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是否应和现公司坦白已经接到offer的事实?

这要看情况而定吧,不好一概而论。

如果你现在公司位高权重,负责一堆事儿,骑驴找马你要走,BOSS一时又找不到人顶替,他还是个小心眼,那么……最好慎重坦白,这玩意儿说了,不一定从宽,没准坏事了。软硬兼施的不让你走,怎么弄?

你当然可以使出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管老板同不同意,到时都可以潇洒走人,理,是这么个理,但尤其小公司,不一定那么守法……更何况,恶心人的招数,多了去了,没必要给自己添堵。

离职时是否应和现公司坦白已经接到offer的事实?_第1张图片

所以,如果是预感到可能走的不太容易的情况,建议找一个不可抗力的理由,如家中有事不得已需要辞职之类的。你说薪资少,可以涨,你嫌职位低,可以调,你说干的不爽,老板说想要什么你说话……你怎么弄?

找个需要尽快离开的理由,承诺做好交接,对接手的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表达下对老板的感激,说一下辞职的无奈与不舍,人生就是一场戏,彼此都在角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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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如果自己的职位并不重要,或者你的工作也比较容易接替,是否已经接到Offer这事儿,就没那么敏感。但是,最好别人不问,咱别主动说,毕竟你可能是去的竞争对手公司,这东西多多少少回避点,是一种礼貌。

如果关系好的同事或主管问起,简单提及下就好。永远不要忘记,我们的愿望是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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