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朱元璋》第十五章:腐败与无助

第十五章:腐败与施舍

历史知识导读:

【导读1】历史记载: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惩治和用法之严酷,是历史上所罕见的。他规定官吏贪污达到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斩首示众,还要剥皮实草。他把府、州、县、卫衙门左面的土地庙作为剥人皮的场所,称为“皮场庙”,在官府公座两旁,各悬挂一个填满草料的人皮袋,使官吏触目惊心,知所警惕。

【导读2】历史记载: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明朝考核全国布政司及府、州、县来京朝觐官员4117人,其中所谓称职的只有435人,不称职以及贪污的就有785人。考虑到考核数字的虚伪性,实际贪污不法的,远远不止785人。

【导读3】历史记载: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到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由于诛杀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没有一个是做到任期届满的,往往未及终考,便遭到贬黜或杀头。弄得朱元璋都自己哀叹:“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众多”。

【导读4】历史记载: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大明帝国发生一件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事:皇帝号召底层的民众起来,造官僚阶层的反。朱元璋在其发布的《大诰》中号召:“我设立各级官员的本意是治理人民,为人民服务。然而过去我所任命的官员,几乎都是不才无籍之徒,一旦到任后,他们就和当地吏员,衙役,地方上的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千方百计,害我良民,现在我要靠你们这些高年有德的地方老人和豪杰,来帮忙治理地方。如果靠当官的给百姓做主,我当皇帝十九年来,还没见到一人。如果民众们不亲自动员起来揭露奸邪之人,明彰有德之官,朕一时难知”,朱元璋政策后来又更进一步:规定任何一人都可以冲进官府,捉拿他所不满意的官员。百姓捉拿官员,当官如果胆敢阻拦,那么全家族诛。

【导读5】历史记载: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到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朱元璋与百姓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官员,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没有人办公,朱元璋不得不实行“戴死罪,徒流办事”,“戴斩、绞、徒、流刑在职”的办法,叫判刑后的犯罪官员,带着镣铐回到公堂继续办公。


  我痛恨腐败。

  腐败,就是某些东西坏掉了,要烂掉了,是一种事物走向衰亡的先兆。

  坏了的,是风气;烂掉的,是人心。

  当官的为什么会腐败?

  我曾规定贪污六十两白银以上就要杀头,衙门前有的是人皮,我杀了那么多的贪官,为什么他们总还是前赴后继地贪,不畏死地贪,连命都不要,这是为什么?难道命比钱还要重要吗?

  人为什么要主动做官?

  功名?利禄?功名加利禄?

  功名是什么?

  出人头地?扬名立万?光宗耀祖?

  利禄是什么?

  让自己能够满足更多的物质欲望和权力欲望?

  让自己的家人或者后人享受到更好的衣食无忧的生活?

  功名加利禄?

  就是两个都想要,既要锦衣玉食,也要留名青史,这或许才是人的真实的贪婪的本性,谁会跟近乎完美的兼得过意不去呢,不是吗?

  但是在我内心深处是不可接受的,三个选项中你只能选择其中的第一项:功名。因为和平时期能够当官的基本都是读书人,是有理想、有文化、有追求、有道德约束的精英知识分子,应该懂得自律与自重,是要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有示范表率作用的人。

  既然你选择了当官,国家也选择了给你功名,你就应该抛弃利禄,这在我心目中才是公平。得到与舍弃应该是一种平衡,而不是只有得到,没有舍弃。好事不应该总让一人独得,这是我内心认可的标准,任何人都必须要懂得有所取舍。

  纵观整个过往的历史,腐败一直是伴随整个朝代的兴衰起伏,挥之不去,禁之不绝,只是严重的程度差异而已,没有任何一个皇帝做到了根治。

  宋朝的官僚体系是过往历史中待遇最为优越的,腐败的程度相对稍微轻一些,但是有一个最终无法解决后来也是成为重大隐患的弊端,就是官僚体系的待遇开支越来越庞大,导致最终财政支出的巨大负担,这或许也是导致整个王朝走向灭亡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待遇由少增多,人皆悦之;待遇由多减少,人皆恶之。这是人之常情,人的自然心态,无可厚非

  任何一个家庭,还是一个国家,都应该量入为出,开源节流,这种思维必须要贯穿于整个家庭或者国家的兴衰发展全过程。我是穷苦出身,对于苦难和勤俭,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官员的待遇究竟多少是合适?多有多的隐患,少有少的缺陷,什么是合适的度?什么是合适的标准?谁知道?谁能肯定?

