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2017年上海网贷平台监管新规讨论稿

幸福钱庄认为,随着普惠金融的发展进入加速阶段,网络借贷的监管和P2P平台合规化成为重要议题。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为各省市出台地方网贷监管细则树立了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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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广东省金融办就《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首个地方省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前,厦门市也印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由此可见,各地方出台网贷监管细则势在必行,网贷的合规化已提上日程。

上海作为中国金融公司最为聚集和发达的城市,出台网贷监管细则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2017年2月22日,上海金融办组织召开了内部会议,下发了内部资料,即纸质版《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下称《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上海版的网贷监管细则要求平台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主要业务模式说明及经营发展战略规划、股东资料、营业场所证明材料、合规经营承诺书、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的委托合同存证的协议复印件等。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

1.监管部门审查相关事项向社会进行为期1个月的公示;

公示内容主要是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通过多方数据比对、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有关事项。

2.新设立网贷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时需提供相关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规定持股5%以上个人股东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风控、法律合规、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不得为他人代持股份;

会不会影响VIE架构的公司?由“国资企业”代持股份的路还能走吗?

4.接入上海网络金融征信系统;

接入的时间不得迟于取得备案登记后3个月,此外,还需要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信用信息。

5.整改期限不超过6月30日;

这点与去年8月24日出台的《监管办法》不太一致,监管办法给出的整改期限是12个月,也就是今年8月24日;(可能性不大)

6.新设立网贷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时需提供与存证平台签订委托合同的复印件;

上海要求新开设平台提交的备案资料包括与第三方电子数据签证平台签订的委托合同存证的协议复印件。

国家及地方网贷监管细则的落地,使得全国P2P平台进行相应的整改,不能完成整改的将退出市场,有能力完成整改的平台则在业务、信息披露和银行存管上紧锣密鼓地进行相应调整。据上海P2P平台幸福钱庄的内部人士透露,平台正与数家银行就存管事宜进行对接,并根据行业政策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积极拥抱监管和合规细则,在上海网贷监管细则规定的期限前必将完成整改。

在网贷监管的政策下,虽然P2P平台的整改是一个挑战,但是平台的合规化使得网贷行业的大环境越来越好,网贷行业的发展得到了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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