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短发,是我坚持过最久的事情。

留短发,是我坚持过最久的事情。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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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忽晴忽雨,落了一整天暴雨。晚上下班回家,雨已没有下那么大,只是上坡路段还有积水。顺着台阶一层一层跳跃着,汇入台阶边上的下水道口。住在这南方角巷多年,在夏天暴雨过后,经常热到生活不能自理,分分钟想跳进水里一了百了。爬坡走在路上只是走着,闷热空气总是制造汗水,没一会儿便湿了衣衫;脚下再小心翼翼,雨水仍会漫过鞋面。运动鞋吸了雨水,早已湿哒哒的,走起路没那么轻松。

老友们忍不了爬坡折腾和这雨天狼狈,早已搬走,只剩一人独留。不是没想过搬,只是犯懒,习惯了便不想挪窝。回去路上经过楼下理发店,想着又月初了。再懒头发还是要修的,这是习惯。短头发相比长发,似乎长得快些,没有规则稀稀落落,杂乱在脖子、耳朵处抻着。遇上闷热天,便觉着甚是碍事。

推开玻璃门进去,两个年轻的伙计,正忙着给客人洗头。听到开门声,与我差不多同龄大的店老板正从里屋走出来:“来了。”“嗯。”

“还是老样子?”“对。老样子。”

从搬到这附近开始,每个月都会来店里报个到。与老板也早已相熟,关于怎么剪,或剪多短,他不会像与其他客人交流那样,面面俱到。遇到我这般客人,想来他也是挺无奈的,造型万年不变,长长了便修短,于他毫无成就感。初时认识他还只是店里理发师之一,后来前任老板转业去了别的地方,他便接下了这里。

在数次劝说挑染、电烫无效后,他和之前给我理过发的师傅一样,都曾不解问过:“为什么一直要留短发呢?”在此之前,想过这个问题却并没有得出让自己信服的答案。最早是在小学时期,那时剪掉粗粗的大辫子,一半是老妈太忙,没时间打理;一半是自己太懒,没有学会自己打理。留了纪念照后,直接没有犹豫,成了短发。后来可能是习惯了,没有刻意,只是习惯着就过去了足足二十一年。丈量比对吃饭、睡觉、读书、工作,这应该是所经历的新鲜感保质期最久的大事件了。固执的坚持很傻吗?也许吧。

习惯有时候很可怕,像标签一样贴上久了,人就容易变懒,变得一层不变。前两天,看到朋友发了一条微博:“我现在的几个问题,一是不敢面对自己,二是不会爱人,三是怕胖。竟然和十几岁面临的是一样的。这么多年过去了,竟然每天都用一个旧我在应付新世界。没长进。这才是最沮丧。”看完之后,我觉得像极了自己。很多时候,总会给自己的妥协或懒惰,安插一个可以让自己信服的理由。看起来,似乎是对满世界都抱着新奇,却好像走了很久依然站在原地。渐渐发现,走过的路,不过是在自己所熟悉的安逸区打圈圈。

我曾做过许多规划,有些是可行的也有些不着边际,遇上我都是一样结局:垮掉。呆过的工作单位,似乎总是破不了三年,甚至是在发展势头最好的时候,鬼使神差地选择放弃;毕业时曾约好友,每年一起找个地方自由行,而后去过云南之后,再没了后篇;工作之外,买了一批又一批的书,常常是拆开了包装,翻了首页便被搁置;年初过年在家,按照计划采买了纸笔,闲来铺纸弄墨,研究字体笔锋,还被家人笑称这是准备“修炼”成书法家;然不过几日便懒得麻烦,不吵不嚷丢在一边……

似乎,类似如此自我对弈,没有原则的放弃,还自会有理由让其心安理得。注册已经快一个月了,截至目前写了11篇,与之前豆瓣连账号都不记得比起来,这次算是朝前走了一大步。我们常常被一个“意外”,打破惯性;有的会带来惊喜;有的则考验耐心;但,我们总要在很久以后才能看清。

关于文字,关于写东西,因为从事文案职业关系,其实一直都未脱离,却总觉得慢慢与最原始、最纯粹的文字变得陌生,有些脱离。我一直相信,记忆会老去,但文字不会。来到,想做一份人生记录,把身边的人和事,写进文字,存在这里。也许未来某一天,当我们都老去,再来一页一页翻开,大抵也是件美好的事情。

时间从来都是自私的,你在拼命挽留,它却按部就班地偷溜走。生存之上,生活之下。写作必然是一场漫长的对抗,阅尽千帆霓虹,比星辰更契阔,比荒原更寂寥。我仍还不知道能追逐多久,坚持多久,唯念爱若新生,囿于初心。

【写在无戒21天写作挑战赛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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