  何处才是物质欲望被充分满足的尽头?究竟有没有尽头?

  钱不够,会贪污腐败。

  钱够了,依然还是会贪污腐败。

  贪污腐败究竟是金钱多少的问题,还是欲望无穷的问题?

  我能提供的就是正常的生活,我内心自以为的差不多就是合理,再多我也舍不得。

  很多人幻想认为道德可以治理腐败,但我从来不会这么认为。道德可以美化,但道德绝对不是治病良药。道德只是一味补药而已,对于善人有毒,对于恶人有用。道德或许是这个世上最为脆弱不堪的东西,攻击被人或者防守自己的一种有用但未必有力的工具罢了。真有的人未必真会利用,没有的人未必不会假装拥有,而且谁真有?谁假有?谁又能知道?

  制度和法律的约束最为简单,制定律条轻而易举,冠冕堂皇,最终还是如何能够发现问题?如何执行律条的问题?这或许才是所有问题的重点与难点。

  发现腐败问题的途径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

  自上而下的方式,就是依据各种检察机构逐级下查,诸如例行检查、巡视检查等等,检查的方式有千万种,但终究还是一个官查另一个官,永远难逃官官相护,官官相庇的本质问题。人是一种有复杂情感的动物。有情感,就一定会有错综杂乱的人际关系需求,有需求即有关系,有关系就会有交情,有交情就会有利益,有利益就会存在共生共存的共体。上而下的方式很难斩断这种共生共存体,因为关系的错综复杂,利益的无处不在,往往导致根本无法一查到底,一查干净。最终的结果就是欺上保下,不了了之,尽可能无限度的拖延,就是最好的活命之道。这种方式对于腐败本身的问题而言,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的花拳绣腿,但是不愧是一种的政治斗争与迫害的极好方式。完全可以在合理合法的游戏规则内将对手置于死地,而且光明正大,冠冕堂皇,还可以博得阵阵喝彩与叫好。

  在我的内心深处,最为认可的是第二种方式:自下而上的方式。发动广大的人民群众来监督官员,监督腐败。我也曾有过阶段性实施,但是效果确实不好,算是没有成功,成为我心中的一个无法达成的美好愿望,但在我内心,我并不认为这种方式的本质性失败,而是因为更多的外在配合条件和实施方式并不成熟而已。

  第一,是如何控制与防范人民群众中的无理需求。

  第二,是如何识别和管控人民群众中的刁蛮之徒。

  第三,是如何定义和规范合理有效的运作方式。

  第四,是如何控制这种大规模行为的范围和成本。

  任何事情都是双面的,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的一面。用利防弊,才是最为完美和理想的状态。

  当时的这种方式被一些刁民利用,作为一种泄除自己私愤的一种方式,丧失了理性的约束和管制,完全行驶到与当初我的意愿相悖的道路上,使得整个行为完全处于一种过于疯狂,过于失控的一种过激状态。人性的恶,比想象中要更加的凶残,更加的疯狂。人性中的善,在这种凶残与疯狂的恶面前,几乎不值一提,粉碎到如同渣渣一般。这种恶是远超出我的想像和预期的。

  如何有效地扼制这种近乎疯狂的恶,是问题的关键。让恶与善都能在有效地范围内释放出来,恶有恶的作用,善有善的效果,各尽其美,各尽其能,共生共存,而不是只见恶意满地,不见善念一寸,这或许才是我心目中最为理想的一种状态。

  如何才能各尽其美,各尽其能?

