,她的身边好像总不缺男伴。凌风观察了好久,米莱不似轻浮的女子,她,只是太缺乏安全感。虽然她对任何事情都假装毫不在意,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她应该是渴望一个谈得来的朋友的。也难怪,刚从大学毕业的小女生,初出茅庐,身边没有熟悉的同学,一切都是新鲜的,一切又都是陌生的,对于别人的好意,她应该还不会拒绝。说是别人的好意,实际上凌风明白,他跟他们是同类,他懂得那些男人的好意后面隐藏着什么样的想法。何况米莱又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不谙世事,横冲莽撞。
那次加班,是凌风故意给自己找的机会。虽然米莱对身边的那些男伴还没有动心的迹象,但不知怎的,凌风总觉得他有义务去保护她。终于,在米莱值班的那个晚上,他借口加班陪她值班。心中的那份情谊他还说不出口,每次话到嘴边他都又咽回去,有生以来第一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他不想因自己的造次毁掉与米莱相处的每一次机会。
就这样,他陪她走完这短短的路程。
【3】
那时候小米肯定是被凌风的外形吸引住了。但奇怪的是,认识将近一年小米才发现了凌风的玉树临风的气质,并且坠入爱河之后更是一天比一天更加迷恋凌风。现在两人已经同居两年了,还整天两看向不厌,真真是腻歪到家了。
小米不是不会做饭,是做不好饭,干起家务来笨手笨脚的。别看凌风浑身上下一股玉面书生的气质,实际上做起事来毫不含糊,做饭就是他的最爱。当初小米打算学习做饭,一开始就是切菜这个技术活,可是,有了第一次的尝试之后,凌风愣是不让小米再去碰刀了。看着她拿着大刀挥来挥去马马虎虎的样子,可把凌风给吓坏了,一直在旁边叨叨:“小心!小心!别切着手!”小米不耐烦地说:“我还没切呢,你别在旁边叨叨叨的,烦死了!”凌风一把夺过大刀,大义凌然地说:“还是我来吧!”
从此以后,小米就再也没有下过厨。
要是说,“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句话,那可是来形容凌风的,跟小米一点边儿都不沾。
小米看起来文文弱弱的,说话声音也是细细的,有陌生人在场的时候还表现出少女的娇羞,凌风又记起第一次看到米莱时,她那文静的气质深深吸引了凌风。谈了恋爱之后小米自带的那种野蛮气息可就藏也藏不住了,其实小米也没想藏。她就是有这个毛病,用凌风的话说就是“狗肉上不了大桌子”。可就是这么一盘“狗肉”,每次都让凌风欲罢不能。
小米喜欢穿着吊带睡衣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露着性感的大长腿,凌风会悄悄跟在身后,搂住小米纤细的小腰,闻一闻那长发的气息;小米在卧室里收拾衣服,叠的整整齐齐放在衣柜里,一转头就能看见凌风痴迷的眼神。小米喜欢闻凌风身上的味道,凌风爱干净爱整洁,所以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绝不是汗臭味,这种味道让小米着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臭味相投”?
饭菜已经做好了,凌风端上桌来,小米自觉地放下手中的书,屁颠屁颠地跟去厨房帮忙盛饭。饭桌上,小米说:“我的一个学妹过两天也要来咱们公司上班了,跟你还是一个专业呢,到时候你跟我一块去见见她。”凌风不同意:“你去就行了,拉上我干嘛,以后就都是同事了,以后不就认识了嘛!”“不行!都知道我找了个酷帅男朋友,还不能让我显摆显摆了?”小米抗议道。凌风嘀咕:“平常你不都说我丑吗?”小米白了他一眼:“不去就不去,谁稀罕你啊!我这个学妹可是长得不错哦~别说我没叫你啊!”凌风当然不去,他对这类或有或无的人并不是很感兴趣。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