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到底该不该废除?

昨天混乱博物馆推送的文章是如何科学地执行死刑,主要介绍用于执行死刑技术的发展,其目的是增加人文关怀,让死刑犯死的舒服一点,这话听起来多少有些别扭。

大概是武侠小说看多了,也或者是基因遗传的影响,杀人偿命这事儿我自始至终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后来读了一些关于是否该废除死刑的文章和书籍,以前的想法也有所动摇,但当时也并无定论。赞成废除死刑的人,大多有如下理由:

1.如果说杀人该以命相偿,那么,执行死刑的人,何尝不是人杀人,尽管后者有正义的背书,可是人定的正义在生命面前我觉得还缺乏说服力。

2.法律人定,并且由人执行,那么必然会出现冤案错案,一旦死刑既定,那么错误将无法弥补。

反对死刑的人列出的理由还有很多,以上两个观点比较典型。

去年江歌案发生后,我看了江歌母亲拍摄的视频,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老泪纵横的样子让人看了心痛,同时江歌朋友的做法也是让人气愤。作为一个有孩子的人,我可以深刻理解江歌母亲的哀伤和气愤,换了我,可能做法会更加极端,也是通过这件事,坚定了我反对废除死刑的态度。

孔子老人家讲,以直报怨,现在看来是出于对人性地深刻理解。如果杀人者,不能以命相偿,那么死去的人又凭什么安息?同时,说法律有漏洞,会酿成冤假错案,其解决的途径应该是修补漏洞提高执法能力,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而非因噎废食。

参看那些废除了死刑的国家,通常是用几百年的刑期来替代,这样一来,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还要用纳税人的钱来养活,这从经济上考量也是不合理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古人便已明白,之所以代代相传,就因为二者并无本质的区别,符合人性伦理。而废除死刑,才是反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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