  我在设计制度时是充满理想状态的,希望一切能够按照自己的预期的设想来发展,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但是从今天最终的结果来看,并没有达到,甚至局面有些失控,超乎自己的预期。

  民众群体多数是缺乏理智的,只要有利益的煽动,就会变得非常情绪化,变得盲目,会做出一些意想不到或者过份的事情。

  如何避免煽动,恢复理智?

  最好的解决思路是给不理智一个合法合规,或者说尽量大部分能在控制范围内的泄洪通道。让其自由地发泄,然后缓和,终究归于沉淀。治其如治水,疏导为主,阻堵为辅,最终沉淀下来的东西或许才是最好的东西,可以堆积成肥沃的土地,甚至可以种植庄稼。不能阻止其发泄也不能让其任意发泄,因为阻止发泄就会让某种不理智的力量一直集聚和压抑在心中,无法发泄,不能发泄,不敢发泄,一直在等待机会爆发。而任意发泄就会大水漫灌,决堤决坝,这个后果的严重性是超出我当初的预期的。

  如何将发泄的通道变得畅通,没有阻碍,没有泛滥,没有恶意的人身伤害,这或许就是高手的智慧。我失败了,但后来的人却是可以思考的,肯定是有方法和出路的。

  过程和结果的不如意,并不能断定想法的错误。因为过程和结果的成功,是需要很多外在的辅助条件的,或许还没有等到属于这个想法真正可以发芽、生长、结果的最佳时期。

  因为只有自下而上的才是最为全面的,最为彻底地。在所有人的目光下做官,才会有所禁忌的,心中才有顾忌和敬畏。

  自古以来,官民一直存在着阶层差异,民怕官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只有民众有持久的权力来约束官员,监督官员,才有可能改变腐败的根本,一个有驾驭权力的权利,一个有监督权力的权利。这样两个阶层才能对等,才能相互制约,相互管理,才能相互之间形成名义上的对手,才可能会有良性的合作关系,而上级和下级的不平等关系。

  当官员一直凌驾于民众之上,民众一直仰望官员,只要这种阶层的落差的存在,那么腐败永远不可能被根治,甚至,只会越来越严重,民众自身都会奋不顾身地自愿加入到这股腐败的浊流中。因为假如只有在这股浊流中随波逐流,才可以获取到利益,才能得到更多的特权保护,多数的民众,谁还会有心或者有力去反对腐败。恐怕更多的,只会花精力去思考:如何更好地让自己融入到这条肮脏的河流中去。心中痛恨的腐败,只会变成嘴上的反对而已。因为既得利益者,都有保护既得利益的本能。

  总结一下我自己的失败经验,供后来的智者参考和借鉴,虽然将来不知道是否有人可以实现我的美好夙愿。

   一,必须是自下而上的监察,才是最为彻底和有效,官员的不作为都可以一并整治。

  二,必须给民众一个可以在尽量可控范围内的合法、合规、合理的自由发泄通道。

  三,必须让官民的位置相对对等,而不是存在着巨大的阶层落差。因为只有有落差,一定会有人想法设法地去钻营这个落差。

  当所有的阶层能从没有腐败的良好环境中获得利益,谁还会去思考如何通过肮脏的手段去攫取,这显然不符合人性,这也是我想像中最为理想与成功的结局。假如一个制度,最终只会让少数人,能从腐败或者肮脏的土壤中汲取到利益,那么只会让更多的人,想法设法去努力成为那些少数人,而绝不是去想着去改变那些少数人,那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每个人都讨厌腐败,却又想从腐败中获得一份属于自己的独家利益,就是问题的病根。

  理想的归理想,现实的归现实。

  在失败的阴影下,我凭借我的一己之力,来看管整个体系的腐败,虽然显得那么地冷酷无情,却也那么地力不从心。

  腐败,我非常痛恨,却万分无助。

  杀鸡儆猴,于我而言,简单易操作,无助中也能获取一丝短暂的快感,却也仅是当下唯一能做的办法!

                                            <本章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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